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江苏扬州市境外回来居家检测阶段能去医院就医吗? 我从低风险地区回来就医,医院是已我的行程为依据还是已核酸检测...
作者&投稿:子丰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去异地检查门诊可以报销吗?~
北京口岸入境:在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开展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健康监测。
国内其他口岸入境来京:满21天才能进京,进京后补足7天健康监测,未满21天已进京需补足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
天津(14+7):
天津口岸入境:14 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
国内其他口岸入境来津:满14天解除隔离后进入天津,需实施7日居家隔离;入境超过21天且未满28天的再进入天津的人员,须提供抵津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上海(14+7):
14天隔离观察后,继续开展7天社区健康监测。在隔离观察和社区健康监测期间实行6次核酸检测,对经研判为重点关注对象的,适当增加核酸检测频次。
南京(14+14):
14天集中隔离,再加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湖北(14+14):
湖北口岸入境: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再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非湖北口岸入境:在外省份已经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日,来(返)鄂后继续实施14天(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起算)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河南(14+7):
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医学观察。
郑州:继续7 天居家医学观察+1 次核酸+1 次血清抗体检测。洛阳:继续14 天居家隔离+2 次核酸检测。
河北(14+14):
14天集中/居家隔离+14天居家健康检测
吉林(14+14/14+7+7)
境外高风险国家:返回人员执行“14+14”天隔离,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到吉林后继续集中隔离14天。
其他境外国家(非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执行“14+7+7”天隔离,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到吉林再集中隔离7天后再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
黑龙江(14+14/21+14):
黑龙江口岸入境人员: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期间完成3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 和IgG)检测。
其他入境点返回黑龙江:14天集中隔离返回黑龙江后,继续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
哈尔滨隔离政策(21+14):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辽宁(14+7+7/28+28):
辽宁口岸入境:实施14天集中隔离后,再进行7天居家隔离和7天社区健康检测。
其他入境点返辽:在入境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返回辽宁后,需在目的地市实施“+7+7(单人居住)”防控措施。
沈阳隔离政策(28+28):28天宾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再进行28天居家隔离,总计56天。
安徽(14+7+7/3+11):
14 天集中隔离+ 7 天居家隔离+ 7 天健康监测。如第一入境点上海回皖,在上海集中隔离3天+安徽广德集中隔离11天。
湖南(14+14/14+7+7):
高风险国家入境:先在口岸集中隔离14天,到湖南后继续集中隔离14天。
非高风险地区国家入境:执行“14+7+7”天隔离,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到湖南再集中隔离7天后再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
山西(14+14):
太原入境:14 天集中隔离(4 次核酸检测+2 次抗体检测)+ 14 天居家隔离(2 次核酸检测+2 次抗体检测)。
其他省份口岸入境:集中隔离14 天期满后,需进行14 天居家隔离(2 次核酸检测+2 次抗体检测)。
浙江(14+7+7):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
四川口岸入境(14+7 ):
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
国内其他口岸入境:到达四川入境时间不满21天的,应由属地闭环接送至居家隔离场所,实行居家隔离直至满21天。
江苏(14+14/3+11+14):
入境人员目的地为南京: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上海受控转运回江苏人员:在一律实施“3+11”集中隔离的基础上,继续实施14天居家隔离 。
自外省市入境14天隔离期满:需继续实施居家隔离至入境28天期满。
陕西(14+14):
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江西(21+7 / 14+7+7):
江西入境:21天集中隔离+ 7天居家医学观察。
外省入境并已解除隔离: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医学观察。
山东(14+7):
14天集中隔离+ 7天居家健康观察。集中隔离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隔离结束抵达目的地后,立即在集中服务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检测阴性的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健康监测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重庆(14+7+7):
重庆入境:14天集中隔离+ 7天居家隔离+ 7天自我健康管理。
外省市入境并已解除隔离:提供解除隔离和核酸检测证明,进行7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管理。
福建(14)
对目的地为福建省的人员采用“点对点”接回目的地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广东(14+7/14+7+7)
除广州、深圳外的城市采取14天集中隔离+ 7天居家隔离。
广州隔离政策(14+7+7):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7 天。
深圳隔离政策(14+7):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不限制外出的社区隔离。
广西(14+7):
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加测。14天隔离期间需完成4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隔离期间需完成2次核酸检测。
贵州(14+14):
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5次核酸检测。
甘肃(14+14)
甘肃入境: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
非甘肃入境:在入境地解除隔离7天内入肃的,需居家健康监测,入肃第7天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可自由出行;入境地解除隔离超过7天入肃,进行信息登记上报,再不检测和管控。
青海(14+7):
14 天集中隔离+ 7天居家隔离。
新疆(14):
14天集中隔离,若新疆不是第一入境点,入境满28天无需集中隔离,需7天居家健康检测。
云南(14+7):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香港(21):
所有于到达香港当天或之前 21 天曾在中国 (包括中国内地/澳门/台湾/香港) 以外地区逗留的香港居民 (不论经机场或陆路口岸抵港) ,需要在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 21 天。
异地检查门诊可以报销。
2013年内中国将在部分省份试点跨省就医即时报销。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联合文件,2015年中国将基本实现地市和省区市范围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2016年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在当地医保中心指定的医院进行检诊申报,通过后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异地选一家三甲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只要是在这家医院门诊关于慢性病的治疗检查或药物,都可以回来报销。
