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项技术在国内已经申请了专利,想在国外也能得到保护应该怎么做? 国内专利如何在国外得到保护?
作者&投稿:诸葛俘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同一技术既想在国内申请专利又想在国外申请专利,要怎么做?~
专利的保护范围一般都是本国的.专利权是具有地域性的,每个国家的专利系统都是独立的.如果专利技术想要在国内也得到保护,是需要申请国内专利.
一、专利的相关规定如下: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
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
二、专利优先权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
(1)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在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2)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就相同主题的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中国应当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为申请日,该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
向国外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的主要途径有两条:一种是巴黎公约,即逐个向巴黎公约的成员国申请;另外一种是专利合作条约PCT。
巴黎公约途径是指申请人依据外国专利法按照巴黎公约作出的专门规定,在首次提出本国国家专利申请后12个月(发明和实用新型)/6个月(外观设计)内向外国专利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要求享有优先权的途径。
采用此途径的不足之处是必须在12个月内分别办理各国不同的申请手续、完成申请文件的各种语言文本的翻译工作、选择和聘请中国以及其他各国的律师,时间紧促,工作量巨大。
专利合作条约(PCT)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管理的在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下的一个方便专利申请人获得国际专利保护的国际性条约。申请人只要根据该条约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即可同时在该条约所有成员国中要求对其发明进行保护。
PCT途径的流程:国家申请→国际申请→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要求国际初步审查→国际初步审查报告→进入国家阶段。
利用PCT申请途径的好处:
1.简化提出申请的手续
2.推迟决策时间
3.准确投入资金
4.完善申请文件
5.减轻成员国国家局的负担
6.有益技术传播
根据新专利法第十九、二十条,在办理涉外专利申请时:
1、申请人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代理机构办理
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
申请人提出PCT申请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
)
从申请日起已经超过6个月了,13个月才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不能通过PCT途径申请国际申请了,可以想向哪个国家申请专利就向哪个国家申请吗?
现在国内申请专利,在优先权期限内向国外提专利申请,可以通过PCT或者巴黎公约进入。
申请国外专利你们可能压根不懂,还是找代理所吧。 建议找当地或者国内比较知名的。
我们做的还不错,很专业业内也比较知名。
那个代理机构可以关门了,这种法律明确规定的事情都搞不清楚.优先权日从申请日起算,不是公告授权日,别听他们乱讲.专利代理市场鱼目混珠的情况太多了,去看看有没有专利代理资质.
你可以去国外申请,这是你的权利,没有人可以阻止你这样做.
但是会面临没有新颖性的问题.
原因是,你现在已经没有办法主张优先权了,优先权是以申请日起算的,而不是受权公告日,我估计从申请日起算,已经超过12个月了.
专利的保护范围一般都是本国的.专利权是具有地域性的,每个国家的专利系统都是独立的.如果专利技术想要在国内也得到保护,是需要申请国内专利.
一、专利的相关规定如下: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
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
二、专利优先权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
(1)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在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2)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就相同主题的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中国应当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为申请日,该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
向国外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的主要途径有两条:一种是巴黎公约,即逐个向巴黎公约的成员国申请;另外一种是专利合作条约PCT。
巴黎公约途径是指申请人依据外国专利法按照巴黎公约作出的专门规定,在首次提出本国国家专利申请后12个月(发明和实用新型)/6个月(外观设计)内向外国专利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要求享有优先权的途径。
采用此途径的不足之处是必须在12个月内分别办理各国不同的申请手续、完成申请文件的各种语言文本的翻译工作、选择和聘请中国以及其他各国的律师,时间紧促,工作量巨大。
专利合作条约(PCT)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管理的在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下的一个方便专利申请人获得国际专利保护的国际性条约。申请人只要根据该条约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即可同时在该条约所有成员国中要求对其发明进行保护。
PCT途径的流程:国家申请→国际申请→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要求国际初步审查→国际初步审查报告→进入国家阶段。
利用PCT申请途径的好处:
1.简化提出申请的手续
2.推迟决策时间
3.准确投入资金
4.完善申请文件
5.减轻成员国国家局的负担
6.有益技术传播
根据新专利法第十九、二十条,在办理涉外专利申请时:
1、申请人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代理机构办理
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
申请人提出PCT申请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
)
从申请日起已经超过6个月了,13个月才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不能通过PCT途径申请国际申请了,可以想向哪个国家申请专利就向哪个国家申请吗?
《已经在国内申请了专利,还能申请pct专利吗?》
答:能。子国内申请日期12个月能提PCT PCT只是案子进入国外的一个渠道,当你需要同时将同一个技术向多个国家申请时,才会考虑走PCT申请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