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网 导航

破产重整由哪级法院管辖

作者&投稿:郸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当我们破产了,可能就会很想要进行清算,因为如果破产了,不经商的话,我们的债务无法偿还,相关的部门可能会要求我们重整继续工作经营下去,因为如果直接破产的话,伤亡是很大的,那破产重整由哪级法院管辖?以下由我本人为您介绍相关内容。一、破产重整由哪级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因特殊情况需对个别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作调整的,须经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基层法院一般是一审法院,但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最高院审理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公司申请重整法院多久受理
      法院收到申请,三十日内作出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
      企业和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个月;
      1、人民法院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三个月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
      2、表决通过,十日内企业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3、法院收到申请,三十日内作出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未获通过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
      三、法院可以对破产重整申请驳回吗
      法院可以对破产重整申请驳回。因《企业破产法》未对申请破产重整需要提供的材料作具体规定,申请人提出重整申请,除提交《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债务人有恢复希望的材料供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在审查这些材料后裁定是否受理重整申请,不能将重整计划草案提前表决,以是否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作为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或者不予受理重整申请的前提条件。否则,属于画蛇添足,有程序倒置之嫌,此做法容易给申请人留下口实。
      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破产重整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破产重整由哪级法院管辖》
答:一、破产重整由哪级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

《破产法关于企业破产重整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答:破产法当中关于企业破产重整管辖法院的规定是一般由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如果企业没有直接的办事机构,那就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般国有企业的破产重整案件都是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普通企业的破产重整,当地法院就有管辖权。 一、破产法关于企业破产重整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1、地...

《企业破产重整由哪个法院管辖》
答:法律分析:对于破产案件的管辖,主要有以下三种:一、地域管辖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准。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级别管辖根据司法解释,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定:(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

《2024企业破产管辖法院是哪里?》
答: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债务人住所地,根据司法解释,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准。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2、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定:(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

《破产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

《破产案件由什么人民法院管辖》
答: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一、破产清算要多少时间(1)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

《企业破产案件由什么人民法院管辖》
答:法律主观: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债务人、债权人以及清算义务人才可以申请破产。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是不能申请破产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破产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
答:法律分析: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多数情况下,破产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而人们有时习惯把个人...

《人民法院对企业破产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答:人民法院对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属于专属管辖,由债务人住所地管辖。若是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地址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的话,由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

《债权人申请破产应向哪个法院申请》
答: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

   

返回顶部
本页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若有相关事宜请照下面的电邮联系
感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