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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棺葬习俗 广东墓葬习俗

作者&投稿:蠹周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船棺葬的习俗是怎么回事~

  船棺葬是古代巴蜀人盛行的一种丧葬礼俗,同时,也是我国古代一些傍水而居、长于舟楫的民族特有的葬俗。我国长江以南的广袤地区,河道纵横,便于行舟,舟船是生活在那里的人们从事生产与生活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人们生前善于用舟,死后以船安葬乃顺理成章之事。但先秦时期使用船棺进行土葬的民族并不多见,惟有巴蜀地区是我国古代实行船棺葬相当集中的地区(参见四川博物馆《四川古代墓葬情理简况》,载《考古》1959年第8期),这是一个值得后人研究和探讨的问题。以下就古代巴蜀人这一丧葬习俗及其文化内涵作一些探讨。

  一

  1987年,四川文物考古工作者在成都市青羊小区住宅楼工地发现了一处船棺葬墓,出土了一件纹饰十分精美的铜壶,上有栩栩如生的羽人划船图案(参见周尔泰《成都出土战国羽人仙鹤纹饰青铜壶说明》,载《成都文物》1988年第1期)。这个发现为研究古代蜀人生产和生活习俗提供了珍贵的历史资料。按羽人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出土的战国至汉代铜鼓纹饰中常见,如云南广南一带出土的铜鼓,其纹饰便有羽人划船图案,船上人均赤身裸体,有的头戴羽冠,船舱显眼部位有一裸体者坐在装饰精致的木架上(参见《云南省博物馆藏铜鼓图录》,云南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对此,法国学者戈鹭波(V.Goloubw)认为,这类羽人划船纹表达的是“用船送魂”的仪式,它与东南亚婆罗洲达雅克人(Dayakes)超度死者亡灵到天堂所用的“黄金船”相类似(参见〔法〕V�戈鹭波《东京与安南北部的青铜时代》,刘雪红译,载《民族考古译文集》,中国古代铜鼓研究会编印)。达雅克人“引魂”用的“黄金船”,船头、船尾也是用犀鸟的头和尾作为饰物,以便将“亡魂”送到云海中的“天国”(〔法〕鲍克兰《读〈东南亚铜鼓考〉》,汪宁生译,载《民族考古译丛》第1辑,1979年版,第58页)。而船上的羽(鸟)人则为这一仪式的参加者。由于古代铜鼓在西南少数民族中被视为神物,具有沟通人与神的功能,因此,用船“送魂”图案出现在铜鼓上是不难理解的。由此推论,巴人行船棺葬,其目的也在于送魂。对此,前辈学者石钟健先生有过如下论述:“〔巴人〕用船作为葬具,目的在于利用船只、水道,把人的灵魂送回故乡。”(石钟健《悬棺葬研究》附论一《悬棺葬与船棺葬》,载《民族论丛》1981年第1期)。巴人的故乡究竟在何处,由于考古和文献资料不足,目前尚难定论。但是把灵魂送回想像中的故乡的思想,却在用船作为葬具的事实中充分反映了出来。罗开玉先生曾指出,蜀地流行船棺葬,与蜀人沿水路送魂的意识有关(参见罗开玉《中国丧葬与文化》,海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此说是很有道理的。此外,古代文献《蜀王本纪》中所言的“汶山天彭门”,其地理位置相当于今四川汶川旋口附近(参见霍魏、黄伟《四川丧葬文化》,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版,第110页),那里两座山峰耸然对峙,岷江穿流而过,若无舟船,显然难以渡过滔滔江水返归故里,与祖先灵魂团聚。值得注意的是,山峰的高大耸天,常被古人视为通往天上的道路,而蜀人船棺葬实为“载魂之舟”(同上,第109页),其宗教和葬俗意义在此昭然若揭。

