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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货币方所在地管辖权 接受货币的一方怎么理解

作者&投稿:俎言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货币接收方的管辖怎么规定~

法律分析:一般是标的物所在地,也就是货币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接收货币的一方,即指出借人一方,因为在诉讼中,出借人起诉,其要接收货币,因此是接受货币一方法院有管辖权。一般情况下,原告方是接受货币的一方,而不是实践中已经接受支付的一方。比如借款合同,签订合同后,出借人并没有实际出借该款项,借款人诉至法院要求出借人履行合同义务出借款项的,接受货币的一方就是借款人;反过来,如果借款人收到款项后,到期未还款,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要求还款的,该出借人就是接受货币一方。民事诉讼法关于法院管辖地的基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一般由被告所在地管辖。但是合同纠纷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原则,即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界定规定为: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收款方所在地管辖》
答:法律分析:1、直接认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2、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01条》
答:《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

《接收货币一方法院管辖的问题》
答:根据民事诉讼一般理论,司法管辖权的确定需遵循“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常常受纠纷类型、合同条款约定及合同实际履行等因素的影响,合同实际履行地在诉讼实务中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尤其是在以货币为给付内容的合同纠纷中,“接收货币一方...

《合同纠纷中“货币接受一方”所在地法院的管辖权》
答:合同虽然没有约定管辖法院,但约定了合同履行地点的,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这个地点和被告住所地都有管辖权(民诉法第23条)。 其次,合同没有约定管辖,同时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法律规定也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

《接受货币的一方怎么理解》
答:但是合同纠纷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原则,即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界定规定为: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买卖合同接收货币一方管辖,必须要有结算吗》
答:不必须。根据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信息显示,在买卖合同中,接收货币一方的管辖权是否需要结算取决于具体的争议标的和合同义务,买卖合同中,接收货币一方管辖不必须要有结算。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答: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有效应判决履行,此时法院判决履行即判决贷款人履行义务,给付货币给借款人(接受货币一方),这样裁定管辖权由贷款方(出借人)所在地(被告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执行(可理解为执行法院所在地法院管辖),此种情况比较少见。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

《承揽合同管辖法院法律规定》
答:承揽合同管辖法院法律规定如下: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3、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

《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地确定》
答: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和被告所在地哪个优先合同履行地和被告所在地是被告所在地优先的。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

《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地起诉》
答:法律分析:可以的,但原告所在地的法院可能没有管辖权。若原告所在地是借钱的当事人(接收货币一方当事人)的所在地,那么原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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