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网 导航

功能区规模确定与方法有哪些原则 进行水环境功能区划应遵循哪些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标准

作者&投稿:牧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是行政法规还是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其为国土资源部颁布的

1城市水环境规划的产生

自20世纪九十年代初以来,城市扩张带来的无序建设活动给水环境带来越来越严重的危害。进入21世纪后,国家把保护水环境的工作提高到极为重要的位置,2000年以后国家已正式开展新的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另一方面,随着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对水资源的需求不再仅仅停留在对生活、生产用水水供给资源方面,而更需要水景观资源满足人对自然环境的需求。在这双重意识指导下,近五年来城市污水治理工程和广泛开展城市滨水景观规划研讨与建设成为当今城市保护和利用水环境活动的代表,如上海、武汉、重庆、广州等城市先后编制了有关城市水环境规划的项目,因而作为指导城市水环境建设的规划——“城市水环境规划”将逐步在规划行业中受到关注。

2城市水环境规划的对象

2.1水环境组成因素

2.1.1资源的认识

首先明确与水环境密切关联的水资源概念。狭义水资源的概念是自然界水量能不断更新,可满足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用水,包括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广义水资源内涵是一切具有利用价值,包括各种不同来源或不同形式的水,均属于水资源范畴,因此水资源分为水供给资源、水航运资源、水养殖资源、水能源资源、水生态景观资源等。

2.1.2境组成因素

水环境是指围绕人群空间及可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水体,其正常功能的各种自然因素和有关的社会因素的总体。按此概念,也可以说水环境是反映水体可利用的各种水资源及防御水灾害的能力状况,包括自然形成和人工改造形成的能力状况,即自然水环境和社会水环境。自然水环境包括四个方面因素:

(1)径流量——由自然界水体径流可供补充的水量,是反映可供社会使用的水供给资源能力;

(2)水生态——水质自然状况与水质恢复的自然能力;

(3)水空间——在自然地势条件下连续水体所涉及的区域空间及水体聚集深度,是反映水体作为航运、养殖、娱乐条件的能力;

(4)水能源——水体因自然地势运动所产生的能量,是反映可供社会利用能量的能力。
社会水环境因素包括二个方面:

(1)水安全——主要反映社会治理水体防止灾害的能力,包括防御洪水和排除内涝;

(2)水景观——由水及岸线自然地貌、人文设施所形成的景观,是反映城市滨水环境及文化内涵的能力。

2.2水环境规划对象

依据《环境规划学》理论,水环境规划是对某一时期内的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所作出的统筹安排和设计,诣在通过保护和改善、利用各类水资源,以满足人类生产活动,从而达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水环境规划的基本对象就是对上述自然与社会水环境六类因素进行保护和利用,即径流量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空间利用、水能源利用、水安全控制、水景观利用。

水环境规划按规划范围一般分为流域水环境规划、地区水环境规划和城市水环境规划,而规划范围不同对六类基本对象有不同的选择。

2.2.1水环境规划对象

流域水环境规划主要是江河流域范围地区治理和综合利用江河规划。依据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江河流域水环境规划的对象有水资源系统规划(径流量利用)、水污染控制(水生态保护)、江河防洪治涝规划(水安全控制)、航运及养殖规划(水空间利用)、水力发电规划(水能源利用)等。

2.2.2水环境规划对象

地区水环境规划主要是行政区(省域)范围地区治理和综合利用江河支流水系规划,包括小河、湖泊、水库等水系。规划对象应包括本区域各城市与农业用水分配(径流量利用),与外江相通的水系防洪及内河湖泊排涝(水安全控制),规划水系的水环境保护(水污染控制),水体渔业养殖(水空间利用)等内容。

2.2.3水环境规划对象

城市水环境规划主要是城市规划建设区范围内治理和综合利用水系规划。因城市特征和区域的局限性,该规划主要是做好水景观资源的利用,并协调好水体的各项功能。其规划对象仅含水环境规划部分规划对象,具体有三大内容:(1)以排涝防灾为主的水安全控制;(2)以水污染控制和水生态恢复为主的水生态保护;(3)以滨水岸线利用为主的水景观利用。

