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 农村宅基地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
作者&投稿:蓬疤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宅基地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
无法协商解决可以申请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农村,经常会因为宅基地的建设或者占用土地的问题,导致邻里之间会发生纠纷,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先通过村委会的调解,通过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或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的。双方当事人举证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依据,由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调查。
再组织双方调解,制作调解书,但如果调解没成功,可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意见,由人民政府在进行处理的决定。如果对于处理的决定仍不服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邻里之间如果发生了宅基地权属的争议,双方要本着尊重,相互谦让的原则,一同要来协商处理问题。如果协商处理成功了,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就会按照协议来执行。但是所签订的协议千万不能够违反法律法规,也不能够损害集体土地的利益,包括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方式是复议或诉讼。如果是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如果是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争议土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法律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第六条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二)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农村宅基地纠纷可以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可以申请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农村,经常会因为宅基地的建设或者占用土地的问题,导致邻里之间会发生纠纷,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先通过村委会的调解,通过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或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的。双方当事人举证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依据,由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调查。
再组织双方调解,制作调解书,但如果调解没成功,可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意见,由人民政府在进行处理的决定。如果对于处理的决定仍不服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邻里之间如果发生了宅基地权属的争议,双方要本着尊重,相互谦让的原则,一同要来协商处理问题。如果协商处理成功了,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就会按照协议来执行。但是所签订的协议千万不能够违反法律法规,也不能够损害集体土地的利益,包括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