  二

  丧葬礼俗的产生,来源于“灵魂不灭”和祖先崇拜的信仰。在此之前,人死之后,人们往往弃尸于野。这正如《周易·系辞传》中所言:“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而当灵魂观念萌生后,人们便据灵魂与尸体关系的种种想法,以及关于灵魂在阴间生活的幻想来安置尸体,于是产生了各种葬法及丧葬仪式。至于具体采用何种葬式处置尸体和安顿灵魂,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可以说大相径庭,从而构成了异彩纷呈的丧葬文化特色。在古人心目中,灵魂与体魄是两个既相互依赖又相互独立的实体。与同一时期中原汉族先民习俗不同,“送魂”是巴蜀先民丧葬习俗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据《蜀王本纪》记载:“李冰以秦时为蜀守,谓汶山为天彭阙,号天彭门。云亡者悉过其中,鬼神精灵数见。”此说在今天看来纯属荒诞、无稽之谈,但在当时蜀人眼里却真实存在,故蜀地广泛流传着死者亡灵都要经过“天彭门”,以致于出没其中的鬼神精灵时常被人看见的传说。它从一个侧面折射出蜀人存在着强烈的送魂意识。
  蜀人先民打算将亡魂送至何处?从文献记载来看,蜀人亡灵必须经过的天彭门,位置相当于今成都平原西部边缘山区,以及岷江上游的川西北高原,而这正是文献资料中所指的蜀人祖先的发源地。如此巧合,应是蜀人将死者亡魂送往祖先发源地的明确反映。另据一些民族学调查资料记载,西南其他一些民族中也存在着将死者灵魂送往祖先发源地的葬俗。如云南永宁纳西族在成年人死后,除了把尸体火葬外,还要把死者灵魂送到过去祖先居住过的地方去与祖先团聚(参见宋兆麟《巫与巫术》,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之所以要这样做,是因为古人看来,人生前要与氏族或家族成员共同生活,死后也必须与骨肉团聚,这样死者的亡灵才可能安息下来,才不至于变成恶鬼扰乱生人的正常生活。正因为如此,将死者亡灵送到祖先的居住地,就成为某些民族丧葬仪式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和活动。通常情况下,“送魂”的交通工具就是装载死者遗体的船棺。如云南镇康、耿马等地的崩龙族(现改名德昂族),装敛死者的棺材是用一段粗大的树干裁为两半之后,再将中间凿空做成的独木棺,其形制类似古代蜀人丧葬所用的槽形船棺。崩龙族语言中“棺材”的含义是“船”,是死者在阴间的渡河工具。无独有偶,纳西族古老的丧葬意识与仪式中,将死者灵魂送到祖先发祥地也需要乘船过河。这一点至今在云南纳西族某些支系中还有遗留。如云南丽江一带的纳西族人一旦遇有丧事,常常要在死者口中放一点银屑,作为死者在阴间乘船渡河的船费,以防在乘船超度亡灵时会被丢在江心而不能超生(参见《纳西族社会历史调查》,云南民族出版社1983年版)。这些生动的民族志资料,为我们解读古代巴蜀人船棺葬礼俗文化内涵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与上述民族志资料记载相类似,古代巴蜀人葬具使用船棺,亦在于为死者灵魂提供顺利到达祖先故地的交通工具。

