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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方在不经民宅同意强占在民宅门上按装水管符合民法要求吗? 邻居故意把我家下水管堵了,我要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作者&投稿:苦浅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物业法对水管漏水规定~

房屋漏水原因主要有三种:  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二是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  三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  依据漏水原因不同,相关的责任也有不同。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免费维修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如因楼上业主装修或其他不当行为造成的房屋渗水,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作为侵权方除了停止侵权(如重做防水层)外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保修期满后,房屋内设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漏水造成其他业主损失的,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属于公共设施造成的漏水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建议,邻里之间房屋出现漏水,双方应相互理解和相互配合,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分清责任,妥善解决问题;在房屋维修时,相邻人(楼上楼下、左邻右舍)应当给予配合,不得借故阻碍房屋维修。由于房屋装修时容易导致渗漏,最好聘请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装修公司承担,并在合同中明确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案。

故意堵塞下水道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在法律上属于侵权行为,应承担民事侵权法律责任,作为受害者,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受害者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扩展资料:
案例:侵犯别人相邻权要担责
居家过日子,邻里之间难免磕磕碰碰。楼上邻居程佳欣家里厨房软管破裂漏水,导致楼下王智家房屋的天棚和墙体出现不同程度的受潮、霉变甚至起壳等问题,这让王智非常郁闷。无奈之下,她只能搬出去租房子住。事发后,双方一直协商未果,王智只好将邻居程佳欣告上法庭。
王智和程佳欣分别是海口市丽晶路金外滩小区8A307房和8A407房的房主,两人是上下楼的邻居。2011年12月,由于程佳欣家中的洗菜盆水龙头连接的软管破裂漏水,造成王智家中天棚、内墙出现不同程度地涂料、墙纸起壳、剥落、霉变,木质地板受潮。
漏水发生后,程佳欣立刻要求物业更换了爆裂的软管,然而,双方就损害赔偿事宜经过多次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结果,于是王智将程佳欣告上法院,诉求其赔偿装修费用、租房费用、搬家费等共计25951元。
专业机构未检测无法确定原因
程佳欣称,经询问专业人士后了解到,房屋漏水存在外墙漏水、雨水管破裂、管道堵洞不严等各种原因。没有进行专门的检测鉴定,根本就无法确定是由于水管破裂而导致的房屋漏水。
其次,早在2009年房屋出现漏水后,程佳欣就已经委托装修公司更换了407房的地板砖、水管、电线、水龙头开关,并对307房进行了防水防漏和内修复,并且进行了3天3夜漏水实验,经程佳欣、王智、装修公司以及物业公司四方共同确认再没有漏水情况发生。
法院判决赔偿住户2万余元。
龙华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由于程佳欣房屋软管铺设及防水措施存在缺陷,漏水造成楼下邻居王智房屋装潢及财产损失,损害了王智的权益,因此程佳欣应赔偿王智所受的损失16451元。程佳欣作为房屋的所有人,有义务对房屋行使管理职责。
龙华法院一审判决程佳欣向王智赔偿装修费损失16451元、租金损失9000元,合计25451元。对于一审判决,程佳欣表示不服,上诉至海口中院。2013年8月20日,海口中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参考资料:凤凰网-侵犯别人相邻权要担责

公方在不经民宅的情况下。强占民宅门上并且安装水管。这个是不符合要求的,也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嗯嗯。因为虽然土地是国家的。使用权是口有个人的。但是既然是使用权归我个人所有。所以说我想在自己的房上干什么做什么?必须是经过利我的同意的。你们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在我的住宅楼上或随便安装东西随便。安装设备。这个肯定是不可以的。



对于这种行为的定性,其实并不困难,即便是穿着制服的人,他也要遵纪守法,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首先要收集和固定相应的证据,而后通过两种途径来处理和解决,第一种是通过政府的信访途径,第二种是通过法院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来维护权利

不符合,你再是公方也不能随便占用民宅这是违法的,你可以去上告

不然装水管都在地下走,这里只有能下,嗯。能下去鬼都没事的。应该合法的。

《公方在不经民宅同意强占在民宅门上按装水管符合民法要求吗?》
答:公方在不经民宅的情况下。强占民宅门上并且安装水管。这个是不符合要求的,也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嗯嗯。因为虽然土地是国家的。使用权是口有个人的。但是既然是使用权归我个人所有。所以说我想在自己的房上干什么做什么?必须是经过利我的同意的。你们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在我的住宅楼上或随便安装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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