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区别:1、主体不同:使用权出让的主体是国家,使用权转让的主体是土地使用者;2、条件不同:使用权出让是缴纳出让金,即可办证,使用权转让须经申请、审批和办理手续;3、性质不同:使用权出让属于他物权设定,使用权转让属于他物权转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法律分析: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创设财产权的行为,即在出让之前,该权利并不存在。转让是转移财产权的行为。2、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出让的主体一方是土地的所有者,另一方是土地的使用者,转让的双方都是使用者。3、出让金与转让费的构成和反映的关系不同。出让金主要是地租,转让费包括出让金、投资还有利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出让。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扩展资料: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即一级市场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二级市场行为。 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两种行为当事人不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的当事人,一方是作为土地所有者代表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等,另一方是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土地使用者。
(二)两种行为的标的不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的标的有两个特征,一是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地块面积大,二是土地使用权让渡期限长,而土地使用权转让者所涉及地块的面积和让渡期限一般低于前者。
参考资料:搜狗问问—出让和转让有什么区别
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 和转让的区别: 1、主体不同:使用权出让的主体是国家, 使用权转让 的主体是土地使用者; 2、条件不同:使用权出让是缴纳出让金,即可办证,使用权转让须经申请、审批和办理手续; 3、性质不同:使用权出让属于他物权设定,使用权转让属于他物权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