  三

  船棺葬在古代巴蜀一带的出现和流行,首先与巴蜀先民生产和生活习俗密切相关。从人们赖以为生的自然环境来看,四川盆地江河与溪流密布,巴蜀先民主要利用河道为交通线,这就必须依靠舟楫,故巴蜀是我国古代使用独木舟的主要地区之一。文献记载的古史传说中,就有关于巴蜀先民傍水而居、擅长舟楫的记载。如《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引《世本》中的记载说:“巴郡、南郡蛮,本有五姓:巴氏、樊氏、覃氏、相氏、郑氏。皆出于武落钟离山……未有君长,俱事鬼神。乃共掷箭于石穴,约能中者,奉以为君。巴氏子务相独中,众皆叹。又
  令各乘土船,约能浮者,当以为君。余姓悉沉,唯务相独浮。因共立之,是为廪君。乃乘土船,从夷水至盐阳。”这段传说不无神话色彩,但其中“土船能浮”及“廪君”率部众乘“土船”沿水路迁徙的故事,则表明巴族确实是傍水而居、长于舟楫的民族,舟船在他们的生产与生活中占有特殊地位。由于巴人对舟船怀有特殊的感情,故制造和驾驶舟船本领的高低,遂成为能否担当君王的主要条件。相形之下,蜀人亦是傍水而居和沿水路迁徙的民族。据《史记·武帝本纪》、《华阳国志》及《十三州志》记载:蜀人祖先乃轩辕黄帝之后,由西北南下定居于岷江和雅砻江流域,后又进入地势低洼、沼泽密布的成都平原。蜀人若不长于舟楫,要沿水路迁移或开发成都平原都是极为困难的事。
  众所周知,丧葬行为是在“灵魂不灭”的原始宗教观念影响下产生的。为了让死者的灵魂在另一个世界里像生前一样生活和娱乐,人们往往将死者“生前认为最珍贵的物品,都与已死的占有者一起殉葬到坟墓中,以便他在幽冥中继续使用。”(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51页)。由于巴蜀先民傍水而居,舟船是他们生产与生活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因而死后用船棺作葬具也就成了自然之事。这正如四川省博物馆《四川船棺葬发掘报告》中所指出的:“船棺墓中的独木舟,从其大小及制作来看,是完全可以实用的。我们的推测,此种葬具或者本来就是墓主 人生前实用的水上交通工具,死后即以之做葬具……不拘其为实用之具或专为凿成的葬具。”由此可见,以 舟为 葬具,这或者是表示巴蜀先民 “以船为家”的信念,或者死后还需要舟楫的信仰。
  综上所述,丧葬礼俗很大程度上与人们的灵魂观紧密相联,因此,巴蜀船棺葬无疑是巴蜀先民受到本民族“送魂观念支配下的产物;另一方面,它的出现与流行,又与古代巴蜀先民生产方式与生活环境有着密切关系。这也是世界上许多民族丧葬习俗文化形成的主要原因。

应该没有这样的习俗吧,我在广东都住那么久了,应该只是像普通人的那样埋葬吧,这种墓葬习俗我还是第一次听见啊。
-----可能这是古代的广东的习俗吧,城市里已经没有了,大概农村的人还没有什么吧……还是,你想太多了啊?

Oh my gad!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种习俗。
不过世界这么大,有这么一点奇怪的东西也不足为奇。
这就是封建思想带来的严重摧残。有些地方比较落后,封建思想就比较明显,古人们的思想,祭祖方式也总是千奇百怪的。或许是有人不重视,随便弄几个缸敷衍,或是在那装神弄鬼吧。
现在墓地挺贵的

