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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变动与其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 什么是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

作者&投稿:宓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物权法变动与其原因行为相区别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了不动产物权公示的原则,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因此,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是相区别的,即以发生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原因行为,自合法成立之时生效。在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结果时,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作为原因行为的债权行为与作为结果行为的物权行为分离的后果,如前面所述的一样,债权行为自合法成立时生效,而物权行为作为结果行为,其效力状态自然无法影响到债权行为的效力。

首先想知道区分原则就要理解物权中所有权的取得,\x0d\x0a所有权:\x0d\x0a  (1)动产:法律行为+交付取得所有权(轮船汽车飞机这类也是交付生效,不登记不能对抗)\x0d\x0a  (2)不动产:法律行为+登记,登记后才有所有权\x0d\x0a而区分原则:首先区分原则是单向的,就是合同生效不以交付or登记为要件,举个例子,我和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是不动产吧?签完合同后,合同直接生效,但是我还没有取得所有权,因为我还没有和你办理登记,所以获取所有权和合同生效是区分的,这就是区分原则。这也就是区分德国物权无因性的方面。联系考的案例就是一房两卖,两个人都签订合同,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办理登记的只有一个,所以只有一个取得所有权,另一个没有取得所有权的,因为合同有效,可以主张违约责任而不仅仅是缔约过失。至于单向性是说:动产or不动产取得所有权是必须要法律行为有效的,如果法律行为无效,即使交付也是无权占有,有权占有人能要求返还原物请求权。\x0d\x0a明白不?不明白可以再问的说..

物权变更过程中,行为人有两个法律行为,即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负担行为为处分行为的原因行为。两种行为各自有独立的意思表示和行为模式,为两个行为,因此是相互分离的。区分原则的基础便是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的分离,负担行为为债权行为,一般通过债权合同实现,而处分行为为物权行为,动产物权变更通过交付实现,不动产物权变动通过登记公示实现。其中,债权行为是物权行为的原因行为,二者是彼此分离,相互独立的。这就是区分原则。而正因如此,所以物权行为的效力不受其原因行为,即债权行为效力的影响。这就是抽象主义原则,国内一般称“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物权变动与其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
答:区分原则的基础便是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的分离,负担行为为债权行为,一般通过债权合同实现,而处分行为为物权行为,动产物权变更通过交付实现,不动产物权变动通过登记公示实现。其中,债权行为是物权行为的原因行为,二者是彼此分离,相互独立的。这就是区分原则。而正因如此,所以物权行为的效力不受其原因行为...

《物权区分原则》
答:法律分析:区分原则是指“在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物权变动时,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物权变动的结果作为两个法律实事实,他们的成立生效依据不同的法律根据的原则”基于此,实际是将一个物权变动区分为两个行为的结合,一个是由负担行为产生的债权关系与处分行为产生的物权关系的二分,而其本质是请求权与支配权的不...

《区分原则》
答:所谓区分原则,是指原因行为与物权变动相区分的原则,它是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法律适用的一个基本原则。区分原则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当事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等债权合同生效并不直接引起物权发生变动,买卖合同等债权合同成立并且生效仅仅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要使物权发生变动,还需当事人...

《物权区分原则》
答:一、物权转移规则按照物权变动的原因不同,物权变动的规则可以划分为基于法律行为的变动和非基于法律行为的变动。(一)基于法律行为的变动 所谓法律行为,又叫做意思表示行为,指的是需要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发生效力的行为,例如合同行为。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有效的法律行为+公示(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例...

《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
答:第一,在物权变动上,区分原则所要区分的,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即处分行为),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是债法上的意思表示即债权行为,它不一定引起物权变动的结果,理由是原因行为发生时,物的处分行为还不存在,将来有可能不成就,但是无论如何债权意思表示即合同是成立的。第二,物权变动原因行为...

《物权区分原则》
答:法律分析:区分原则是指相对于债权行为而言,物权行为是具有独立的意思表示的另一个法律实施。物权行为的意思表示以物权的变动为其直接内容。在物权变动中。应把引起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和引起物权变动的结果行为分为两个不同的法律行为。在我国认为是: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区分原则主要是调整物权变动时的法律...

《关于物权法的区分原则》
答:首先,让我们来理解这一概念的内涵:区分原则,是指法律行为引发物权变动时,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作为两个独立的法律事实,它们的成立和生效依据不同的法律依据。实质上,这是将一个物权变动分解为债权关系与物权关系两个维度,体现了请求权与支配权之间的微妙差异。关于物权变动的无因性问题,这是一个引人...

《我国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
答:法律主观:一、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1、法律行为是否生效,债权效果是否发生,应依照法律行为制度确定。2、物权变动效果是否发生,应依照物权变动的规则确定。3、因欠缺公示手段导致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行为的效力不因此而受影响。二、担保物权主要包括哪些1、以担保物权的原因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法定...

《物权法区分原则的意义》
答:物权变动原因的物权行为是债权行为的履行,是真正的法律行为,其本身不残留任何履行问题。在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规则下,区分(分离)原则是指作为物权变动原因的法律行为(如买卖合同)与履行该法律行为所发生的物权变动效果相区分,原因法律行为的生效(有效)不是物权变动效果的充分条件,有效原因法律行为与...

《急求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
答:物权的变动原因 物权法律关系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产生或消灭。而作为主体所享有的权利,物权也因法律事实而取得或丧失。这些引起物权取得或丧失的法律事实,正是物权取得或丧失的原因,可以将其划分为两类即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了解这些原因,对于明确物权的归属、判断财产的权利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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