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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先签3个月试用期劳动合同,如果表现好的话,试用期后转正再签1年劳动合同,这合理吗? 公司的试用期是3个月,说表现的好可提前转正,“提前”一般是指...

作者&投稿:邲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公司要求先签3个月试用期劳动合同,如果表现好的话,试用期后转正再签1年劳动合同,这合理吗?~

也不算违法,先签订3个月,但注意自己一定要留一份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的,如果不给你,按81条办。这是你的第一份合同。
试用期后再签一年劳动合同,这就是你的第二份合同。
如果第三次用人单位还想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按第14条规定,就应该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因此,你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这个问题,如果你任何时候不想干了,你可以按第37条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加付赔偿金。

试用期时间是根据签定的劳动合同决定的,如果表现优异申请提前转正也不是不可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也不算违法,先签订3个月,但注意自己一定要留一份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的,如果不给你,按81条办。这是你的第一份合同。

试用期后再签一年劳动合同,这就是你的第二份合同。

如果第三次用人单位还想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按第14条规定,就应该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因此,你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这个问题,如果你任何时候不想干了,你可以按第37条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现在公司一般试用期都是3个月,转正后再签正式劳动合同,现在正规公司都这样的,属于合理合法的!

1.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否则单位违法。试用期劳动合同视为正式劳动合同。
2.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否则单位违法。
3.一年期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否则单位违法。
4.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签订,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单位违法。

一年的劳动合同要求三个月的试用期很显然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而且入职之日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从你第一天上班公司就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这样操作根本就是不懂劳动合同法。
有任何法律问题咨询可加 841675632

《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公司要求先签3个月试用期劳动合同,如果表现好的话,试用期后转正再签1...》
答:也不算违法,先签订3个月,但注意自己一定要留一份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的,如果不给你,按81条办。这是你的第一份合同。试用期后再签一年劳动合同,这就是你的第二份合同。如果第三次用人单位还想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按第14条规定,就应该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因此,你...

《先签订3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合格后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答: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条款必须包括在正式劳动合同中,不能单单签订一个试用期合同。

《因为还没毕业,公司说先要实习期3个月,到时就毕业了,然后再试用期3个月...》
答:从法律上讲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年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公司这样操作,并没有超过6个月的上限,而且你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有中断。如果你认为公司不能这样做的话,公司只需要在你三个月实习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等你毕业后再和你签订三个月的试用期就可以了,效果是一样的。

《公司要给新员工签三个月试用期合同,怎么签合理又不违反劳动合同法?》
答:试用期三个月,那么整个劳动合同期限必须达到3年。只要注意这一点,在试用期方面就没问题了。《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面证券公司过了,但是说要先签3个月的实习期,等3个月过了看表现再签...》
答: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参照国家法律肯定是不合法的。另外,使用期也是需要交金的。

《刚本科毕业,公司要求先3个月实习期,再3个月试用期合理吗?》
答:一般来说。公司会要求试用三个月。这个正常。但是你已经实习三个月了。这个。就看公司的态度了。看看公司是真的要和你签还是在榨取你的劳动力。但是,我只是想提醒你一下,防人之心不可无,看看这个公司是不是想一直拖着不和你签劳动合同。

《进公司 一般先是签试用合同么 然后3个月后签正式合同么?》
答:不是,试用合同是包含在正式合同中的。正式合同必须在您和公司有实际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签订。有实际劳动关系起缴纳法定的保险金。

《上班开始第3天,公司说的是3个月后才签订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在线等...》
答:应该签劳动合同,合同都有写试用期多长时间,试用期间待遇,试用期过后如果留用后待遇都写的很明白的。

《跟公司签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算劳动合同吗》
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

《公司方要求试用期三个月满才签劳工合同,这种要求合法吗?》
答:1、公司方要求试用期三个月满才签劳工合同,这种要求是不合法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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