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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回土地出让金,如何补偿企业

作者&投稿:充晶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一、政府收回国有企业划拨土地如何补偿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七条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便的规定予以出让。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二、划拨土地回收程序
      1.拟定收回方案
      市县土管部门根据市县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管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并告之听证的权利。
      2.听证
      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县政府土管部门提出,土管部门接到听证申请后,应当在《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听证。
      3.报批
      土管部门在组织听证后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将所拟订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连同听证结果报市县政府审批
      4.下达收回决定书
      根据市县政府批准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土管部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原土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同时告知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利。对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后一定时限内(《行政复议法》规定一般是60天),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
      5.注销登记
      土管部门在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后,由原登记发证机关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发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对于原来为出让的土地,还应当依法终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被收回土地已经设定抵押的,在收回土地使用权之前,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商解除抵押合同,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6.补偿
      因使用期届满,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者因土地使用权人违法等自身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对原土地使用权人不予补偿。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政府无偿收回国有企业划拨的土地时,企业不能获得土地补偿款,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政府收回出让土地该怎样补偿_法师兄》
答:“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时应退还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费既土地出让金,是土地出让合同属性决定的。退还不是补偿属性,是返还财产属性,土地使用人发还土地使用权,代表土地所有人一方的市县政府返还土地出让金的交换是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表现,因此,不能将退还土地出让金视为对土地使用人的补偿。依据《民法典...

《政府收回土地出让金,如何补偿企业》
答:一、政府收回国有企业划拨土地如何补偿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七条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出让土地收回怎么补偿》
答:1、收回出让的土地进行赔偿是分为无偿和有偿两种。2、土地补偿分为征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征地规税费、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价值,每一项赔偿标准和方式都不一样。 在我国,如果要收回出让的土地进行赔偿是分为两种的,一种是“无偿”的,不给付任何补偿而收回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有偿”的...

《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文件》
答:法律分析: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就是政府征用土地后的相应补偿政策,各地情况不一,标准不一。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

《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是怎样的》
答: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就是政府征用土地后的相应补偿政策,各地情况不一,标准不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

《为什么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应予以补偿?》
答:”这一规范性文件首次明确了企业的国有划拨土地权益,明确承认划拔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因此,旧城改造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且补偿前必须进行价值评估。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2002年7月1日实施)的说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和为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拆迁怎么赔偿》
答:无偿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4、目前房地产开发用地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出让土地是指开发商以有偿的方式取得土地,并且根据评估地价的相关比例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土地使用...

《土地出让金返还合法吗?附土地出让金返还规定》
答:土地出让金返还或奖励款,企业出让土地过程中,按照招拍挂确定的土地竞拍金额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并获取土地出让票据后,地方政府按规定向企业给予的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或奖励款。土地出让金返还由两部分费用构成,其一是土地的脱钩费用、拆迁补偿费、管理费、土地流转的费用,其二是土地的增值溢价部分。...

《建设用地使用权未到期,政府提前收回如何处理》
答:在规定对于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时 侯,不仅规定了对地上房屋及其它不动产的补偿,还规定了对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的处理办法,如第148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

《产权到期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
答:在我国,公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是有一定年限的。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公民可以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期限,只要补交一定金额的土地出让金即可,如果国家在土地到期之后要收回土地,公民也会获得一定的补偿。那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补交出让金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国有土地出让金缴纳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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