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户一宅的政策法规2020
作者&投稿:盍炊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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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一户一宅的政策的政策,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其中一户是以户口本为标准的,如果户口本上是一人,那么就是一户,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同理,如果户口本上有十几个人的话,那么也是一户,也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是如果其中有成员满足农村分户条件,那么是可以申请单独立户的,可以单独申请一处宅基地。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其中一户是以户口本为标准的,如果户口本上是一人,那么就是一户,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同理,如果户口本上有十几个人的话,那么也是一户,也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是如果其中有成员满足农村分户条件,那么是可以申请单独立户的,可以单独申请一处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