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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法律中的自然法是什么? 古罗马的自然法和习惯法到底有什么区别

作者&投稿:兀有彬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罗马的自然法是什么?~

自然法萌发于古希腊哲学,其中智者学派将“自然”和“法”区分开来,认为“自然”是明智的,永恒的,而法则是专断的,仅出于权宜之计。
它与“公民法“、”成文法”的区别在于它是独立于政治上的实在法而存在的正义体系。
一、自然法的含义
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则断定能够发现永恒不变的标准,以作为评价成文法优劣的参照。其中亚里士多德认为,有一种无论何处均具有同样权威、通过理性可以发现的自然法或者正义。
二、自然法的发展
1、斯多噶学派设想了均等的自然法,认为理性乃人所共有,自然状态则为理性控制的和谐状态,但已为自私所破坏,故而应当恢复自然状态。按照理性去生活,就是按照自然生活。罗马法中的自然法思想即源于此。中世纪教会法学者惯于使自然法与上帝法相一致,不过有的学者在自然法中强调上帝的理性,有的学者却强调上帝的意志罢了。
2、启蒙运动后,自然法理论终于变成一个独立的理性主义思想体系。谓其独立,是指独立于教会与神学而言。荷兰法学家H·格老秀斯相信宇宙受理性自然法统治,自然人由人的基本性质必然产生的准则所构成。英国的T·霍布斯提出了社会契约假说,认为社会契约是为走出自私和残酷的自然状态、而赋予统治者以管理权的契约,但统治者必须遵守自然法。
3、19世纪,自然法的思想普遍受到责难,认为社会契约论是虚构,纯理论性作为法国革命的口号带来了许多过分的结果,认为自然法已经死亡,并判定其不可能死灰复燃。但在20世纪,自然法又有再生迹象,有些学者恢复了对自然法的研究。马克思主义者对待自然法观念的态度时,批判其历史唯心主义的本质,却不拒绝其合理成分。
三、自然法的特性
1、自然法是永恒的、绝对的。
2、人的理性可以认识自然法,发现自然法。
3、自然法超越于实在法之上,后者应当服从前者。

自然法其实是一种思想,不属于法律范畴,但在古罗马的法律中存在这么一种思想,习惯法是古罗马人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是用来调整社会关系的,成文法是在贫民与贵族的斗争中由习惯法调整而形成的。

指的是在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简称制定法)之上有一种叫做正义的东西,当制定法的内容与正义相悖时,人们便可以不再遵守制定法,正义是评价人的行为的最高标准。

古罗马自然法是独立于政治上的实在法而存在的正义体系。对它的诠释与使用在其历史进程中千差万别。

通常而言,自然法的意义包括道德理论与法学理论,尽管二者的本质在逻辑上互不相干。根据自然法的伦理学说,在某种意义上,支配人类行为的道德规范,起源于人类的自然本性或和谐的宇宙真理;而依照自然法的法学理论,法律准则的权威,至少部分来自针对那些准则所具道德优势的思量。

扩展资料

古罗马自然法的特点:

1、自然是指物质世界,是某种元素或规律的结果,后来将它扩大到人类的思维惯例和希望。因此,自然法被定义为最高的法律。

2、“自然”和“法”是区分开来的,“自然”是明智的,永恒的,而法则是专断的,仅出于权宜之计。

3、永恒不变的标准是能够发现的,并以其作为评价成文法优劣的参照。其中有一种无论何处均具有同样权威、通过理性可以发现的自然法或者正义。

4、自然法的效力远远超过了人定法的效力。因此设想了均等的自然法,认为理性乃人所共有,自然状态则为理性控制的和谐状态,但已为自私所破坏,故而应当恢复自然状态。按照理性去生活,就是按照自然生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然法



大概是这样的一个意思:自然法学派认为,在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简称制定法)之上有一种叫做正义的东西,当制定法的内容与正义相悖时,人们便可以不再遵守制定法,正义是评价人的行为的最高标准。这里的正义也被称为自然理性,是人类内心深处的良知。

关于自然法的含义,在人类认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认识。但通常是指宇宙秩序本身中作为一切指定法制基础的关于正义的基本和终极的原则的集合。它萌发于古希腊哲学,其中智者学派将“自然”和“法”区分开来,认为“自然”是明智的,永恒的,而法则是专断的,仅出于权宜之计。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则断定能够发现永恒不便的标准,以作为评价成文法优劣的参照。



《罗马法中的自然法到底有何特点》
答:1、自然法赋予罗马法以理论指导。罗马自然法思想的最早渊源可追溯及古希腊哲学,在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苏格拉底、柏拉图以及亚里斯多德等人的著述中可略见其端倪。2、自然法促成罗马法对客观自然规律的尊重。罗马法之所以能跨越时空的限制,历经千余年而影响不减,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罗马法特别是其...

