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苏州市十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作者&投稿:独孤全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2012年十级工伤赔偿费用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级大概10多万,十级可能不超20万吧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请问,如果没有任何福利能赔偿多少钱啊
跟缴费工资没关系啦,除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报销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外,主要有三部分赔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为3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为3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后两项是离职时才有,不管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万)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万)。
6.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级大概10多万,十级可能不超20万吧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请问,如果没有任何福利能赔偿多少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