扩展资料:
异地就医问题的存在由来已久,其原因是医疗服务的享受者和费用支付者不是同一主体,人员参保地和医疗费用发生地不是同一地区。在公费、劳保医疗时代,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出差在外人员的急诊、单位派驻外地人员的医疗,以及转往外地的就医。由于以往的公费、劳保医疗是单位管理,因此“异地就医”问题并没有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而当前“异地就医”之所以成为了一个群众反映较多的社会问题,主要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员流动的自由度增大、现代企业经营范围的全国化甚至国际化,以及医疗保险制度的社会化等因素有关,这些因素使“异地就医”形式多样化、内涵复杂化、人群集中化。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备案人员异地就医可直接报销
人民网-医保异地互通 门诊直接结算
核酸检测为依据,核酸检测是对你的身体情况的说明,行程是去了哪里。
北京(14+7+7):北京口岸入境:在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开展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健康监测。
国内其他口岸入境来京:满21天才能进京,进京后补足7天健康监测,未满21天已进京需补足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
天津(14+7):
天津口岸入境:14 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
国内其他口岸入境来津:满14天解除隔离后进入天津,需实施7日居家隔离;入境超过21天且未满28天的再进入天津的人员,须提供抵津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上海(14+7):
14天隔离观察后,继续开展7天社区健康监测。在隔离观察和社区健康监测期间实行6次核酸检测,对经研判为重点关注对象的,适当增加核酸检测频次。
南京(14+14):
14天集中隔离,再加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湖北(14+14):
湖北口岸入境: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再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非湖北口岸入境:在外省份已经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日,来(返)鄂后继续实施14天(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起算)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河南(14+7):
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医学观察。
郑州:继续7 天居家医学观察+1 次核酸+1 次血清抗体检测。洛阳:继续14 天居家隔离+2 次核酸检测。
河北(14+14):
14天集中/居家隔离+14天居家健康检测
吉林(14+14/14+7+7)
境外高风险国家:返回人员执行“14+14”天隔离,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到吉林后继续集中隔离14天。
其他境外国家(非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执行“14+7+7”天隔离,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到吉林再集中隔离7天后再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
黑龙江(14+14/21+14):
黑龙江口岸入境人员: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期间完成3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 和IgG)检测。
其他入境点返回黑龙江:14天集中隔离返回黑龙江后,继续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
哈尔滨隔离政策(21+14):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辽宁(14+7+7/28+28):
辽宁口岸入境:实施14天集中隔离后,再进行7天居家隔离和7天社区健康检测。
其他入境点返辽:在入境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返回辽宁后,需在目的地市实施“+7+7(单人居住)”防控措施。
沈阳隔离政策(28+28):28天宾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再进行28天居家隔离,总计56天。
安徽(14+7+7/3+11):
14 天集中隔离+ 7 天居家隔离+ 7 天健康监测。如第一入境点上海回皖,在上海集中隔离3天+安徽广德集中隔离11天。
湖南(14+14/14+7+7):
高风险国家入境:先在口岸集中隔离14天,到湖南后继续集中隔离14天。
非高风险地区国家入境:执行“14+7+7”天隔离,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到湖南再集中隔离7天后再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
山西(14+14):
太原入境:14 天集中隔离(4 次核酸检测+2 次抗体检测)+ 14 天居家隔离(2 次核酸检测+2 次抗体检测)。
其他省份口岸入境:集中隔离14 天期满后,需进行14 天居家隔离(2 次核酸检测+2 次抗体检测)。
浙江(14+7+7):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
四川口岸入境(14+7 ):
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
国内其他口岸入境:到达四川入境时间不满21天的,应由属地闭环接送至居家隔离场所,实行居家隔离直至满21天。
江苏(14+14/3+11+14):
入境人员目的地为南京: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上海受控转运回江苏人员:在一律实施“3+11”集中隔离的基础上,继续实施14天居家隔离 。
自外省市入境14天隔离期满:需继续实施居家隔离至入境28天期满。
陕西(14+14):
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江西(21+7 / 14+7+7):
江西入境:21天集中隔离+ 7天居家医学观察。
外省入境并已解除隔离: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医学观察。
山东(14+7):
14天集中隔离+ 7天居家健康观察。集中隔离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隔离结束抵达目的地后,立即在集中服务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检测阴性的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健康监测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重庆(14+7+7):
重庆入境:14天集中隔离+ 7天居家隔离+ 7天自我健康管理。
外省市入境并已解除隔离:提供解除隔离和核酸检测证明,进行7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管理。
福建(14)
对目的地为福建省的人员采用“点对点”接回目的地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广东(14+7/14+7+7)
除广州、深圳外的城市采取14天集中隔离+ 7天居家隔离。
广州隔离政策(14+7+7):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7 天。
深圳隔离政策(14+7):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不限制外出的社区隔离。
广西(14+7):
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加测。14天隔离期间需完成4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隔离期间需完成2次核酸检测。
贵州(14+14):
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5次核酸检测。
甘肃(14+14)
甘肃入境: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
非甘肃入境:在入境地解除隔离7天内入肃的,需居家健康监测,入肃第7天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可自由出行;入境地解除隔离超过7天入肃,进行信息登记上报,再不检测和管控。
青海(14+7):
14 天集中隔离+ 7天居家隔离。
新疆(14):
14天集中隔离,若新疆不是第一入境点,入境满28天无需集中隔离,需7天居家健康检测。
云南(14+7):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香港(21):
所有于到达香港当天或之前 21 天曾在中国 (包括中国内地/澳门/台湾/香港) 以外地区逗留的香港居民 (不论经机场或陆路口岸抵港) ,需要在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 21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