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签电子合同生成平台有法律效力吗? 众信签互联网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电子签名法》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电子合同才被法律认可。
只要做到以上三点,签订的电子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而法大大电子合同同时做到了:
① CA机构颁发CA证书/公安部eID认证系统:采用国家机构认证技术,确保法大大电子合同签署主体真实身份;
② 防篡改技术:采用国际通用哈希值技术固化原始电子文件数据,轻松识别文件是否被篡改;
③ 第三方取时技术:精确记录签约时间。
因此,在法大大平台上签订的电子合同是肯定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电子签名法》规定,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合同具备与手写签字或盖章的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根据《电子签名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结合电子合同签署过程,我们可归纳总结有效的电子合同应关注以下几个核心点:
内容保密性
内容防篡改
明确签订身份
明确签订时间
同时,为保障电子合同作为书面形式的证据能力,合同签署全程还应当由权威第三方机构存储公证。
商务部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指出:“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一、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10条和11条,认可以数据电文作为合同书面形式的合法载体: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认可电子数据作为法定证据种类的合法地位: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电子签名法》第13条,认可可靠电子签名的合法效力:电子签字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字:
(1)电子签字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字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字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电子签名法》第14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因此,只有使用了“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才具有与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电子合同怎么签才有效?
电子合同的签署流程非常简单:
签署过程中会采用实名认证技术确认签署主体真实身份,并采用防篡改、第三方取时、区块链存证等技术,来确保电子合同不被篡改、丢失,有效保障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目前而言,电子签章行业在国内尚在起步阶段,产品的核心技术手段基本大同小异。从产品服务来看,真正建立了技术壁垒的第三方电子签章平台少之又少。市面价格也是多种多样,众信是国家政府授权的单位,在法律上是比较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