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没到期房东要收回怎么办 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想收回房子,我在怎么办
一、可以要求出租人(房东)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出租人具有合理、合法的理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的,那么出租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例如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如果出租人没有任何理由擅自提出解除租赁合同、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的,那么出租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对于出租人提出提前收回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应当事先告知承租人并给予合理搬离期限,并且与承租人协商提前收回租赁房屋事宜。如果对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给予赔偿。具体如何赔偿应当以租赁合同为准。因此,为了避免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因出租人提前收回出租房屋产生纠纷,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自行或者请律师帮忙对出租人提前收回出租房屋免责条款与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二、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1、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中,无约定违约责任的,可要求对方赔偿因对方的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实际损失通过以下方法来计算:
实际损失的计算,根据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为对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前提来计算。
这里有三种确定实际损失的方法: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
对方因为合同无约定,不赔偿损失的,你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到实际主张损失赔偿的时候,也不乏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对方咬着合同无约定违约金条款,拒不赔偿损失。当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准备好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
证据材料譬如所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些与合同内容有关的单据凭证和民事起诉状。
而申请起诉应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所在法院申请起诉。
最后,由法院依据实际案情,审理判决违约方应该支付给你的实际损失。
相信很多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租房的经历,也可能在租房过程中遇到一些纠纷。如果在房屋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房东要违约,收回房子。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在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提出一个新的履行期限,称为宽限期或者延展期,要求违约方在该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赔偿损失,在合同法上也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首先,应与房东进行沟通协商。比如,向房东说明自己目前找不到合适的房屋,希望对方能继续履行合同。其次,如果房东坚持要收回房屋,那么承租人可以拿出租房合同要求房东履行合同,如若不然,便可根据合同要求房东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