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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我家现有正在生产经营厂房场地,政府开路需征用此地,应该怎样赔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关于商业的法律

作者&投稿:征孔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商业法律法规有那些~

1、公司法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行为的基本法。公司的设立、股东资格、章程、股东责任、股东权利、公司主管人员、公司解散、清算等事项,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办理。这是一条贯穿中小企业的法律。

2、合同法

公司成立是为了赚钱,而没有交易就不能赚钱。合同法是规范市场交易的法律,是民事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遵循的主要法律。合同所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不仅商品交易需要订立合同,涉及公司股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物权变更等事项也需要有合同保护,均受《合同法》调整。


3、物权法

公司经营的收入,涉及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以及交易一些动产,是需要登记才能取得物权的,这部分物权的取得是要受《物权法》调整的。

同时,《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管理法》在土地和房地产物权方面也是应当遵循的规范。

4、金融法律

公司成立后和经营过程中需要支付结算和贷款融资。此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包括《贷款通则》、《票据法》、《证券法》等。

公司是分散风险和交通车辆种类因为国家强制规定,而必须或选择的保险,又涉及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5、知识产权法律

公司应该拥有自己的商誉,为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注册商标,拥有自己的商业秘密和专利技术。其中涉及《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

6、税法

公司作为最重要的纳税人,在纳税时应遵守《增值税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的规范和约束。

7、劳动法

公司离不开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配套法规,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8、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的上市、退市和上市是由相关法律规定的,如上市报告、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等。

如果说商业限制,那么一般会牵扯到的也就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但是如果说创业应该了解的法律,那就很多了,《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等。

设立企业的话还应该了解《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工商管理方面的法规。

这些都是最基本的,下来你还应该了解你所在的当地的政策性法规,各省各市都会有一些关于创业的相关政府条例和政策文件,这些都需要了解。

以下为参考资料 土地征用补偿权益及索赔计算公式及标准 ( 土地征用补偿总额==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助费++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4、青苗的补偿费++5、房屋安置补偿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一半计算。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和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其使用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四川)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安置补助费的一半计算。 安置补助费用于被征用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问:我们村在两年前被划为市里的开发区,几乎所有的田地都被征用了。最近我家的6亩多的山地上的四五百株果树已经被开发区的施工队砍伐,但是我家并没有拿到补助费。补助费发放到村里,村里四个队,其中两个队已经按照承包户山地的面积将补助费发放到农户手里。但我们队一直没有定下标准。我们家的山地是1983年时分得的自留山,当时队里有82人,我家四口人,爷爷奶奶妈妈和我,有山林证,承包期60年。现在队里有人口140多人,我现在考上大学,户口迁了,奶奶去世了,弟弟(84年出生)又是跟了爸爸的居民户口,家里就只有妈妈爷爷两个户口。现在队里的争论焦点就是以山地还是户口为标准分补助费,而两种方式对于我家来说相差将近10万元。 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如果村里协调不成是否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又该如何去做? csxcsx 答:1、土地征用补偿的项目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而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所以青苗补偿费应当按被征用土地为标准,而不应以户口为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2、如果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对补偿标准没有争议,而对村里发给的补偿费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张萌

《急!!!我家现有正在生产经营厂房场地,政府开路需征用此地,应该怎样赔偿...》
答: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一半计算。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和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其使用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正在经营的工厂,因政府招商引资需要拆迁,请问需要给我那些方面的补偿...》
答:1、他们需要给您的拆迁补偿分为一下几种。拆迁已领取营业执照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该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补偿。(一)房屋补偿。1.经规划部门批准的生产经营房屋,按规划部门批准时所核定的具体使用功能、性质按重置成新评估给予补偿。2.未经规划部门...

《正在营业的厂房被法院令为“财产保全”后,能否继续营业?非关闭停止营 ...》
答:可以继续正常营业。法院执法不能以侵害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正常经营权利为代价。第一,如果案件还处于审判阶段的对厂房的财产保全,则法院只能对厂房予以查封不允许产权人或者管理人进行转让等。只有到执行阶段才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执行措施,就更不能侵害正常经营的权利;第二,如果该已进入了执行阶段,那么,因...

《正在建设的工业厂房需要交房产税吗?》
答:建设中的厂房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等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时,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以下是房产税纳税时间: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

《我家开加工厂,现在要拆迁,我应该需要什么赔偿》
答:三、停产停业损失费 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这是不行...

《我想开一家私营的木托盘厂房,需要什么执照和证明?哪里办?什么流程...》
答:营业执照工商局办理经营场地证明: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在创业经营模拟中,是否支付厂房租金的判定条件》
答:是,在创业经营模拟中的厂房租金支付是有判定条件的。在创业经营模拟游戏中,厂房租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支出。厂房是企业的生产基地,没有良好的生产场所,企业的生产效率和质量将大打折扣。而支付厂房租金,则可获得使用权,使企业在厂房内稳定、高效的经营。在创业经营模拟游戏中,支付厂房租金的判定...

《厂房被国家征收,无法继续生产,怎样补偿!》
答:1、“厂房被国家征收,无法继续生产,怎样补偿!”:按本次征地具体的补偿规定补偿。2、“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上明确规定具体的赔偿办法和实施细则”:(1)没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因为: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不统一,即使是同一地,在不同时期的征地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现在征地一亩地的补偿,可能比十...

《请问新疆生产经营性临时用地遇开发商征用将如何补偿》
答:属于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你们建设厂房属于非法占地,应当受到处罚。如果是租赁国有土地,未经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建设厂房属于违章建筑,应当依法拆除。因此你们根据自己的合法性来认定是否应该得到补偿。因为你的具体情况说的不明白,所以无法判断是否应该补偿,建议你把问题补充清楚。

《我司在原有厂房购买了设备,增加了一个项目,这就意味着原营业执照的经营...》
答:这个问题问得好,在经营之前未变更营业执照都无所谓的,但是必须在你公司生产经营之前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立项手续是先决条件,办不了立项手续,就是办了执照变更也无法生产的。所以还是办理好立项手续才是关键。执照变更的手续很简单,也不复杂的。如果是前置手续生产经营的,必须办理立项等批准文件,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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