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调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调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后,是全额拨款事业编...
答:全额事业单位不能调入参公单位,极端特殊情况下能!
原因:
1、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两种身份,而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是两种岗位(可以理解为坑)。
2、只有经过省级招考并进行了登记后,才具有公务员身份,参公单位的人也具有公务员身份。
3、行政公务员不多说了,说说参公。一些地方单位职能必须由公务员来行国家权利,但是由于地方编制限制没有足够的行政编制,这个时候只能给这些单位以事业编制来组织构架,然后招考公务员来单位工作。这种单位就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公单位虽然是事业编制,但工作人员必须是公务员身份。
4、所以具有公务员身份(包括参公)可以在行政单位和参公单位甚至事业编制的单位之间互调。
5、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为没有进行公务员考试登记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因为不能调入行政单位和参公单位。
极端特殊情况:
1、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提拔为中层领导干部(我们这儿规定是副处),则通过组织部自动获得公务员身份,从此就可以调入行政单位而且还是领导。
2、全额事业单位成建制“参公”。
我估计你的情况是这样:
1、基层单位,按职能来说应该是行政职能,至少也要参公才行。但由于地方编制所限只能给你“事业”编制和身份,例如区县的执法局。
2、如果若干年后,你们单位成建制登记参公,那么恭喜你获得了公务员身份,这个机率很小。
3、如果你们单位只是编制调整,每年调整几个行政或参公编制,那么……只会慢慢的招公务员来替换你们这些全额事业人员,这个是大趋势。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不能直接调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必须参加省级以上统一组织的考试;但有一种情况叫调任,不叫调入,调任是可以的,调任主要是从事业单位调到参公单位担任副科以上实职领导职务。调任后经公务员登记机关登记后,就是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了。
参公单位不一定都是事业编制,参公单位的性质有多种,事业编制只是一种,如地方妇联、地方团委、地方总工会都是参公单位,她们是群众团体。
有没有必要?我真是搞不明白这问题
这么说吧,照政策上来说,事业单位的编制和参照公务员的性质是不一样的,事业单位的编制拿的是事业单位的工资,参公拿的是公务员的工资。而且福利待遇也不同,事业单位是事业单位的,公务员是公务员的,这么举例:公务员涨工资,那么参照公务员的就跟着涨,而事业单位不跟着涨,这是两个性质。而且工资水平是不一样的。公务员现在是比事业单位高的,普遍来说(有些很能赚钱、福利很好的事业单位那不一样)
而且,事业单位就是事业单位,参公就是参公,现在来看,参公的事业单位比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要好。但是以后的话不好说。
现在来说,这两个编制完全性质不同,是不可以调的,你要是从事业单位转成参公,操作不起来。现在要进事业单位、想当公务员都得考(你有关系,你找人,也得考,有本事连考试都做手脚给你笔试面试都第一你成,但是你还是得走考试这一形式,不像以前找到关系了直接就塞人进去了。)你进事业单位要考,想当公务员还是得考。除非你们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在国家政策改变了,或者市里面给你们单位转性质了,把整个单位转成参公管理。那么你们原先事业编的人就转成了参公。
你问有没有必要,你自己看看哪个工资高,自己去看有没有必要,别人又不晓得现在你那边的待遇是怎样的。
就性质而言,现在参公比事业单位好。
不可以,现在参照管理事业单位调动必须取得参照管理人员身份才可以调动,否则只能通过考试才可以。
不能,但是参公的可以调到全额的去。
参公的相对稳定一些。
参公的事业单位稳定!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申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答:去问人事局和组织部,要好些表格,我们单位也在申请参公,最近在忙这些事情。只要是正式员工就可以转。不需要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