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请问到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是否需要提交二审判决书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申请执行依据是写...
作者&投稿:贰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民事案件,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申请强制执行去一审法院还是法院二审,~
当然需要了,因为你的案件已经经过了二审终审了,二审判决书是你一审判决书执行的依据,没有二审判决书就没法证明你一审判决书是否生效啊。
去基层法院申请执行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有明确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至于如何申请,其实非常简单:写一个强制执行申请书,然后附上一审、二审的判决书,还有你的身份证直接去基层法院执行局(不是镇法庭哦)申请执行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关于强制执行法院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强制执行
你好,二审维持原判,当事人应持二审法院的判决书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必要时将一审判决书作为附件一并提交。同样,执行法院也应将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作为执行依据予以执行。
需要的,因为一审上诉后,如果你不提供二审文书的话,负责立案的法官无法判别该一审文书是否已经发生效力,以及是否判决内容有变化,所以需要提供二审文书当然需要了,因为你的案件已经经过了二审终审了,二审判决书是你一审判决书执行的依据,没有二审判决书就没法证明你一审判决书是否生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