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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上工人受伤如何赔偿 建筑工地工人工伤怎么赔偿

作者&投稿:易瑞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工人在工地上受伤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工人在工地受了伤应当向其索取以下工伤赔偿项目:工人需要安装配置的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去领取的伤残津贴;还有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所需费用;住院时的伙食补助费;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当事人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上述金额的计算依据是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并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被评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来应当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伤,但出于某种原因难以安排,而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津贴。
3、一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而一性支付给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即只有在终结劳动关系时才能享受,其具体标准由省内规定。
一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指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伤残程度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为帮助工伤职工再就业一性发给的补助金,以弥补工伤职工在今后的求职就业中与非工伤人员相比存在一定困难而给本人造成的一定损失。具体标准由省内规定。
4、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天数
5、生活护理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省内规定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可根据省内规定适时调整。
6、辅助器具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7、工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日止)
工伤期间工资=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之日止的工资福利收入
该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8、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指到省外医院就医,所支出的交通、食宿费用。
9、一性伤残补助金
指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的伤残等级,应当按照规定一性支付给工伤职工的伤残补助费用。
一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月工资*按伤残等级确定的月数(最多24个月,最少6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上述金额的计算依据是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并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被评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来应当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伤,但出于某种原因难以安排,而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津贴。
3、一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而一性支付给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即只有在终结劳动关系时才能享受,其具体标准由省内规定。
一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指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伤残程度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为帮助工伤职工再就业一性发给的补助金,以弥补工伤职工在今后的求职就业中与非工伤人员相比存在一定困难而给本人造成的一定损失。具体标准由省内规定。
4、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天数。
5、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省内规定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可根据省内规定适时调整。
6、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7、工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日止)工伤期间工资=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之日止的工资福利收入。该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8、交通食宿费:交通食宿费指到省外医院就医,所支出的交通、食宿费用。
9、一性伤残补助金:指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的伤残等级,应当按照规定一性支付给工伤职工的伤残补助费用。
一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月工资*按伤残等级确定的月数。最多24个月,最少6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建筑工人在工地受伤按什么赔偿标准》
答:1、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已发生的费用和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一并赔偿。2、因伤情未恢复需再次治疗或功能恢复训练的费用,赔偿权利人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3、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选择普通医院治疗的同种伤疾,费用按普通医院标准计算。确需在康复型医院...

《建筑工人在工地受伤按什么赔偿标准》
答:康复费: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

《建筑工人在工地受伤按什么赔偿标准》
答:法律分析:住院伙食补助标准为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原工资和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停工、离岗期间需要护理的护理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工伤委员会每月对职工享受生活费的能力进行确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

《建筑工地工人受伤赔偿标准》
答: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

《建筑工人在工地受伤怎么赔偿》
答:建筑工用因工负伤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

《建筑工地上受伤怎么赔偿 打工者必须知道》
答:工地上受伤,如果用人单位为工人投了工伤保险的,工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人医疗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如果单位没给工人投保的,由单位为工人支付该笔费用。赔偿一般分为两部分,工伤社保赔偿和企业单位赔偿。【法律分析】赔偿一般分为两部分,工伤社保赔偿和企业单位赔偿。工作在工地受伤后,...

《建筑工地工人受伤该如何赔偿》
答:法律分析:首先,要弄清楚用工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数额是有差别的。其次,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再次,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事故。需要申报工伤,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交通食宿费...

《建筑工人在工地受伤按什么赔偿标准》
答:一、建筑工人在工地受伤按什么赔偿标准1、建筑工人在工地受伤的赔偿标准如下:(1)住院伙食补助标准为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原工资和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3)停工、离岗期间需要护理的护理费,由所在单位承担;(4)工伤委员会每月对职工享受生活费的能力进行确认。2、法律依据:《工伤...

《建筑工地上工人受伤如何赔偿》
答:在核定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时,工伤务工人员本人工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2、人力社保部门依据《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对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或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给予相应处理。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瞒报工程项目总造价或者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按《社会保险...

《建筑工人在工地受伤按什么赔偿标准》
答:建筑工人在工地受伤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2、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现场施工员的岗位职责: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开工的准备工作,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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