土葬,是我国古代通用的形式,不仅汉族以土葬为主,古代匈奴、突厥、回纥等民族也以土葬为主要葬式。方法是用棺木盛尸,挖葬穴,将棺木深埋于土中,并以丘为标记。土葬的墓穴形制多样,最常见的是长方形土坑,也有“亚”字形的,腰坑放殉葬者及陪葬品。地下筑室墓穴多为皇宫、贵族使用,棺木放于室中。土葬与农业发展有关,农业地进步及与此相关的亲土、恋土、入土为安意识支撑并推动了土葬的发展,成为汉民族的代表葬法。中国古代有女娲持黄土造人的神话传说,人们普遍认为人既由土而成,死后还应回到土中去。而民间传说中的阴曹地府,也与土葬是相一致的。苗族有多次采取“复葬”的方法,即一次土葬后待棺木朽烂后再备新棺,装骨复葬,俗称“翻尸”,直至捡不出尸骨为止。回族依照宗教礼俗,至今还沿用土葬。到客家人居住的梅县地区旅行的外地人,常常被那些建于山腰或筑于田野的一座座形状奇特的坟地所吸引。在汉民族中,客家人的丧葬习俗和坟地建造很有特点,他们实行二次拾骨葬。客家人素有重孝道、敬祖先的传统。他们对治丧安葬礼的习俗特别重视。年过花甲的老人,身体尚健,晚辈便要为之准备其死后穿着的寿衣、用物和棺材。老人看着用大杉木制作的棺材,为自已过世之后有了长眠的卧具和归宿而欣慰。他们一高兴,精神愈发健旺,身板更加硬朗。不过,生老病死终究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当老人病危弥留之际,儿孙要依俗将他抬至上厅堂,放在临时支搭起来的木床上,铺席置枕,日夜守护伺候。待老人咽气去世(客家人俗称“过身”),遗属立即下跪痛哭,并从河里提回清水为之洗脸、擦身、穿上寿衣,在族人的帮助下,遗属在上厅堂设灵堂,并四出向亲友报丧。亲友闻讯立即前来吊唁,遗属举行隆重的家祭。最后选择吉日,在吹鼓手的哀乐声和飘飘扬扬的铭旌、挽幛中,出殡送葬。四名壮汉抬着灵柩,送到附近山上事先挖好的墓穴里埋葬。因客家人多住山区,死者皆葬于山上,于是俗称安葬死者为“还山”。与别地安葬逝者要堆坟、立墓碑不同,客家人第一次只是草草埋葬死者,既不起茔,也不竖墓碑,而是在三年、五年或更长时间后,再举行隆重的改葬仪式。就是民俗学家所称的“二次拾骨葬,”或日“二次葬”。遣属择定改葬的风水宝地后,便于农历八月初一(福建有的地区是大寒前后)请来安葬师傅,在焚香祭奠之后便掘墓开棺。若见土色黑湿,遗骸将靡,即在油纸雨伞的遮盖下,一一捡拾遗骨,并用山茶油拭擦干净。此谓把长眠地下的先人“牵起来”。随后,将遗骨按人体的结构,屈肢装人俗称“金盎”的缸状陶瓮里。这叫“捡金”。最后,将写有死者姓名、生卒年月日的盆形圆盖,反扣在金盎上,用砖块,三合土等砌建永久性的坟地,客家人称之为“做地”。客家坟地,大多依山势斜坡而筑,后高前低,前后合围,其形状宛若罗圈形的靠背椅。对此,有人认为,将逝者安葬其中,好似让祖先安坐在向阳背风的安乐椅上,甚为安详稳当。有人则认为,客家坟地的构筑,酷似客家民居围龙屋:碑石后面安葬了“金盎”的穹隆形坟室,围龙屋的“上厅堂”;碑前及碑侧左右筑造的插香燃烛的蜡烛庵,似围龙屋的左右“横屋”;碑前摆放供品的祭台,犹如围龙屋前面的“晒坪”;坟前挖筑的半圆形墓塘,宛若围龙屋前的池塘;而坟后筑造的半圆形坟头,正像围龙屋背后的“后龙山”,是象征承接“龙脉”之处。由此可见,客家人继承着“人死灵魂在,事死如事生”的古老观念,并因此煞费苦心地长眠地下的先人,设计了酷似其生前居住的围龙屋状的坟地。值得一提的还有碑石的谥称。依照惯例,男性墓主称“公”,女性墓主则尊为“孺人”。孺人本是古代对大夫、官员的母亲或妻子的尊称,而客家妇女不论贫富贵贱,死后皆称为孺人。