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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及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投稿:泷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石油开采要办的各类证件及手续~

一是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管理条例规定,只有国务院批准的石油公司才能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所以,首先要注册公司,然后这个公司获得国务院的批准。目前只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延长四家获得批准。
二是获得国务院批准以后,到国土资源部申请勘查许可证。或者国土资源部组织招标,你参与投标,获得勘查许可证。
三是按照石油勘查规范,开展必要的地球物理等和钻井,摸清地下有石油资源,然后按照储量规范,提请储量评审,获得储量备案后,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将探矿权转为采矿权。
四是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时候,还需要有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另外还需要做石油开采总体方案,报发改委批。

扩展资料油气聚集和驱动方式油气在地壳中生成后,呈分散状态存在于生油气层中,经过运移进入储集层,在具有良好保存条件的地质圈闭内聚集,形成油气藏。在一个地质构造内可以有若干个油气藏,组合成油气田。
储层贮存油气并能允许油气流在其中通过的有储集空间的岩层。储层中的空间,有岩石碎屑间的孔隙,岩石裂缝中的裂隙,溶蚀作用形成的洞隙。孔隙一般与沉积作用有关,裂隙多半与构造形变有关,洞隙往往与古岩溶有关。空隙的大小、分布和连通情况,影响油气的流动,决定着油气开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石油开采

  中国的石油方面法律主要分为两大块:
  一、以《矿产资源法》为主体的法律体系
  主要包括:《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1982)、《矿产资源法》(1986)、《石油及天然气勘察、开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87)、及《实施细则》(1990)、《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的规定》(1998)、《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的暂行规定》(1990)、《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1989)、《石油地震勘探损害补偿规定》(1989)、《石油及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收费暂行规定》(1988)、《资源税暂行条例》(1993)、《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1994)。
  二、与油气储运工程领域相关的法律
  油气储运工程中的法律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6月25日通过,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当然,我国刑法对一些犯罪行为的规定,如果牵涉到石油资源,也与此相关联。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查、开采的管理,促进石油工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下列各项石油、天然气资源,必须根据本办法申请登记,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
  一、石油;
  二、烃类天然气(包括共生、伴生的非烃类天然气);
  三、油砂、沥青。第三条 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工作中,凡本办法未明确的事项,应比照国务院颁布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采矿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第四条 办理石油、天然气勘查登记手续,应当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按照项目提出申请,并领取许可证。
  办理石油、天然气滚动勘探开发和开采登记手续,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按项目或单独开采的油气田为单元提出申请,并领取许可证。
  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许可证是准予进行勘查、开采的凭证,持证单位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五条 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分为勘查登记、滚动勘探开发登记和采矿登记。登记工作实行一级管理。申请者应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费用。第六条 国务院石油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工作,并将有关文件和材料报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局。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协助石油工业部门做好登记管理的有关工作。第七条 国务院石油工业主管部门是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的登记管理机关,对执行本办法和国务院有关法规负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二、对与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有关的工作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对违反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第八条 对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有争议的,由国务院石油工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报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裁决。第九条 申请石油、天然气勘查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包括国务院授权的全国性公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二、标有经纬度或者全国座标系统的工作区和工区范围图;
  三、勘查申请登记表。第十条 申请石油、天然气滚动勘探开发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二、由主管部门指定的地质研究单位认可的地质技术论证书;
  三、经国家矿产储量审批机构批准或部、省级储量机构认可的不同级别的储量报告;
  四、主管部门对滚动、勘探开发项目总体规划方案的审查意见书。第十一条 新建油气田申请办理采矿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二、国家矿产储量审批机构批准的石油、天然气储量报告;
  三、油气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有综合利用的专题论证内容);
  四、有关主管部门对油气田开发建设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书。第十二条 对石油、天然气勘查、滚动勘探开发、采矿的登记申请,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从接到报送文件之日起四十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对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撤销或者调整该项目的建议,并说明原由。第十三条 石油、天然气勘查按照盆地(区域,下同)评价勘查和区带工业勘探两个阶段进行登记。
  一个地区的盆地评价可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申请登记,但工作区不得重复。
  一个地区的区带工业勘探或滚动勘探开发只允许一个单位登记。第十四条 申请滚动勘探开发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盆地评价勘查过程中的某个地区获得工业油气流,或者已进入区带工业勘探;
  二、有充分的勘查资料证实该地区是复杂断块、岩性或者裂缝性油气藏等复杂地质条件区域;
  三、在该地区已获得一部分石油、天然气基本探明和控制储量。

《石油及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答: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查、开采的管理,促进石油工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下列各项石油、天然气资源,必须根据本办法申请登记,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一、石...

《大唐国际两票六条禁令是哪些》
答: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法律依据:《石油及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

《中石油安全四查是指什么》
答:四查整改落实情况。对照检查记录和整改指令书,查企业是否对排查情况进行如期整改;查看镇(乡)是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督促不到位的实行全区通报批评。法律依据:《石油及天然气勘察、开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国务院石油工业主管部门是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的登记管理机关,对执行本办法和国务院有...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答:申请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矿企业法人资格证明。第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需要采矿权申请人修改或者补充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资料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

《中国关于石油的法律有哪些?》
答:中国的石油方面法律主要分为两大块:一、以《矿产资源法》为主体的法律体系 主要包括:《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1982)、《矿产资源法》(1986)、《石油及天然气勘察、开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87)、及《实施细则》(1990)、《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的规定》(1998)、《中外合作...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答:勘查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 勘查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并应当自发证之日起10日内,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 (一)...

《石油开采要办的各类证件及手续》
答:一是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管理条例规定,只有国务院批准的石油公司才能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所以,首先要注册公司,然后这个公司获得国务院的批准。目前只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延长四家获得批准。二是获得国务院批准以后,到国土资源部申请勘查许可证。或者国土资源部组织招标,你参与投标,获得勘查许可证...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与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陆上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以下简称石油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石油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是...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二章 管道勘察设计》
答:第七条 勘察设计单位在石油管道工程的设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第八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设计责任制,并对所提供的资料和设计文件负责,同时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第九条 工程项目应当按有关规定通过安全卫生预评价评审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第...

《请问探矿权最长保留期限是多少年?》
答: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年,但石油、天然气勘查许可证的最长期限为7年。需要延长勘查时间的,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但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2年。《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 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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