《罗马法律的形成过程是怎么样的?》
答:<罗马人的法律>补充史料 古罗马对西方文明最重要的贡献之一就是其完备的法律体系,包括市民法(仅适用于罗马公民)、自然法(适用于所有人)和国家关系法(用于调节罗马人与其它民族之间的关系)。从公元二至六世纪,罗马法经历了一个不断补充和完善的过程,至公元534年在东罗马帝国国王查士丁尼的主持下编撰完成并颁布施行,...

《自然法学说》
答:不成文法是人类行为的准则,是神的立法,而人的立法必须服从神的立法。他的学生柏拉图,尤其是他是徒孙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正式从法学的角度提出和论证了自然法的基本思想,但不系统。  率先把自然法系统化的是古罗马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和法学家西塞罗。他的名作《法律篇...

《古罗马制定万国法?》
答:由于自身一般宗教法律不适用于外国人,故此罗马人就把法律由宗教中抽离出来,称之为“万民法”。万民法并不是国际法,而只是有涉外因素---即涉及外国人的罗马私法。但是,至少从西塞罗以后,万民法被理解为所有与罗马有交往关系的国家所有一致同意的正义原则,而与以自然为依据的自然法(jus naturale)相...

《自然法的历史》
答:法律支配的内容因地而异,然而“生而具者”却应该是处处相同的,这与后来的哲人们倾力追求的真理是一致的。上述习惯发展成为自然法的历史进步,通常被归功于斯多葛学派。这样的法律符合并体现了理性人对纯粹幸福的求索。这些理论在古罗马法学家之间具有很深刻的影响,并且从此扮演了后世法理学中举足轻重的...

《罗马法制定的依据》
答:罗马法制定的依据是自然法。这一惯例首先基于古希腊哲学对世间的看法,认为人性基于自然,不能逃脱自然理性。世间一切都是自然规律的体现,各地的风俗就建立在自然法之上。国法又建立在风俗之上。这一惯例一直影响到现代法律的建立。比如二战后人们讨论过,纳粹德国是人类的罪犯,但是他们的所做所为的确是...

《历史问题》
答:1、古罗马人制定过哪些法律,经历过哪些发展演变的历程,梳理出知识结构。2、罗马的这些法律一直为后人所称道,你认为这些法律在当时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回答:1、古罗马人的法律最初主要依靠习惯法来调整社会关系,后来逐渐发展为公民法、万民法、自然法。特别要向学生指出《十二铜表法》是属于公民法,是第一部成文法...

《古典自然法学的产生发展》
答:在西方数千年法律思想长河中,“自然法”这一名称被不同的人在不同时期、为不同目的而运用,它的命运也极尽曲折:既曾经被奉上神坛,当作绝对的真理,判断现存法律(实在法)是非的终极标准,受到热情的捍卫,或作为革命的旗号,这是从古希腊哲学、古罗马法学、中世纪神学到启蒙运动一段很长的故事;又曾被视为无稽之谈,...

《古罗马的自然法和习惯法到底有什么区别》
答:自然法其实是一种思想,不属于法律范畴,但在古罗马的法律中存在这么一种思想,习惯法是古罗马人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是用来调整社会关系的,成文法是在贫民与贵族的斗争中由习惯法调整而形成的。

《介绍一下罗马法,以及包含的法的关系》
答:法学家活动在罗马法的发展中,法学家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推动了罗马法和罗马法学的发达。公元前1世纪,罗马进入帝国时期。在帝国前期,法学家活动非常活跃,罗马法学的发展也进入繁荣时期。许多法学家还被皇帝授予法律解答权,其解答成为法律的重要渊源。法学家们著书立说,解释法律,形成了不同的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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