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怎么改制 集体企业改制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集体企业改制的流程:
一、准备阶段。
二、进行产权界定。
三、进行资产评估。
四、制定详细的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大会决议。
六、制定改制后新企业的企业章程。
七、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改制的书面申请并取得批复。
八、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进行审批。
九、到工商局进行企业改制登记。
集体企业改制途径可以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后,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组成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或把企业资产转化为企业职工集体股份,改组改造为股份合作制公司。把股份全部出售给本企业职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法律分析:集体企业改制时,应当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归谁所有,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划分归属,界定产权。 根据这一原则,可依据下列办法进行: 1、凡是国家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国所有。 2、 集体经济组织 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社区经济组织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社区经济组织集体所有。 4、其他法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投资的法人所有。 5、职工个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能够明确投资主体的其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难以明确投资主体的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6、企业用公益金购建的 集体福利 设施而相应增加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改建企业原由国家财政专项拨款、其他各类财政性资金投入以及实行先征后返政策返给企业的税收等,按照规定形成资本公积的,应当计入国有资本。对其中尚未形成资本公积而在专项应付款账户单独反映的部分,继续作为负债管理,形成资本公积后作为国家投资单独反映,留待以后年度按规定程序转增国有股份。公司制企业享受国家财政扶持政策,收到财政拨给的资本性补助资金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在公司制改建过程中,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以及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可从改建企业净资产中扣除或者以改建企业剥离资产的出售收入优先支付。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原劳动部印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企业支付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