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以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发回中院再审的案件,中院会维持原判吗 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后我胜诉,被告不服,上诉到省高院,发回重审,...
按相关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向人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第二百一十条 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
民事诉讼中,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再上诉的,二审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必须依法作出判决。
如果高院维持原判,那么高院的二审判决将是生效判决,被告不可以上诉,如果被告认为二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你没有新证据提供的话,新的合议庭会依据原有的证据和事实作出判决。
因为省高院已经认定之前的判决是错误的,所以维持原判的可能性不大。但既然你去申请了再审或者提起了上诉,就要有准备承担任何判决带来的风险。
维持原判的可能性不大,或者说基本不可能。
因为省高院是以“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发回重审的,如果继续维持原判,就是直接表示“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那不是和省高院唱对台吗?你放心,不会的。
再审的案件,原则上要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如果经过审理认为,原审的结果确实是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也可能会维持原判决。
这个得看案子是否真地有错误,中院有维持的可能。
维持原判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你确定他们没有新的证据吗~
《省高院以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发回中院再审的案件,中院会维持原...》
答:回答:你好,中院有可能维持原判。 重新审理,找证据。
《由高院以证据不足发回中级法院重审的案子,由中院再审后判决,当事人仍然...》
答:发回重审的案件采用一审程序,判决后对结果不服,可以提起上诉。现在你向省高法提起上诉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