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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作者&投稿:郑时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该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的认定是: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但验收不合格的经修复验收合格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处理包括以下方面:
1、工程价款的支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如果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如果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2、过错方的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有过错的对方赔偿损失,但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第十一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分析: 1、未取得资质、超越资质等级或者借用他人资质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我国《建筑法》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该法条明确禁止没有资质或低于最低级别资质要求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另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第一条第1、2款“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应认定无效”。可见,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国家对承包人的主体资格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只有具备相应法律资质的法人单位才有资格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个人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法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均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

2、未依法进行招投标所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

《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最高院《解释》第一条第3款规定“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认定合同无效”。此外,原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均作了相应规定。招标、投标方式是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方式,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违反以上规定所进行的招标投标是无效的,在实践中,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第一、应当招标的工程而未招标的;第二、当事人泄露标底的;第三、投标人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的;第四、招标人与个别投标人恶意串通,内定投标人等。这些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事由均可以定性为欺诈,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以此种形式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均属于无效合同。

3、违反国家计划的建设工程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273条规定“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原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建设工程的投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均关系到国家和广大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切身利益,国家对其进行经济的、行政的计划干预十分必要。因此,凡是没有列入国家和地方政府基本建设计划的,或应依法报批而未批准的建设工程,由于工程项目的建设本身不合法,即合同标的物不合法,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亦因没有法律依据而归于无效。

4、违法分包、转包的建设工程合同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我国《建筑法》第24条也规定了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禁止违法分包、转包的建设工程。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国家对建设工程承包人资质有严格的规定,能够依法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应当是施工技术过硬、商业信誉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企业法人,任意分包和转包会增加建设工程合同的履约风险,因此,国家规定违反以上禁止分包、转包规定所订立的建设施工合同是无效合同。

5、未取得规划许可证而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

《城市规划法》第31条规定“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第39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据此可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申请建设用地的法定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规划许可证而进行建设都属非法建设,此种情况下的建设工程合同也当然无效。

6、未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筑法》第15条规定“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上条款采用了“应当”或“必须”的表述,说明建设工程合同为法定要式合同,当事人不能以随意的方式改变合同形式,如不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不能生效,若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也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纠纷》
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处理中应注意问题 基于无效合同的基本原理,考虑到建设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处理中,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一)在建设工程案件的审理中,应牢牢把握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这根主线。工程质量是承、发包人共同的生命线,它关系到社会的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处理》
答:三、修复后的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合同中哪些属于无效合同》
答: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因此需注意,当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该施工合同按有效处理。3.《解释》第4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施工合同无效相关法规解读与典型案件(专题六)》
答:7)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6.2.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的处理原则 1.合同无效的一般处理原则 (1)不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力,即不发生合同履行的效力 因为无效合同从来就没有发生过法律上的效力,是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当然无效。所以,理所当然不发...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答:并不是只要未取得资质或者超越资质合同就被认定无效,存在例外:根据2021年最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的规定: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人民法院不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答:1、承包人没有资质,导致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项的规定,认定无效:a、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b、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类型有哪些?如何审查?》
答:违法招标订立的施工合同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存在其他中标无效情形的,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在招投标方面,这一点在此类案件处理中较易被忽略,由于目前并非所有的建设工程都需要招投标,所以当事人间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若忽略了招投标环节,则易发生合同...

《如何判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工程经验收合格、修复后验收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情形下,法律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纠纷经常遇到工程长期未验收的现象,在此种情形下,如何处理,尚缺少法律规定,理论界也少有论述。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而工程未验收,而且发包人也未...

《对无效建设工程合同处理的原则有哪些》
答:法律分析:无效合同处理的基本原则,即首先适用恢复原状的返还原则,其次适用折价补偿原则;同时无效合同还适用过错赔偿原则。以上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当然适用于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处理,但是,建设工程合同具有特殊性,建设工程是承包人将劳务及建筑材料物化到建设工程的过程,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取得的财产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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