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需要哪些材料与手续 专利权转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的手续为:1、专利权人需要与转让人签署一份《专利权转让合同》,然后递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在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著录项目变更申报表;转让或者赠与合同,合同需要加盖公章,且由本人签名确认;如果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赠与的证明材料。2、如果专利申请人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必须经全体权利人同意;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等行政部门批准。3、专利权人要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转让方、受让方均属境外居民或法人的,有必要向专利局提交两边签章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2、转让方归于我国大陆的法人或个人,受让方归于境外居民或法人的,有必要出具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赞同赞同转让的批件,以及转让方和受让方两边签章订立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或经公证的转让合同文本复印件。3、转让方归于境外居民或法人,受让方归于我国大陆法人或个人的,有必要向专利局出具两边签章的经公证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4、上述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的著录项目改变手续,有必要由转让方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许其委托的专利署理组织处理。 上述1-3中的境外居民或法人是指在我国大陆没有常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港、澳区域及台湾的居民或法人;在我国大陆有常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可按我国居民或法人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的规则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法律分析:第一步:寻找专利转让的途径。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最基本的一个环节,而且也非常容易实现。宣召专利转让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例如可以在专利网站上进行转让,也可以委托专利中介机构,甚至还可以自己寻找相关的企业等方式。第二步: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这是专利转让流程关键一步。只有专利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取得一致的意见之后才能有效地开展之后的转让相关工作。在转让合同中,对于双方的利益都应该有明确地文字内容。第三步:双方准备好专利转让需要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应该严格地按照规定的形式进行填写,这样就可以缩短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文件的时间,加快审核的速度。第四步:将相关的文件递交给专利局。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重要的一个部分。因为只有专利局审核通过后才能让专利转让具有法律依据。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会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选择适当的专利代理机构也是这个过程中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细节。第五步:专利转让流程的最终环节就是等待专利转让结果。当专利局审查后,会对审查结果做出通知。如果审核通过的话,专利局一般会在2到6个月内发专利转让合格通知书。并且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库中查询到相关的变更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专利转让注意事项: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进行相关操作、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盛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技术,因此实现产业化才是造福于社会和人类的最高标准、尽可能做好转让过程中的记录,这对于后续问题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转让之前,不要轻易进行价值评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轻易根据对方要求进行此类操作,如果确实需要进行评估,尽量明确评估费用担负原则和担负比例没有完全完成转让手续前,不要轻易交付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等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