3城市水环境规划的思路

3.1项目编制的模式

城市水环境规划对象在规划的内容上联系紧密,不可分割。如地表水体控制面积、容量既是排涝防灾水安全规划依据,也是水污染控制环境容量计算依据。又如城市滨水区水系网络规划布局又与水系排涝工程控制港渠发生关系。在突出城市水环境建设的今天,城市水环境规划若仍然采用以前传统的编制模式,即由各主管部门分别组织编制“水利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滨水环境规划”等相关规划,必然存在规划内容交叉,相互不协调的现象,指导城市水环境建设的规划依据相互矛盾。因此,城市水环境规划应将所涉及的规划对象相对集中,统一编制,达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如上海市水务局2001年编制完成的《上海水资源综合规划》就体现了“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包括水质和水景观环境)”三位一体的思想。

城市水环境规划在编制深度方面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作为一项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中,主要确定纲领性规划建设要求;二是独立编制专项规划,主要是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确定水环境具体的建设内容与实施要求。

规划成果文件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专项规划的要求可分为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及规划附件。规划附件包括说明书(研究报告)、专题研究报告、现状调研资料。

3.2项目编制的技术路线

3.3规划的主要内容与宗旨

3.3.1 水系功能定位

按照城市水环境规划对象的理念,城市水系功能应体现其区域环境特点,分主要功能和其它功能。主要功能是反映具有城市特征的功能,一是排涝防灾水安全功能,二是水资源中水生态景观资源利用功能;其它功能则是非城市特征功能,如用水、航运、养殖、水能利用等功能。规划则要通过各种用地控制、管理措施协调水体各项功能关系,在充分发挥城市水系主要功能的基础上不能破坏和削弱水系其它功能。

3.3.2 水安全规划

水安全规划为城市湖泊、水库排涝防灾规划。规划主要按排涝系统分区划分与城市建设区相关流域服务区域,确定其排涝标准,按排涝流量与湖泊雨水调蓄要求确定流域水系湖泊水面控制面积、调蓄水位差、调蓄容量,以及排水泵站、涵闸、渠道等构筑物设施位置与规模。该规划确定的水系控制面积及调控水位是城市水系网络布局的基本依据。

3.3.3水系网络布局规划

该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水安全控制规划的指导下,即不影响城市水体水安全功能的前提下,通过恢复和补充具有生态景观功能的水系连通廊道而形成城市水系网络体系。规划布局的空间结构应把握多元结构和多层次结构的形态特征,使城市外围自然生态资源通过水系生态廊道向城市建设区渗透、融合,使城市具有生态环境的活力。规划水系网络布局应结合自然地势条件和水系生态廊道控制最小间距指标要求加以确定。

3.3.4 滨水岸线利用规划

城市水系滨水岸线资源的如何利用是城市水环境规划的核心。该规划的主要内容应控制滨水区的用地性质和用地空间,以有效发挥滨水资源和协调水体各项功能。滨水区的用地性质涉及到滨水功能分区,根据目前国内外城市滨水环境建设实例的总结,滨水功能区一般划分为四大类:生活功能区、自然生态保护区(包括风景区)、生产区和专用作业区。生活功能区又可分为居住功能区、广场活动功能区、健身休闲功能区、城市交通功能区及综合功能区。滨水区的用地空间应遵循滨水亲水性、连续性、可达性的开敞式建设原则对滨水不同功能区用地提出控制性的原则性要求,一是基本控制线原则要求,包括水岸线(蓝线)、岸线绿化控制线(绿线)和滨水建筑区控制线(灰线);二是滨水建筑区建设控制要求,如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和建筑视线。

