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一工厂做跟单,三个月以来都是打杂,不想做了,能顺利走吗?主要担心工资不给我 在一个工厂上班规定做满三个月才能辞职,但我只做了一个月就不想...
作者&投稿:沙楠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现在在工厂做跟单,工作可以很轻松,工资也不错。在办公室的日子我已经习惯了。~
从你发出的信息可以看到,你想离开的主要原因是,转正问题,事情多问题,以及下属不配合问题。
首先,转正问题,其实你可以主动找HR谈,你直接说,某某领导,不是说二个月转正嘛,是不是忘了给我转正啊。
其次,事情多问题,新手都会觉得事情多,是因为你不熟悉业务,没有合理安排时间和方法。等你干一段时间后才能熟练。
下属不配合问题,这个其实就是管理问题,你得体现出你的管理才能,不然人们凭什么服你。
走的话能走,按正常流程辞职,工资应该不会少的,只是会延迟一个月发。
很多成功的人都是从小做起 大部分人因为一时的努力没有回报 就消极应对工作 我想说的是 把小事做好 不简单 如果你的老板是个伯乐则以 要是老板只是拿人不当人使 干一辈子也干不出头 所以要在工作期间 多寻找机会 多学习经验 最后呢 皇天不负有心人 互勉之
是的,你这个心态我也有,我现在也是这样的,虽没有大起大落,还算稳定,可是要从长远角度去考虑就不行了,毕竟在公司学到的东西与现实还是有些差距,毕竟是平民百姓,也无法有哪么多钱去开一家同行业的公司.我也是想离开我现在的公司,想学点与自身发展相接近的,毕竟打工不是一辈子的事,老了还得卷被子走人,哎想想,现在的我25岁了,也不算小了,现在还没有发现自己适合的第二职业,也很迷茫的.不过有时侯有人的就不能只看眼前利益,你说是吧,正因这这些,有好多人都坚决辞掉高薪的工作,自己创业.所以我相信,还是可以试试的,不然一辈子就这样,太不甘心了,我也准备明年就不做了,呵呵,我们都加油哦!
劳动者按规定辞职,不允许扣发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从你发出的信息可以看到,你想离开的主要原因是,转正问题,事情多问题,以及下属不配合问题。
首先,转正问题,其实你可以主动找HR谈,你直接说,某某领导,不是说二个月转正嘛,是不是忘了给我转正啊。
其次,事情多问题,新手都会觉得事情多,是因为你不熟悉业务,没有合理安排时间和方法。等你干一段时间后才能熟练。
下属不配合问题,这个其实就是管理问题,你得体现出你的管理才能,不然人们凭什么服你。
走的话能走,按正常流程辞职,工资应该不会少的,只是会延迟一个月发。
很多成功的人都是从小做起 大部分人因为一时的努力没有回报 就消极应对工作 我想说的是 把小事做好 不简单 如果你的老板是个伯乐则以 要是老板只是拿人不当人使 干一辈子也干不出头 所以要在工作期间 多寻找机会 多学习经验 最后呢 皇天不负有心人 互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