据说,南宋末年,元兵追捕幼帝赵昊时,幸得一群打柴的客家妇女机智地救下了赵昊。为表彰这一“功绩”,特许客家妇女死后皆谥称为“孺人”。关于客家人二次拾骨葬的由来,有人认为,这与客家人本为中原居民,后因躲避战乱而不断的南迁有关。他们不论迁往何处,必由男子用陶罐装上祖先遗骨同行,待定居后再择地另行安葬,以免远徙他方,无法返回故里祭坟。其实,二次捡骨葬是中华民族的古老葬俗之一。战国时期的《列子》及《隋书》等史籍,都记载了古代荆楚地区的一些二次捡骨葬习俗。近代以来,东北鄂温克、达斡尔、赫哲族的一些猎人从及萨满死后,常用桦树皮或苇席包裹遗体,放置在木架或高高的树杈上,待两三年之后,尸体腐烂了,再捡拾遗骨,装棺埋葬。而南方的广西壮族,广东、广西瑶族,云南苗族以及福建、浙江畲族,都有二次捡骨葬习俗。先用棺木土葬死者,过了三年、五年或更长时间后,挖墓开棺,先从脚骨开始依次往上捡骨,并顺序装入陶瓮,盖上圆盖,再修永久性坟地埋葬。至于用陶罐陶瓮为葬具埋葬死者,其历史就更为久远了。考古发掘资料表明,6000多年前的西安半坡人,已用陶瓮来埋葬未成年死者。而本为中原居民的客家人,却一直传承着6000年前的古老葬俗。客家人行二次葬时,还看重是否能为祖宗坟茔觅得风水宝地,并认为这对子孙后代的兴旺发达关系甚大。所谓风水宝地,据说要义有三:一是要有龙势,即山岭的脉络,发脉雄壮,奔腾有势,落颈俊秀灵活,结基丰实、宽敞。龙势主人丁兴旺。二是要有局,即对景罗列各峰,湾环回托,或旗或鼓,或印或案,皆应为基地所用。局主功名。三是要有水,即基地前面有对逆的江河,但江水又不是直冲基地,而是水口回环带水。水主财路。为此,从前行二次葬时,将先入遗骨装入金盎,若找不到吉地,便把金盎寄放于山间岩穴或田头地坎,以待日后安葬。这种暂时寄存“金盎”,俗称“寄岩子”。对客家人的二次葬,社会贤达和有识之士,早已有过批评。今天,安居乐业的客家人,不再迁徙流离了。为此,摒除旧俗,推行火化等殡葬改革显得十分重要。
  火葬,是将尸体装殓后,用火焚化,保存骨灰。此葬法先行于少数民族。《后汉书》载:“羌人死则烧其尸”。《南史·林邑传》记:“死者焚之中野,谓之火葬”。《隋书》中的《赤土传》、《石国传》都有纵火焚尸习俗的记载。佛教传入我国以后,佛教徙实行火葬,对汉族产生了影响,汉族在宋代已有了火葬习俗,《宋史·礼志》中曾有记载。江南一些地方建有“化人亭”,专门用来进行火葬。元代,火葬更为盛行。据《马可波罗游记》载,京、冀、晋、江、浙、巴蜀等均有“人死焚其尸”之俗。由于火葬与儒家礼教不合,因此元、明、清三朝都有禁止汉族火葬的法令。火禁在汉族中较为少见,只是在少数民族中沿袭。直到现在,虽然政府倡导火葬,但民间仍不习惯,总以为土葬安生。城市的安葬习俗已彻底得到了改变,大多实行火葬。这里既有政府法令的效用,环境的限制,也有人们信仰习俗转变的因素。农村,特别是经济落后的地方,要完全实行火葬还要有一个过程。1956年4月27日,中央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会议,会议休息时,秘书递给毛泽东主席一个折子,折子的内容是倡导实行火葬的。倡议书曰:“实行火葬不占用耕地,不需用棺木,可以节约装殓和埋葬的费用……”倡议书提出国家机关人员如赞成火葬可在后面签名。毛泽东看完折子后,连声称好,并第一个签了名。时参加会议的有15人签了名。1958年2月,任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的黄敬去世后,按本人意愿实行火花。他是第一个实行火化的高级干部。1960年6年1日,国家领导人林伯渠(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第一个接受火葬。党和国家领导人、高级干部带头实行火葬,使火葬在全城市得以实施。
