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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管辖适用哪些

作者&投稿:杜黛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关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方式,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首先,当事人拥有自主选择权,可通过书面形式就管辖法院作出明确且合理的约定。
例如,可将争议具有实质性联系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地点的人民法院设为受诉法院;
其次,如果双方未对管辖法院进行任何约定,则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对于交货货币的合同而言,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具备管辖权;而对于涉及不动产交付的合同,其管辖法院应为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最后,对于其他类型的合同,其管辖法院应为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中“货币接受一方”所在地法院的管辖权》
答:合同虽然没有约定管辖法院,但约定了合同履行地点的,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这个地点和被告住所地都有管辖权(民诉法第23条)。 其次,合同没有约定管辖,同时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法律规定也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

《民间借贷管辖法院最新规定》
答:一、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2、什么是“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最...

《承揽合同未履行能否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法院受理》
答: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方所在地履行。

《如何理解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答:1,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是指借贷双方借贷法律关系发生时双方主体各自具体所在的地方。2,借贷双方互为接受货币一方,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是指接受货币一方的住所地。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间借贷合同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答: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的管辖法院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

《网络借贷合同纠纷如何确定案件管辖地法院?》
答: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是在出借方,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享有接受货币...

《接受货币的一方怎么理解》
答:但是合同纠纷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原则,即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界定规定为: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欠款纠纷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答:欠款纠纷管辖规定是以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进行管辖,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什么...

《接受货款一方所在地管辖》
答:法律主观:一、接受货款的一方是否为合同履行地接受货款的一方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

《民间借贷的管辖法院》
答: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合同履行地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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