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与发包人不一致是否合规 招标人与发包人不一致
作者&投稿:沈终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招标人和发包人不一致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果~
发包人是工程的建设单位 是出资建设工程的
大多数情况下就是招标人 采用发包人的说法就是强调是与承包人是相对的角色
投标人是所有参见工程报名的参加投标的各个单位
承包人或者说是总承包人 是指在工程投标环节中经过投标最后中标的单位
由于工程大多不允许进行分包 承包人一般都是指总承包人或者是施工总承包人
招标人和发包人或者是建设单位是一个人
发包人人在招标文件中以招标人的名称出现是便于区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不同
首先招标人和发包人、业主,就是爸爸,父亲,和老子的关系,位置不同叫法不同而已。
发包人是工程的建设单位 是出资建设工程的
大多数情况下就是招标人 采用发包人的说法就是强调是与承包人是相对的角色
投标人是所有参见工程报名的参加投标的各个单位
承包人或者说是总承包人 是指在工程投标环节中经过投标最后中标的单位
由于工程大多不允许进行分包 承包人一般都是指总承包人或者是施工总承包人
招标人和发包人或者是建设单位是一个人
发包人人在招标文件中以招标人的名称出现是便于区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不同
这个属于正常现象吧,发包人可以委托别的单位或代理公司发出招标
首先招标人和发包人、业主,就是爸爸,父亲,和老子的关系,位置不同叫法不同而已。发包人是工程的建设单位 是出资建设工程的
大多数情况下就是招标人 采用发包人的说法就是强调是与承包人是相对的角色
投标人是所有参见工程报名的参加投标的各个单位
承包人或者说是总承包人 是指在工程投标环节中经过投标最后中标的单位
由于工程大多不允许进行分包 承包人一般都是指总承包人或者是施工总承包人
招标人和发包人或者是建设单位是一个人
发包人人在招标文件中以招标人的名称出现是便于区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