3.3.5 水生态保护规划

水生态保护规划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水污染控制、涵养生物自然净化水体的两方面各种有效措施以改善城市水系水质环境。其主要内容包括水功能区划、水体环境容量预测、水污染控制规划和水体生态修复规划四大内容。(1)水功能区划要求划分水体不同区域对水质环境不同要求的水体功能,并明确水质控制管理标准。水功能区划是水环境保护的基本依据,也是水务管理、执法的依据。(2)水体环境容量预测则是根据各水体水质控制标准、水体容量,按照水体的自净能力提出水体可容纳的各类污染物质总量。该预测目的是希望在城市水环境保护方面建立一种定量判别标准,即希望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能结合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状态提出水体周边地区城市人口动态控制总量以及性质及发展控制规模。(3)水污染控制主要是对城市污水和城市面源对水体的污染提出原则性控制方针,包括污水收集与截流标准、污水处理与尾水排放要求、城市新区特别是临水区域滨水开发区污水排放控制要求、以及城市面源控制的基本对策与措施。(4)水体生态修复规划则是遵循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并结合系统工程的最优化理论,提出分层多级利用物质的人工生态系统布局方案,其内容包括滨水带生态修复技术、水体修复技术、污染底泥控制技术等。

主体功能区指基于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将特定区域确定为特定主体功能定位类型的一种空间单元。划分主体功能区主要应考虑自然生态状况、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区位特征、环境容量、现有开发密度、经济结构特征、人口集聚状况、参与国际分工的程度等多种因素一、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意义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要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确定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坚持以人为本,缩小地区间公共服务的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引导经济布局、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有利于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有利于打破行政区划,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和绩效考评体系,加强和改善区域调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人口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建设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粮食生产规划、交通规划、防灾减灾规划等在空间开发和布局的基本依据。同时,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以上述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为支撑,并在政策、法规和实施管理等方面做好衔接工作。二、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在坚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基础上,前瞻性、全局性地谋划好未来全国人口和经济的基本格局,引导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二)主要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引导人口与经济在国土空间合理、均衡分布,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和城乡人民都享有均等化公共服务;坚持集约开发,引导产业相对集聚发展,人口相对集中居住,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其他城镇点状分布的城镇化格局,提高土地、水、气候等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尊重自然,开发必须以保护好自然生态为前提,发展必须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确保生态安全,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城乡统筹,防止城镇化地区对农村地区的过度侵蚀,同时,也为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提供必要的空间;坚持陆海统筹,强化海洋意识,充分考虑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做到陆地开发与海洋开发相协调。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妥善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开发与发展的关系。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必须建立在科学合理、有序适度开发的基础上。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编制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要在大规模开发过程中,既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区域,又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划定限制、禁止开发区域,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政府对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设计和总体布局,体现了国家战略意图,政府应当根据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法律法规和区域政策,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符合主体功能区的定位。三是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从全局利益出发,谋求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最大化,要做到局部服从全局,全局兼顾局部。四是处理好主体功能与其他功能的关系。主体功能区要突出主要功能和主导作用,同时不排斥其他辅助或附属功能。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的主体功能是集聚经济和人口,但其中也要有生态区、农业区、旅游休闲区等;限制开发区域的主体功能是保护生态环境,但在生态和资源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也可以发展特色产业,适度开发矿产资源。五是处理好行政区与主体功能区的关系。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需要打破行政区界限,改变完全按行政区制定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的方法,同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也需要依托一定层级的行政区。六是处理好各类主体功能区之间的关系。各类主体功能区之间要分工协作,相互促进。优化开发区域要通过向重点开发区域转移产业,减轻人口、资源大规模跨区域流动和生态环境的压力;重点开发区域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增强承接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超载人口的能力;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要通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逐步成为全国或区域性的生态屏障和自然文化保护区域。七是处理好保持稳定与动态调整的关系。主体功能区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禁止开发区域要严格依法保护;限制开发区域要坚持保护优先,逐步扩大范围;重点开发区域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变化,适时调整为优化开发区域。(来源:国务院办公厅)三、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主要任务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由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组成,分国家和省级两个层次编制。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由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会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编制,规划期至2020年,并通过中期评估实行滚动调整;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县级人民政府编制,规划期至2020年。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分析评价国土空间的基础上,确定各级各类主体功能区的数量、位置和范围,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开发方向、管制原则、区域政策等。(一)分析评价。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首先要对国土空间进行客观分析评价。科学确定指标体系,利用遥感、地理信息等空间分析技术和手段,对全国或本地区的所有国土空间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作为确定主体功能区的基本依据。分析评价采用全国统一的指标体系,统筹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即在自然生态环境不受危害并维系良好生态系统的前提下,特定区域的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所能承载的经济规模和人口规模。主要包括:水、土地等资源的丰裕程度,水和大气等的环境容量,水土流失和沙漠化等的生态敏感性,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等的生态重要性,地质、地震、气候、风暴潮等自然灾害频发程度等。