  水葬,在我国不普遍,康藏地区有此葬法。人死后,由喇嘛诵经,然后投入江河中,也有的盛于木匣中,到江河急流处打碎木匣,沉尸于江河中。沿海地区有将棺木置于海滩,利用潮涨冲入大海而水葬的。水葬也用于处理特殊死亡,如四川大渡河沿岸的汉族,过去对得传染病而死的人实行水葬。云南傣族对暴死、难产死、凶死者实行水葬。由于水葬污染水域,各朝各代都力求革除。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变化。1988年4月26日,广东率先举行海葬仪式,一艘大船载着420盒先人骨灰,在导航轮引导,海军军舰的护送下驶向珠江口外海域,在哀乐声中家属们把骨灰撒向大海。整个仪式严肃穆。新式海葬由于经济、卫生、方便、具有纪意义,在城市,特别是沿海城市逐渐得到了推广。
  天葬,又称露天葬、鸟葬、风葬。少数民族中这种葬法最多。《隋书·契丹传》载:“父母死,以其尸置于小树之上,经三年后,乃取其骨而焚之”。《唐书·肃慎传》有“秋冬死者,或以其尸捕貂,貂食其肉,多得之”的记载。藏族多实行天葬,人死后,请喇嘛念经,择定送葬日期。送葬时,用牛驮尸到天葬场后,先把尸体放在葬台上,然后在葬台附近烧松柏香堆,浓烟升起,通知神鹰到来,神鹰习惯见烟飞来寻食。此时,操持天葬者将尸体从背面剖开。如果死者是僧徙,下刀时,先在背肉上划个有宗教意义的花纹。接着剖腹、取出内脏、切肉、剥去头皮、割掉头颅,把肉切成小块,堆放一旁,再捣碎骨头,拦以糌粑,捏成一团。然后先把骨团喂鹫鹰,再喂其肉。如果骨头没喂家,得再一块不剩地拣起,烧成灰,撒向四方。总之,要一点不剩地把死人处理掉,这样,死者就“升天”去了。天葬场周围山上的鹫鹰,除了吃尸体以外,不伤害任何幼小动物,被称之为“神鸟”,受到藏族人的保护,猎人绝对不能捕杀。藏族人把尸骨喂神鸟,神鸟吃完后飞到高山之巅屙屡,这样死者便可投胎到高贵人家。
  树葬,也称风葬。东北鄂温克人实行树葬,人死后,将尸体包裹后挂于树上或放在支起的木架上,任凭风吹日晒,待皮肉烂掉后拾骨埋葬。
  崖葬,也称岩葬,流行于西南少数民族中。此葬法是将棺木安放在通风的岩洞里,有的安放在洞中的木架上,洞口用草木遮掩。悬棺葬是利用天然崖洞或绝壁上的平台,有的在峭壁上凿孔打桩,将棺木放在上面。福建、云南、四川、贵州等地的少数民族中曾流行县棺葬。当地俗称“挂岩子”。悬棺葬是中国古代南方一些民族的葬俗,其中以福建悬棺葬的年代最为久远,大约在夏代之前,距今已有3000多年。由于年代久远遗留下来的悬棺已不多见,只在武夷山的千仞绝壁上还能看到一处虹桥板。悬棺遗迹最多的是四川珙县麻糖坝。这种丧葬礼制的产生和形成,是与当地人民的灵魂信仰、祖先崇拜分不开的。采用悬棺安葬死者,是为了保护好死者,使他不受侵犯。把死者悬葬在临江河的绝壁上,可以使死者继续用他的智慧和权威,保护和监视他的子孙和臣民。
  复合葬,是采用多种形式的葬仪。《北史·高东传》记有将死者下半身埋于地下,而上半身不掩,是风葬与土葬的结合。《北史·林邑传》记载了先火葬后水葬的葬仪。有些民族和地区采用火葬,大多也是先火葬后土葬,如土族、藏族等多用此复合葬法。
  此外,还有亲人分食尸体的腹葬,不给死者穿衣的裸葬,以及药物存尸等。药物存尸应该说不属于葬法,而是处理尸体的古法。埃及的木乃伊即是,我国西藏高僧多用此法,即用特制香料涂身,存于瓮中,俗称肉身喇嘛。

