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父亲单位80年代分的,后父亲去世后,母亲98年用自己的工龄买下此房。问我母亲是否是唯一的产权人。 父亲去世后我母亲用2人的工龄买的房改房,产权证是我母亲的名字...
作者&投稿:晏阅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父母有一套单位分房,91年母亲去世,98年房改父亲购下此房,请问这套房子算不算是夫妻共有财产。~
儿子一家与母亲同住与否,要看母亲是否乐意,儿子没有所谓的居住权。儿子一家不在此处居住,并不影响母亲主张要求赡养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母亲的权利,因为她已尽过生育、抚养儿子的义务。
我讲的你明白了吗?希望能够帮到你。
从描述情况来看,应不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该房是你父亲在你母亲去世后购买下的。
你说的情况房子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于你父亲,你父亲死后变为遗产,应当有你母亲和你和兄弟姊妹共同继承。房子以你母亲的名义购买不改变一半属于遗产一半属于你母亲个人财产的性质。这个房子是从你父亲分配到的公房而来,所以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办理房产证前房子属于你父母共同财产,转化成新购房屋就有一半是你母亲管理的你父亲的遗产,领一半属于你母亲。如果你母亲要把房屋给你,就要你母亲你的兄弟姊妹一起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
房子在父亲去世前,一直是公房,父母二人没有产权,只有合法的居住权、承租权。后由母亲自己买下,产权人就是母亲一人,具有合法处分房子的一切权利。也就是说,母亲可以把房产作为遗产或赠品给儿子,也可以不给。儿子一家与母亲同住与否,要看母亲是否乐意,儿子没有所谓的居住权。儿子一家不在此处居住,并不影响母亲主张要求赡养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母亲的权利,因为她已尽过生育、抚养儿子的义务。
我讲的你明白了吗?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