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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申请,6种情况不会批准!一直不给审批怎么办? 在农村哪些人申请宅基地不会被批准?

作者&投稿:仝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批下来的宅基地在几年内没有盖房,还有效吗?会不会作废。宅基地在批下来后有效期是几年啊?~

五年时效期内不使用会被收回。分析如下:
1、宅基地是有时效的,一般5年内有效。有效期内没使用会被收回,视为作废。申请人与村委会签协议另有约定除外,法律对宅基地使用时效没有规定,都是村委会决定。
2、依法可以收回土地。《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扩展资料:
宅甚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伸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特征
宅基地使用权范围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其他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即一家一户的农户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
(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福利性: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无偿的
1、宅基地问题是怎么来的一般而言,住宅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作为公民的私财,可以继承、转让和买卖。“宅基地”则是一个“中国特色”问题。
2、经过“土改”,建立了农民私人所有的土地制度,大部分地区的农民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权证书》。
3、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农村土地依然是农民私有,但由集体统一经营,农民的宅基地则依然由农民保留所有权和处分权。
4、经过“人民公社”运动,确立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宅基地也归集体所有,农民只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并且不能出租、买卖等。
5、改革开放以后,继续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仅允许宅基地使用权人出租、出卖地上建筑物。可见宅基地并不只是一个单纯的财产问题,本质上是中国社会变迁的反映。
6、宅基地使用权是不可继承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宅基地使用权


网友:农村宅基地申请,哪些情况不予批准?一直不给审批怎么办?

一、农村宅基地申请哪些情况不予批准?

1、违反“一户一宅”原则

对于“一户一宅”政策,相信大家应该都已经知道了。不过,关于“户”的认定,很多朋友还是有一些疑问的,以下是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对“如何认定户”的解答:

地方对“户”的认定有规定的,按地方规定办理。地方未作规定的,可按以下原则认定:“户”原则上应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信息为基础,同时应当符合当地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条件。根据户籍登记信息无法认定的,可参考当地农村集体土地家庭承包中承包集体土地的农户情况,结合村民自治方式予以认定。

2、宅基地选址不符合规划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原则上是不予报批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3、现占用的宅基地满足分户标准

最近我们老家家家户户都在忙着申请分户,很多人认为,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那分成两户,就可以拥有两处宅基地了。其实,如果现占用的宅基地满足分户标准的话,是不能再申请另一处宅基地的。

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就规定,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现在很多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是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是满足分户标准的,所以分户后再申请宅基地,是不会被批准的。

4、占用基本农田建房

耕地分为一般耕地和基本农田,《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如果占用一般耕地等农用地建房要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原有住宅已出卖、出租、赠出

按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宅基地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但如果属于原有住宅已出卖、出租、赠出的情况,那再申请宅基地是不会批准的。

6、当地已无宅基地可批

宅基地是有限的,总有批完的时候。为了解决宅基地短缺问题,现在很多地方鼓励集中建房并建立了补偿奖励机制,鼓励建设村民公寓式住宅,也可建设联排式住宅。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一直不给审批,怎么办?

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如果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获批到宅基地的。但像在上文说的一些情形下,比如选址不符合规划或当地无宅基地可批了,那宅基地就不能获批了。

如果是选址不符合规划,可另申请一处宅基地;如果是当地无宅基地可批了,那只能等当地有宅基地了再申请,甚至只能接受村民公寓式住宅了。

2、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如果属于“一户多宅”或原有住宅已出卖、出租、赠出等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等情形,那只能接受事实了。







《农村宅基地申请,6种情况不会批准!一直不给审批怎么办?》
答:按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宅基地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但如果属于原有住宅已出卖、出租、赠出的情况,那再申请宅基地是不会批准的。6、当地已无宅基地可批 宅基地是有限的,总有批完的时候。为了解决宅基地短缺问题,现在很多地方鼓励集中建房并建立了补偿奖励机制,鼓励建设村民公寓式住宅,也可建设联...

《结婚分户,申请宅基地村委会不批准》
答:法律主观: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村委不批,当事人应在消除不批的缘由后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法律客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

《村委会不批宅基地怎么办?》
答:1. 不符合规划:村庄的土地利用规划可能对宅基地的分配有明确规定,如果申请的位置不符合规划要求,可能不被批准。2. 存在权属争议:申请的宅基地可能存在土地权属方面的争议,需要先解决争议才能审批。政策方面:1. 宅基地指标限制:当地可能根据政策规定,对宅基地的审批数量有一定限制...

《农村房子拆旧建新,哪些情况不会审批?不批怎么办?》
答:农村建房要遵循《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申请拆旧建新是不会被批准的:1、不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的房屋 因各种原因,很多朋友家拥有多处农村房屋。但因宅基地需满足“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对超出“一户一宅”的房屋是只允许使用到房屋倒塌为止的,...

《村委会拒绝申请宅基地》
答:,想要在本村申请宅基地的,满足以上内容中四个情况之后,就可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自己的宅基地了。凡是想要申请宅基地的,都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和规定才可以的,不然是不予批准使用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

《分户后就能申请宅基地吗?哪些情况申请宅基地不会获批?》
答: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户口已迁出集体等情况都是不能获批宅基地的;而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也是不予批准的。PS:因各地情况不同,对于可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规定可能会稍有差别,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申请宅基地村委会不批怎么办》
答:(三)如果村里有征收拆迁规划的。 建议您不要再申请宅基地,因为这时候去投资建设新房,会造成资源浪费,这种情况下宅基地也就不予批准。 (四)一户多宅的。 建议也不要再去申请,因为国家规定了严格的一户一宅,对于存量一户多宅要区分情况进行确权登记,今后会有序解决一户多宅问题,您此...

《农村自建房不批,翻建老房也不允许,这合规吗?》
答:1、非本集体成员继承的房屋不能翻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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