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一基从哪年开始成为老宅基? 农村宅基地发证从哪一年开始
作者&投稿:招秆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农村一户一宅的政策是从哪一年颁布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
农村村民1户只能拥有1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是从1986年开始颁布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
农村村民1户只能拥有1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百度百科——一户一宅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发证时间起始于1986年。由于各地政策不统一,部分发证时间可能略有差别。如果有土地过户的情况,需要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确保自己享受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
农村村民1户只能拥有1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