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网 导航

如果亲人出车祸了,期间能向保险公司索要护理费和护理人的误工费吗?

作者&投稿:善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在车祸事故中,如果您的亲人受伤需要护理,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要护理费和护理人的误工费。
对于护理费,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您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清单,以证明护理的必要性和费用支出。如果保险公司认可这些证明材料,通常会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给予护理费的赔偿。
对于护理人的误工费,如果您的亲人在车祸中受伤无法工作,需要他人照顾,那么护理人的误工费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通常会要求您提供护理人的收入证明和误工证明,以证明误工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具体来说,如果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则按照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标准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则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计算。
总之,在车祸事故中,如果您的亲人需要护理并导致误工,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要护理费和护理人的误工费。但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审核和赔偿。因此,建议您在申请保险赔偿前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有护理费,没有护理人误工费。

《如果亲人出车祸了,期间能向保险公司索要护理费和护理人的误工费吗?_百...》
答:在车祸事故中,如果您的亲人受伤需要护理,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要护理费和护理人的误工费。对于护理费,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您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清单,以证明护理的必要性和费用支出。如果保险公司认可这些证明材料,通常会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给予护理费的赔偿。对于护理人的误工费,如果您的亲人在车祸...

《我妈出车祸了,对方有车保,我妈自己也有保险,可我们要给对方医院收费凭据...》
答:不能都得到的,保险公司也不是傻瓜。私了后,可以在找保险公司,倒是可以 保守秘密,才可以的

《我做我朋友的车出车祸了,我手骨折,交警划分责任是对半分,我近2个月...》
答:第三方责任保险啊,可以提出合理赔偿

《发生车祸后可以委托保险公司处理吗》
答:一般的普通交通事故的话,是可以委托保险公司进行处理的,但是如果是重大的交通事故的话,只能是当事人亲自处理。但是你可以委托律师或者你的近亲属,作为你的代理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保险公司只能负责保险理赔。

《我亲人买了人寿商业车险,刚出车祸死了,应该怎样赔偿,请具体说说。》
答:但保额都很少一般都是每个座位一万,这个如果买了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赔付。如果是你亲戚主要责任那对方赔付会打折;如果是对方主要责任可以要求全赔,但一般三责险买30万保险公司就给付30万,对于人命肯定不够,不够的部分可以要求对方车主再自己掏钱补上。——苏州保险网吴振 ...

《最近 家里有亲人出车祸,导致骨折四条肋骨,后脑致伤,缝三针,车主有车险...》
答:肋骨四根骨折,已经构成十级伤残。你说得后脑受伤情况,还需要信息才能判断。看住院病历如何写的。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赔付12万2,其中医疗费加住院伙食补助费限额一万,伤残费用等限额11万,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不足以赔偿的,由车主进行赔偿。

《...出了车祸,肇事者陪了钱,那他投的意外险还能向保险工司要钱吗?_百度...》
答:原则上不能的,但肇事者赔了钱,但没要回发票,就可凭发票理赔,保险公司是否会管肇事者有否赔偿的。

《上下班时出了车祸肇事司机也赔偿了但自己也买了保险能让保险公司和自己...》
答:如果你父亲是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同时还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与工伤双赔。可以先于对方和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以对方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1、协商不成,可依法起诉。2、以肇事司机、车主及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3、必要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4、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陪护费、...

《车是父亲的,如果儿子开去出了车祸,保险公司会赔吗》
答:车是父亲的,如果儿子开去出了车祸,保险公司会赔偿损失的。2、《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

《爸爸在上班的途中出车祸了,属于工伤,那这样厂里面是不是也能拿到钱...》
答:您好! 属于工伤的,应该由工伤保险给予报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剩余的部分可以拿到保险公司进行报销,但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会重复报销。 如果构成伤残的话,按照社保规定给予补偿,有商业保险的话,商业保险也会按照级别给予伤残金的补充。 祝全家幸福平安!

   

返回顶部
本页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若有相关事宜请照下面的电邮联系
感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