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网 导航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

作者&投稿:莘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工地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具体赔偿项目、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三)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四)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五)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法律分析: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当事人的伤残具体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到第三十七条

法律分析: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1、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登记,支付21个月到27个月不等,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是本人工资的75%到90%不等;2、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登记,支付16个月到18个月不等,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是本人工资的60%到70%不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答: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七)生活护理费第31条 1、标准:完...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
答:法律分析: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
答:法律分析: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1、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登记,支付21个月到27个月不等,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是本人工资的75%到90%不等;2、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登记,支付16个月到18个月不等,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是本人工资的60%到70%不等。法...

《建筑工人在工地受伤按什么赔偿标准》
答: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

《工地工伤赔付款标准》
答: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按生活自理障碍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作为生活护理费;(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可以赔付工伤的条件有哪些可以赔付工伤的条件如下:1、从事本...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
答:法律分析:建筑工地的工人因工受伤的,也和其他劳动者一样享受同等待遇的工伤赔偿,如果经过工伤认定,不构成残疾的,工伤医疗费用、伙食费、辅助器械费都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因工致残的,需要根据具体的致残等级确定赔偿金额,如工伤致残等级为一级的,可以享受一次性补助金27个月本人工资,还可以享受...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
答: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
答:3. 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 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以上是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建筑工地工作环境恶劣,工作人员易受伤,了解工伤赔偿标准有助于争取工伤保险的理赔。

《建筑工人在工地受伤按什么赔偿标准》
答:法律分析:住院伙食补助标准为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原工资和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停工、离岗期间需要护理的护理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工伤委员会每月对职工享受生活费的能力进行确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
答: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按照员工的工伤等级确认,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返回顶部
本页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若有相关事宜请照下面的电邮联系
感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