二是现有开发密度。主要指特定区域工业化、城镇化的程度,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开发强度等。三是发展潜力。即基于一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特定区域的潜在发展能力,包括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科技教育水平、区位条件、历史和民族等地缘因素,以及国家和地区的战略取向等。(二)确定主体功能区。在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根据人口居住、交通和产业发展等对空间需求的预测以及对未来国土空间变动趋势的分析,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确定各类主体功能区的数量、位置和范围。确定主体功能区的数量、位置和范围后,要根据各个主体功能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明确各个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发展方向、开发时序、管制原则等。国家层面的四类主体功能区不覆盖全部国土,优化开发、重点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原则上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禁止开发区域按照法定范围或自然边界确定;要按照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总体要求,阐明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开发战略等,明确确定省级主体功能区的主要原则,以及市、县级行政区在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中的主要职责。编制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将行政区国家层面的主体功能区确定为相同类型的区域,保证数量、位置和范围的一致性。对行政区国家主体功能区以外的国土空间,要根据国家确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省级主体功能区,原则上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以农业为主的地区,原则上要确定为限制开发区域;位于省级行政区边界、均质性较强的区域应确定为同一类型的主体功能区;沿海省区陆地主体功能区与海洋主体功能区要相互衔接,主体功能定位要相互协调;对重点开发区域要区分近期、中期和远期的开发时序;矿产资源丰富但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较弱的区域,可以适度开发矿产资源,但原则上应确定为限制开发区域;依法设立的省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区域要确定为禁止开发区域。(三)完善区域政策。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实现主体功能区定位,关键要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主要有:1.财政政策。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完善中央和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重点增加对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用于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2.投资政策。逐步实行按主体功能区与领域相结合的投资政策,政府投资重点支持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支持重点开发区域基础设施建设。3.产业政策。按照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研究提出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指导目录及措施,引导优化开发区域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结构层次和竞争力;引导重点开发区域加强产业配套能力建设,增强吸纳产业转移和自主创新能力;引导限制开发区域发展特色产业,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扩张。4.土地政策。按照主体功能区的有关要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确保18亿亩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对优化开发区域实行更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适当扩大重点开发区域建设用地供给,严格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土地用途管制,严禁改变生态用地用途。5.人口管理政策。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控人口总量,引导人口有序流动,逐步形成人口与资金等生产要素同向流动的机制。鼓励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吸纳外来人口定居落户;引导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逐步自愿平稳有序转移,缓解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状况。6.环境保护政策。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环境承载能力,提出分类管理的环境保护政策。优化开发区域要实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和环保标准,大幅度减少污染排放;重点开发区域要保持环境承载能力,做到增产减污;限制开发区域要坚持保护优先,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和保育;禁止开发区域要依法严格保护。7.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针对主体功能区不同定位,实行不同的绩效评价指标和政绩考核办法。优化开发区域要强化经济结构、资源消耗、自主创新等的评价,弱化经济增长的评价;重点开发区域要对经济增长、质量效益、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以及相关领域的自主创新等实行综合评价;限制开发区域要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的评价,弱化经济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的评价;禁止开发区域主要评价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来源:国务院办公厅)四、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工作要求(一)确保工作进度。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2007年9月形成初稿,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经“十一五”规划专家委员会评估论证并做修改完善后,于12月报国务院审议。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2007年全面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对国土空间进行专题研究和综合评价;2008年6月,形成规划初稿,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相邻省(区、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进行衔接;2008年9月,根据衔接意见修改形成的规划,再次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衔接;2008年11月,根据衔接意见形成规划送审稿,与专家论证报告一起报省(区、市)人民政府审议。(二)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一项开创性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支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国务院赋予的职责,积极指导并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抓紧组建本地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三)改进工作方式。要广泛动员多学科力量,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不断深化对主体功能区理论和技术路线的研究,科学确定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细化完善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要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方针,科学系统地安排规划编制各项工作。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成立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承担规划的咨询、论证和评估等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四)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要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人员,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加强培训,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为规划编制安排必要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功能区规模确定与方法有哪些原则》
答: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的主体功能是集聚经济和人口,但其中也要有生态区、农业区、旅游休闲区等;限制开发区域的主体功能是保护生态环境,但在生态和资源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也可以发展特色产业,适度开发矿产资源。五是处理好行政区与主体功能区的关系。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需要打破行政区界限,改变完全按行政区制定区域政策...

