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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留地怎么确权 农村的房屋如何确权

作者&投稿:浦类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农村自留地使用权都需要确权登记吗~

自留地也是需要土地确权的。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政策解答》第七条规定:
关于自留地和园地的确权登记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自留地、园地等确权问题,凡是纳入承包地的继续作为承包地确权登记。
1、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前划给农户耕种的自留地(含自留山),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并入承包地的要一并计算承包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2、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未列入承包地的,按实有地块数量、面积、边界、位置登记,征求多数村民意见,可以纳入这次承包土地一并确权,但必须在表册、台帐和经营权证书上注明是自留地。
自留地是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根据1962年发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的规定,当时由生产大队或生产小组划出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五到七,分配给社员家庭作为自留地,长期不变,用于开展家庭副业生产。

扩展资料: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非农业生产用途。目前国家没有规定取消自留地,但在一些地方,如在划农民宅基地时,规定要使用本户的自留地指标。自留地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
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在没有取消农业税时,国家不征农业税。农民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参考资料:人民网――农村土地确权:农民该如何处理自家土地?

2020年农村会统一办房产证?老房子不能确权怎么办?老农不用担心!

您好:
首先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目前林业部门、草原部门都有各自的法律依据,在实际工作中,落实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面覆盖,与林地、草地登记发证有效衔接确实存在管理上的协调难度。对此应当坚持一点,土地证书与林权证等其他证书的关系,应当是“身份证”与“工作证”关系,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应包括全部农村范围的集体土地。
其次,根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和中央文件要求,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应当“是谁的就发给谁”,属于村一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确权发证给村一级农民集体;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确权登记发证给村民小组一级农民集体;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确权登记发证给乡(镇)一级的农民集体。实际中,属于村集体、村民小组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实地也是比较清楚的。
最后,土地登记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意见》明确要求,严格禁止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对于违法宅基地和建设用地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后方可登记。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要求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使用现状,认定合法后,方可走程序并确权登记发证。对于违法违规登记发证或登记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等重点工作中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问题,要尽快完成综合改革试验区、农村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地区、城乡接合部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满足改革发展的需要。

《自留地如何确权》
答:自留地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在没有取消农业税时,国家不征农业税。农民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政策解答》 第七条 ...

《自留地土地使用权确权》
答:自留地的使用权确权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测;审核合格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公示无异议确权发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

《自留地的使用权怎么确权》
答:自留地的确权由村集体统一申请确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自留地怎么确权》
答:首先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目前林业部门、草原部门都有各自的法律依据,在实际工作中,落实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面覆盖,与林地、草地登记发证有效衔接确实存在管理上的协调难度。对此应当坚持一点,土...

《老一辈留下的宅基地要如何确权》
答:老一辈留下的宅基地要确权方法如下:1、完成全市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完成全市范围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3、完成全市范围内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公民死亡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都能够由其继承人继承,只要公民依法享有该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该...

《农村土地确权,自留地需要确权吗?》
答:1、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前划给农户耕种的自留地(含自留山),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并入承包地的要一并计算承包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2、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未列入承包地的,按实有地块数量、面积、边界、位置登记,征求多数村民意见,可以纳入这次承包土地一并确权,但必须在表册、台帐和经营权证书上注明是...

《农村自留山最新政策法规解读》
答:如果是农村及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有关规定的属于国家所有外,是属于集体所有。公民是不允许将自留地作为遗产继承,并且公民对于自留地只有使用权;2、国家保护农村的自留地、自留山与自留草场的经营权,任何人都不能随意的进行侵占。要注意的是,自留地也是要进行土地确权的。自留地(自留山)确权:农村实行...

《农村确权宅基地确权新政策 房产证》
答:1、颁发不动产权证书随着房地一体改革后,农村居民的宅基地和房屋都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从根本上保障农村居民的宅基地和房屋权益。2、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出台的《民法典》中明确提出宅基地遵循“地随房走”的原则,城镇户籍子女能够继承父母在农村房屋,从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土地确权政策文件》
答: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自留地确权政策》
答: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规范的实施办法,建立配套的抵押资产处置机制,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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