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个人专利使用权的支出如何摊销? 国内公司向香港公司购买专利权使用权收哪些税?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84号)第二条规定:“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如果您企业发生的装修费用是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支出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否则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扣除期限在租赁期与可使用期两者孰短来选择。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84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除税收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所以,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企业补提的以前年度的费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期限摊销。 装修费应按房屋租赁合同或使用年限摊销。如果装修后可用5年,就分60个月摊销。如果过几个月才拿到发票,就按剩余时间摊销。 4、你单位发生的装修费用金额不大,可计入“待摊费用”科目,分月摊销。 发生装修费用 借:待摊费用--装修费 30000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30000 每月摊销时(30000/12=2500元) 借: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制造费用)--装修费 2500 贷:待摊费用--装修费 2500
专利转让具有一个税收费:1、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2、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收入扣除缴纳的相关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后,区别不同收入分别处理:(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应纳税所得=收入*(1-20%)(3)、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20%基本途径专利是通过寻找企业或者寻找一些创业报纸,专利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进行转让,如佰腾技术商城、中国应用技术网等途径转让,引导投资人购买专利,如颇具好评的三方合作模式。转让专利要注意以下几点:1、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太高的价格会吓跑投资者。2、技术成熟,有样品,有相关的视频给投资者看。3、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4、专利已经授权,未经授权的专利一般不转让。转让注意事项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3]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2、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若专利所有权归个人所有的,不是企业资产,不能作为无形资产摊销。企业购买专利使用权的支出,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专利使用期限内平均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