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网 导航

村里土地被征用以后,两年内没有开发,村里是否可以将土地做使用权要回,重新耕种?? 农村土地被征用2年后未使用,土地属于什么性质?重新种植的青苗...

作者&投稿:繁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土地被征用后两年内不开发的,农民是否有权利将土地收回并进行耕种?~

土地被征用后农民是已经得到补偿款的了,即使开发商没有开发,国家是可以收回土地的,但是农民是没有权力将土地收回进行耕种的,除非政府对这块土地有特殊的说明。

农村土地被征用2年后未使用,属于闲置、荒芜土地。原农村集体有权恢复耕种,对耕种的青苗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扩展资料:
闲置土地的使用:
修订草案规定,构成闲置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下达《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督促土地使用者及时纠正。土地使用者在接到《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后,应当在3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
修订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土地使用者协商,共同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可以选择下列方式:延长动工开发建设期限,改变土地用途,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土地。
修订草案还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协商未能就处置方式达成一致的,土地闲置满1年的,经批准后可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的,经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可以依据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对耕作条件未被破坏且近期无法安排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单位组织恢复耕种。

例外
修订草案规定,六种情形可“闲置”:
因政府调整城乡规划,造成土地使用者不能按国有建设用地有偿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约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开发的;
因政府未按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约定的期限、条件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建设条件的;
因政府供应土地存在权利不清,致使土地使用者无法动工开发建设的;
因国家政策要求,需对约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致使土地使用者动工开发延迟的;
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停止动工的,但因土地使用者违法行为导致的除外;
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其他行为,致使土地使用者动工开发延迟的。
此外,修订草案规定,因不可抗力、司法查封、诉讼、仲裁或者军事管制、文物保护等原因导致无法按原来约定、规定的期限动工开发建设的,也可“闲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四条: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只要不变就不变还是归原来的使用人

《我村因城市扩建,征地已进行一个月,没开过会,没公布征地政策》
答:村民没有法律意识、没有谁带头(反对),于是在家的部分人(大部分人已外出打工),这个一签,那个一签,八九个人签下来以后,土地就卖了或被征用了。”更鼓岭15、16、17等队(小组)村民如是说。 记者接到广西陆川县滩面乡滩面村村民频繁投诉,陆川县滩面乡乡长,书记,和滩面村主任,村支书,继续以协议征收土地为名,...

《我和父母共同的土地几年前被村里开发征用一直没有补偿、30年的合同...》
答: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

《老家潍坊农村,现居济南,村里有一块宅基地,还要盖房子吗?》
答:我国的土地性质为公有制,没有私人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即使祖辈留下来的,现在所有权也归农村集体,农民只有使用权。 农民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期限,如果建有住房,那宅基地的使用期为永久,房屋破旧后可以申请重建。如果申请来宅基地,两年内没有进行建设,那么两年后这块申请的宅基地使用权就会作废,村集体可以收回宅基...

《我们村里有一部分土地从93年开始征用,当时补偿款也拿了,但是政府一直没...》
答:如果93年已经征收、支付征收土地补偿金并经过上级政府部门批准,集体土地已经转为国有土地,那么,不需要重新征收。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土地修高速公路被占,现在已经几年了,高速公路都已经通车了差不多有两 ...》
答:可能在各级政府的手里。 修路被征用的土地补偿,应该在政府的账户上。 被征用土地户,可联名找村委会搞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再弄明白,征地单位所给的每亩土地补偿费是多少。 还要清楚土地补偿款何时拨付到账的。 …… 如果有人阻挠,可联名上书市纪检委举报。 注意保密~全 ...

《您好啊 能请教一个法律问题吗?》
答: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三步】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

《村里土地被征用,女子没得到补偿,嫁出去的女儿能否分得原村集体的补偿...》
答:当地修建107国道和饮水工程,重庆市潼南区某某镇某某村2社的部分土地被征用,政府部门给了一些补偿款。在分配补偿款时,该社通过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外嫁女不参加分配,两次补偿款分配均未将孙丽纳入分配名单。孙丽认为自己的户口未迁出,也一直生活在村里,为什么不给自己补偿款,和村里协商未果的情况下,...

《...现在原来的农村户口所在地被征用,土地一直没退,这种情况还有补偿吗...》
答:正常情况下,转为城镇户口后,如果只是户口性质改变,而户籍所在地没有变化的话, 村集体组织成员大会同意不收回您的土地,那么,这样情况可以补偿。如果您只是单方面原因没有退出土地,那么,根据农村土地征用规定,这种情况,征用金归村集体组织。您的土地相应由村集体组织合法收回。

《...镇沙桥村第一居民组在2013年土地被征用至今也没有办理失地养老保险...》
答:国家征收农民集体的土地。能不能给农民办理失地农民生活保证金?要看被征地之后,农民手里还有多少土地。如果农民剩下很少的土地,甚至没有土地的话。县级人民政府必须给农民办理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金。可以先向政府提出申请。政府没有办理的话,再行提起行政诉讼。

《因不同意土地被征用,没有在征地合同上签字,但是村领导说非要我们签字...》
答:有权利。征收程序不合法,征收村民承包责任地,需要经过村民个人的同意,签订补偿协议才能够征地。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维权。当然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政府不能强制征收,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

   

返回顶部
本页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若有相关事宜请照下面的电邮联系
感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