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为何会引争议? 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引争议,你认为判的合理吗?
现在很多青少年由于心智不成熟,很容易在学校和同学发生冲突,从而演变暴力事件,而在贵州市,就有一名初中生将自己的同学刺死最终获刑8年,而这件事情也在网上引起热议,主要原因是法院认为初三学生陈某是故意伤害罪,而其父母认为自己的儿子是正当防卫,据了解,事发当天初三学生陈某和李某因琐事发生斗殴,而陈某当天也遭到李某多次殴打,在双方打斗的过程中,陈某用刀将李某刺死。
由于这件事情引起很多人的关注,贵州瓮安县人民法院也发出情况通报,法院对陈某故意伤害罪高度重视,将组织人员密集开展工作,相关的情况和进度也会及时向社会进行通告,并且感谢各位网友对法院工作的关心,也欢迎大家进行监督。法院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地方,绝不会让任何清白的人蒙受不白之冤。
父母要加强对自己孩子的照顾。由于很多父母在外打工或者某些原因疏忽对孩子的照顾,导致孩子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经常在学校和同学发生打斗的事情,这样会影响孩子的一辈子,作为父母最重要的不是给孩子提供富裕的生活环境,而是正确人生观的指引和无微不至的关心,改正孩子不良的学习行为,在学校和同学发生争执,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及时告诉老师和父母,而不是意气用事和对方进行斗殴。
社会的监督让法治更加透明。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我们能知晓很多之前我们接触不到的事情,而法治在互联网的监控之下,也变得更加透明,这样能有效杜绝冤假错案,但是网友也不能凭自己的感觉随意进行否认和评论,相信政府的决策和法院的判断。
近日一个话题登上了热搜,一位初中生刺死了霸凌者被判处了8年的刑期,在近日才出狱。事情的始末是陈泗翰在学校遭受到了李小东等人的欺负,并且这些霸凌者在欺负完之后还不罢休,把陈泗翰拉到了校外进行殴打,在殴打过程中陈泗翰奋起反抗,造成了霸凌者的死亡。校园霸凌这个行为无论在哪个地方都是需要抵制的,陈泗翰事件便是属于典型的校园霸凌,与一般事件不同之处在于他在最后奋起反抗但是造成了霸凌者的伤亡,很多人对此事十分不解,为什么在受到霸凌之后反抗却还入狱了呢,但即使有很多人持反对意见,我还是认为此案判的是合理的。
这件事涉及到了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那就是法律上的正当防卫行为,要是真的只是正当防卫,那么陈泗翰是必然不会入狱的,但他恰恰就是属于防卫过当。在了解案件的细枝末节后便可以发现,即使是李小东等人在学员对陈泗翰进行了霸凌,甚至是在放学后把他拉到了校外进行殴打,但这些行为仍然是没有对陈泗翰构成生命威胁的。而在没有造成生命威胁的前提下,陈泗翰却刺死了李小东等人,这是属于明显的防卫过当。
可能会有很多人认为此案不合理,甚至有很多人有着是否陈泗翰就应该让霸凌者欺负的疑问。但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来看,假如是此案判陈泗翰无罪,那么在今后的校园霸凌中就会出现更多的诸如此类的案件,这会让更多的人以正当防卫的名义释放内心的仇恨,对如今的社会势必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法律是大家心中的一杆天平,无论是向哪个方向倾斜,都会造成难以制止的社会混乱,唯有平衡才能使社会安定。陈泗翰此案便是如此,他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但直接刺死霸凌者却也未免太过了。
2014年4月30日,贵州瓮安四中初三学生陈泗翰在校遭李小东等人殴打两次,放学后又被强行拉到校外“单杀”,结果一死一伤。幸存下来的陈泗翰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8年。陈泗翰的父母始终认为儿子是“正当防卫”,并打定主意要申诉到底,还孩子一个公道。
9月25日下午,有媒体对陈某翰故意伤害案件进行报道,引发社会关注,瓮安县人民法院表示高度重视,将组织人员开展工作,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通报。
扩展资料
案发经过
案发当天,陈泗翰与同校学生李某在学校食堂排队买早餐,李某踩了陈浩瀚一脚,二人发生口角和抓打。在此后的12小时内,陈泗翰经历了两次殴打,及多次谩骂、脚踢、抽耳光和持刀挑衅。
最终,被强行拉到学校附近一小区的陈泗翰,在十几人的包围中,用从同学处得来的卡子刀刺中李某胸部后逃跑,李某拿刀在其后追了一段路后倒地。最终,李某因伤重不治身亡,而陈泗翰也因重伤二级,一度被下达病危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