《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的第三章 环境功能区的划分》
答:第十五条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按照以下原则划分:(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适用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二)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以外的区域,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适用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第十六条 地面水环境功能区...

《政策与规划指导: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主要任务》
答:1.确定各类主体功能区的数量、位置和范围 2.明确各个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发展方向、开发时序、管制原则 3.主体功能区确定的原则与推进主体功能区形成的若干要点 (1)国家层面的四类主体功能区不覆盖全部国土;(2)优化开发、重点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原则上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禁止开发区域按照法定范围或自...

《声功能区的划分基本原则》
答: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自然保护区除核心区外珍稀动植物集中分布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大型城市公园等群众游览休憩的场所;科研设计类产业区块;乡村区域中无交通干线经过的远郊村。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

《什么是城市功能区》
答:中小城市的分区则相对简单或不明显,工业区、居住区和商业区是各类城市共有的、基本的功能区,但有时各区划分的界限并无明显的标志。城市功能区的合理布局,对促进生产、方便居民生活、城市环境保护等具有重要意义。城市等级 等级划分(以城区常住人口划分)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是由《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详细信息》
答: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妥善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开发与发展的关系。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必须建立在科学合理、有序适度开发的基础上。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编制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要在大规模开发过程中,既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区域,又根据资源环境...

《主体功能区是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程度以及自然利用的程度来确定优先发展...》
答:1、主体功能区的类型确定 确定主体功能区的类型主要基于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以是否适宜或如何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为基准进行划分。具体来说,主体功能区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这是根据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总体部署所...

《我国海洋主体功能区按开发内容可分为哪三种功能》
答:一、海洋主体功能区基本原则。1、陆海统筹。统筹海洋空间格局与陆域发展布局,统筹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海洋空间开发利用,统筹陆源污染防治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2、尊重自然。树立敬畏海洋、保护海洋理念,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开发活动严格限制在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维护好...

《...国家重点开发区域的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包括( )。》
答:【答案】:A、B、C、D 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统筹规划国土空间。健全城市规模结构。促进人口加快集聚。形成现代产业体系。提高发展质量。完善基础设施。保护生态环境。把握开发时序。

《兔场一般分为哪几类功能区?布局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建场投资,给管理工作带来方便。基本原则是:从人和兔保健以及有利于防疫、有利于组织安全生产出发,建立最佳生产联系和卫生防疫条件。根据地势高低和主导风向,合理安排不同功能区的建筑物。分区规划必须遵循:人、兔、排污,以人为先、排污为后的排列顺序;风与水,以风向为主的排列顺序。

   

返回顶部
本页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若有相关事宜请照下面的电邮联系
感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