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是做什么的
县审计局的主要职责有: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档案、保密、宣传、后勤、财务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普法教育、文明创建、监察、信访、综治、关工委及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管理审计事业经费;承担审计工作规划编制和年度审计项目安排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审计统计工作;组织对业务档案和审计信息管理与考核。
2、财政金融审计股
负责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审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审计涉农各项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负责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业的审计监督。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组织审计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国有金融机构在我县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对国有控股的区域性金融机构在我县分支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3、行政事业审计股
负责审计县人大机关、县政府工作机构、县政协机关、县法院机关、县检察院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县级财政预算单位的财政决算审签;组织行政事业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审计县政府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根据上级审计部门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捐赠项目的财务收支;负责城市改造建设中的拆迁安置费用审计;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审计。
负责审计县政府有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民政等工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经济责任审计局(副科级)
负责制订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办法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对全县党政机关、审判检察机关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局可以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效益;
3、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
4、区、县(市)政府的财政收支;
5、市属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信贷计划及执行结果;
6、市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7、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民政部和投资效益,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8、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 、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审计局—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