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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 急求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

作者&投稿:终枝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什么是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

首先想知道区分原则就要理解物权中所有权的取得,\x0d\x0a所有权:\x0d\x0a  (1)动产:法律行为+交付取得所有权(轮船汽车飞机这类也是交付生效,不登记不能对抗)\x0d\x0a  (2)不动产:法律行为+登记,登记后才有所有权\x0d\x0a而区分原则:首先区分原则是单向的,就是合同生效不以交付or登记为要件,举个例子,我和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是不动产吧?签完合同后,合同直接生效,但是我还没有取得所有权,因为我还没有和你办理登记,所以获取所有权和合同生效是区分的,这就是区分原则。这也就是区分德国物权无因性的方面。联系考的案例就是一房两卖,两个人都签订合同,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办理登记的只有一个,所以只有一个取得所有权,另一个没有取得所有权的,因为合同有效,可以主张违约责任而不仅仅是缔约过失。至于单向性是说:动产or不动产取得所有权是必须要法律行为有效的,如果法律行为无效,即使交付也是无权占有,有权占有人能要求返还原物请求权。\x0d\x0a明白不?不明白可以再问的说..

首先想知道区分原则就要理解物权中所有权的取得,\x0d\x0a所有权:\x0d\x0a  (1)动产:法律行为+交付取得所有权(轮船汽车飞机这类也是交付生效,不登记不能对抗)\x0d\x0a  (2)不动产:法律行为+登记,登记后才有所有权\x0d\x0a而区分原则:首先区分原则是单向的,就是合同生效不以交付or登记为要件,举个例子,我和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是不动产吧?签完合同后,合同直接生效,但是我还没有取得所有权,因为我还没有和你办理登记,所以获取所有权和合同生效是区分的,这就是区分原则。这也就是区分德国物权无因性的方面。联系考的案例就是一房两卖,两个人都签订合同,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办理登记的只有一个,所以只有一个取得所有权,另一个没有取得所有权的,因为合同有效,可以主张违约责任而不仅仅是缔约过失。至于单向性是说:动产or不动产取得所有权是必须要法律行为有效的,如果法律行为无效,即使交付也是无权占有,有权占有人能要求返还原物请求权。\x0d\x0a明白不?不明白可以再问的说..

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
1、公示原则,指物权的变动须以法定的公示方式进行才能发生相应法律效果的原则,物权具有绝对排他的效力,其变动须有足由外部可以辨认的表征,才可透明其法律关系,减少交易成本,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保护交易安全;
2、公信原则,指物权变动依法定方式公示的,即具有使一般人信赖其正确的效力,即使公示的物权状态与其真实的物权状态不符,对于信赖公示所表征的物权而为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承认其余其真实物权状态相同的法律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物权变动与其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
答:区分原则的基础便是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的分离,负担行为为债权行为,一般通过债权合同实现,而处分行为为物权行为,动产物权变更通过交付实现,不动产物权变动通过登记公示实现。其中,债权行为是物权行为的原因行为,二者是彼此分离,相互独立的。这就是区分原则。而正因如此,所以物权行为的效力不受其原因行为...

《物权法的四个基本原则》
答:目前物权法已经失效,民法典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包含物权法的内容。所遵循的四大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区分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一、一物一权原则1、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物,集合...

《德国物权行为理论的优势与不足》
答:一、区分原则:独立性的基石 区分原则,又名分离原则,强调将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作为两个独立的法律事实,赋予物权行为独特的独立性。债权行为,如负担行为,以产生债权债务为内容,包括契约和单独行为。物权行为,尤其是处分行为,如买卖、赠与,涉及权利的直接变动。区分的关键在于:债权行为创造或变更权利,...

《《物权法》第释义以及相关理论分析》
答:二、物权区分原则 孙宪忠教授在《论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的区分原则》一文中最早提出我国民法理论体系中的物权区分原则。这篇文章把物权区分原则定义为:在发生物权变动时,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物权变动的结果作为两个法律事实,他们的成立生效依据不同的法律根据的原则。孙宪忠在《中国物权法总论》一着中仍然坚持他的这个观点...

《物权法 原因性的事实 结果性的事实 的法律后果 请举例说明》
答:交付、登记是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在物权变动中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只有原因行为,即使原因行为完成了,也不一定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原因行为与物权变动的公示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方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这正是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区分原则精髓之所在。在非因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中,物权变动的原因主要...

《区分原则的介绍》
答:区分原则是指相对于债权行为而言,物权行为是具有独立的意思表示的另一个法律实施。物权行为的意思表示以无权的变动为其直接内容。

《物权行为的无因性与区分原则什么区别》
答:物权行为的无因性是说物权变动不因负担行为的无效而无效。而物权区分原则是说物权无效,但合同若无其他效力瑕疵,合同仍然有效。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这一原则要求物权的类型、各类物权的内容、效力,以及创设的方式,都由法律直接规定,不能由当事人任意创设。2、公示、公信原则。公示就是物权的设立、转移必须公开、透明。、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4、维护公共利益与物权之...

《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原则》
答:物权与债权都是我国的民事权利,但是彼此是完全不同的,物权是一种绝对权,支配权,而债权则是一种请求权,相对权。因此接下来将由为您介绍关于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原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一、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原则 (一)物权与债权反映不同的财产关系,体现不同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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