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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出让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中的国有出让什么意思

作者&投稿:主父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国有出让”是什么意思?~


国有出让(guó yǒu chū ràng )
名词解释:指国家所有权物以出让使用权的形式出让给企业或个人,并由企业或个人交纳一定数额的出让金,办理国有出让手续的物,可以通过政府职权部门进行转让,在出让期内的转让经职权部门的认可后真实有效。
常用:普通老百姓最常见到的是在房屋产权证上或房屋土地所有权证上会有国有出让或国有划拨的字样,明确表示该房产是否可做为普通商品进行合法转让,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房产不能以个人名义进行转让。已转让或抵押的,视为无效。

国出有让
【性质】国有物权出让给企业或个人。
【常用】房屋产权上的国有出让字样。
【范畴】经济。
我国土地所有制形式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分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简称集体所有)和全民所有(也称为国家所有),也就有了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包括村集体、乡镇集体等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也就是全民所有。
(国有划拨土地征收赔偿办法和标准)土地一般是不予补偿的.因为本身是划拨地.房屋,如果有产权证,应当予以补偿,没有产权证的房屋,看建设年代是否可以补办,如果可以,应当得到补偿,否则,视为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扩展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1、协议;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出让。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低于最低价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经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或者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
2、招标;
土地交易的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属于下列情况的土地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1)具有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或其他综合目标的;
(2)土地用途有严格限制,可能仅少数单位或个人有受让意向的。
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特别要求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对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者进行邀请招标。
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土地交易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招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或转换为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招标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日前20日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书。
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补充或撤回公告的,并在开标日不少于3日前告知当事人。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投标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书面签字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个人的,由投标人签名。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标书密封投入指定标箱,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周边土地市场价5%收取。
招标公告中告知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应当挂号邮寄,并以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收到标书方为有效。
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填写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书;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5)以个人身份投标的,须提交身份证影印件;
(6)履约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证明材料;
(7)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发出招标文件后,招标人不得随意更改其内容,并应当对要约内容承担责任。
投标人将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得撤回,并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召集全体投标人参加,并公布评标、定标的原则的方法以及标底。土地交易机构指派人员,担任开标会秘书工作。
评标、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组负责。评标组成员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并推选一名评标组组长。评标组一般在开标前24小时内组成,其成员由监察机关派驻国土资源部门监察人员从专家库人员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并在开标人确定前保密。
专家库人员应根据拟评标项目情况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对投标人提出要求需要评标组成员回避的,由监察机关派驻国土资源部门监察人员进行审查,并报国土资源局领导确定。评标组成员一经确定,必须参加开标和评标。
土地交易的招标开标、评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1)点算标书;
(2)开启标书;
(3)对标书和标书附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标书宣布为无效标书;
(4)评标和定标,确定中标人;
(5)对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与中标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标书:
(1)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2)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印鉴的;
(3)应当提供投标保证金而未提供的;
(4)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标标书条件的。
无效标书应当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
开标会后,招标人应当于10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告知未中标人。
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国有土地土地权权出让合同》;因特殊原因不能依约定时间签订的,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另行约定签订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因吊销营业执照、取消资格等原因失去履约能力和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中标通知书》无效。招标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投标人未中标或在开标会前声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于定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预交的保证金(不计利息)。投标人中标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投标人在开标后撤标的,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或失去履约能力与条件的,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向中标人双倍返还其保证金。
标底被泄露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招标活动,并告知投标人。
3、拍卖。
拍卖土地使用权,应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应在拍卖开始前20日发布。
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补充或撤回公告的,按本规则第条规定处理,并在拍卖日不少于3日前告知当事人。
拍卖公告发出后,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拍卖人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4)资信证明;
(5)委托竞买,应当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6)拍卖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按公告告知可以邮寄竞买申请文件的,竞买人应当挂号邮寄,并且以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拍卖人收到为有效。
拍卖人收到竞买申请书后3日内向合格者发出通知书和拍卖文件及有关材料,对不符合竞买资格的,拍卖人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竞买意向人。
发出拍卖文件后,拍卖人不得随意变更其内容,并对要约内容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当对竞买申请书的承诺承担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文件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后收到的;
(2)申请文件不齐合或不符合规定的;
(3)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4)保证金没有到达拍卖人指定账户的。
拍卖人对符合资格的竞买人发给编号的竞买标志牌。竞买标志牌代表竞买人的资格。
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得撤回;其他购买人有更高应价的,原应价即失去效力。
竞买人现场口头提出加大加价幅度,符合竞价原则的,可以接纳其报价。
拍卖人应当在拍卖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招集竞买人举行拍卖会,公布拍卖规则、程序和方法。
拍卖会按下列程序进行:
(1)竞买人出示标志牌,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2)主持人简介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条件等事项;
(3)主持人宣布起价价位、应价递增的幅度和拍卖规则等事项;
(4)主持人宣布竞买开始;
(5)竞买人应价;
(6)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最后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
(7)主持人宣布最后应价者为竞得人;
(8)拍卖人与竞得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确认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拍卖人、竞得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拍卖标的;
(3)拍卖在效时间、地点及价款;
(4)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
(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6)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拍卖人可以对拍卖的地块设定底价,设定底价的,主持人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到底价的,该应价无效,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4、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土地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
,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区别主要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并补交土地出让金。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件》第十二条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40年
(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出让范围: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人指出,以下六类土地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

供应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出让方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四)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参考资料:国有土地出让—百度百科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 ,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区别主要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并补交土地出让金。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件》第十二条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40年   (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土地性质出让是什么意思》
答:法律分析:出让土地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把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时间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且土地使用者需要向国家支付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的一种行为。出让土地的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以对土地进行转让、出租、抵押。土地性质出让和划拨区别1、出让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内的使用...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答:出让。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国有土地出让证是指什么?》
答: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可以通过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出让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

《国有出让是什么意思》
答:国有出让土地指的是经县级以上的政府依法审批,在约定时间内把土地让予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土地使用者需向国家缴纳一定的出让费用。简单说就是国家将地卖给个人,在约定期间享受土地权益。正常工业出让为40-50年,商住出让为70-80年。出让方与受让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向政府提出用地申请,经批准后,由双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答:出让。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国有土地受让意思》
答:土地有两种形式,分别是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私人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且国有土地的存在也是更好的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动力的,现在很多国有的土地都开始对外受让了,那么国有土地受让意思?下面就由我为你介绍相关内容。一、国有土地受让意思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

《土地出让是什么意思》
答:4.权利义务: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5.期限:出让土地的年限一般分40年、50年、70年。房屋类型不同。出让土地上多建有商品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

《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答: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的区别在于,国有土地出让是指政府将土地在一定期限内使用权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而国有土地转让是指已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将其土地使用权出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交易价格包括土地使用权价款和增值部分(如有)。简单来说,出让是政府向社会出售国有土地使用...

《什么是国有出让土地》
答:问题一:国有土地出让是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 *** 依法批准,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区别主要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土地使...

《国土出让是什么意思》
答:法律主观: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较为完整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质是国家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把国有土地以约定的面积、价格、使用期限、用途和其他条件,让与土地使用者占有、使用、经营和管理。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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