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权是出让,卖房时还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吗? 购买经济适用房,为何还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作者&投稿:自露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经济适用房过户时可否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出让,即已经向政府缴纳了土地出纳金;而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因其福利色彩浓,其土地性质为划拨。
划拨土地是指经合法批准后将国有土地划拨给单位和个人使用,划拨土地的基本特征是土地划拨给新的单位和个人使用后,土地使用权仍归国家,新用地单位和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 没有土地所有权。 因此,理论上说,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再次出售时,买卖双方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改变房屋土地性质。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要求开发商配建的,低价出售给低收入人群,不包括土地成本,如果居住人想出售当然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需要交纳,西安市的规定是: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超过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土地收益金,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
需要 无论是出让还是划拨都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你在哪座城市,各地规定不同。
ask1634918594 丨Lv 1
经济适用房分两种,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
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批地的时候就是按照经济适用房审批的,这种房屋必须满5年才能交易,交易的时候要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
如果房本上面加盖了方形章,写着按经济适用房管理,那就是3%的土地出让金商品房是不用交土地出让金的,回迁房里面可能会有一部分商品房,是因为原房主被拆迁的房子是私房,所以回迁后也不是按照回迁房给的,而是按照商品房处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这个3%的,不过这种几率很小。
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出让,即KFS已经向政府缴纳了土地出纳金;而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因其福利色彩浓,其土地性质为划拨。何为土地划拨?划拨土地是指经合法批准后将国有土地划拨给单位和个人使用,划拨土地的基本特征是土地划拨给新的单位和个人使用后,土地使用权仍归国家,新用地单位和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因此,理论上说,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再次出售时,买卖双方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改变房屋土地性质。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权是出让,卖房时还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出让,即已经向政府缴纳了土地出纳金;而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因其福利色彩浓,其土地性质为划拨。
划拨土地是指经合法批准后将国有土地划拨给单位和个人使用,划拨土地的基本特征是土地划拨给新的单位和个人使用后,土地使用权仍归国家,新用地单位和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 没有土地所有权。 因此,理论上说,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再次出售时,买卖双方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改变房屋土地性质。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要求开发商配建的,低价出售给低收入人群,不包括土地成本,如果居住人想出售当然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需要交纳,西安市的规定是: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超过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土地收益金,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
需要 无论是出让还是划拨都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你在哪座城市,各地规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