《闽南人丧葬礼仪(2)》
答:孝男等跪伏于棺侧痛哭。时刻一到,棺材抬出门,这叫"转棺"。 "转棺"之后,举行俗称"起柴头"的隆重祭典,又称"起车头"、"启灵",即送棺出葬之祭。在灵前排起供桌,排列着丧家五牲全席,次为女婿的牺牲祭品,其他亲戚的祭品摆在最外面的供桌上,点烛焚香。丧主(孝男头)先三跪九叩地跪拜,接着丧家本家人跪拜。

《中国古代有关丧葬的礼仪?》
答:古代多停棺3个月而葬,至多达7个月。汉族传统习俗,父母死亡,儿女必奔丧,否则为不孝。而亲朋好友将来哀悼祭奠死者,称之为“吊丧”或“吊唁”。奔丧者均要丧服。古代汉族丧服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织麻五种,称为“五服”,用粗、细不同的麻布制成,按亲疏关系不同而穿不同的丧服,称为“披麻戴孝”。近代多...

《民间棺葬习俗》
答:其实,二次捡骨葬是中华民族的古老葬俗之一。战国时期的《列子》及《隋书》等史籍,都记载了古代荆楚地区的一些二次捡骨葬习俗。近代以来,东北鄂温克、达斡尔、赫哲族的一些猎人从及萨满死后,常用桦树皮或苇席包裹遗体,放置在木架或高高的树杈上,待两三年之后,尸体腐烂了,再捡拾遗骨,装棺埋葬。而南方的广西壮族,广东...

《葬礼的风俗是怎样的?》
答:人初死入殓前要给死者招魂、沐浴。殓分小殓和大殓两步。小殓是给尸体裹衣衾,一般用布帛,富庶人家用丝绸,有的皇族用玉衣。大殓是把尸体装进棺材。棺材称“寿材”,男棺刻有“寿”字,女棺刻有“福”字,有的则刻以“福禄寿”三字的合写体。小殓时还要把米放在死者口中,富庶人家含璧、珠等,皇族含玉,近代则含...

《民间丧葬习俗有哪些?》
答:民间丧葬习俗有这些:1、停尸仪式: 他被移到正屋明间的灵床上,在亲属们的守护下度过生命中最后的时刻,这叫做"挺丧"。2. 报丧仪式: 报丧可以说是人死后的第一种仪式了,它用发信号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消息告诉亲友和村人。3. 招魂、送魂仪式:客死在他乡的魂魄,找不到归途.除非他的家人替他"...

《南阳丧葬习俗》
答:隋唐时期南阳民间丧葬与以往相比,最大的变化是墓内摆放彩陶俑,墓壁绘青龙白虎,墓顶绘日月星辰。宋元墓葬采用仿木建筑结构的砖墓,焚烧火纸的丧葬习俗盛行。用纸做成俑和陪葬品,在去葬礼的路上烧掉或者堆在坟头上。与过去把大量财物埋在地下相比,这种习俗真的很节俭。19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结束了元末动荡的政治生活...

《瑶族的丧葬风俗》
答:⑤先火化,后土葬:这是广西金秀拉珈瑶地区的一种葬俗。即人去世后,把死者放入棺内,为死者举行打道场仪式,然后将死者的棺材架于干柴之上,撬开棺盖,往棺内点火焚化。再将骨灰放入金坛,移至坟地进行土葬。⑥林中挂葬:如广西金用拉珈瑶的婴儿不幸死亡时,即把亡婴用布裹好装入竹篮或竹筐里,挂...

《汉族的丧葬习俗有什么特别之处?》
答:汉族古老的丧葬传统讲究重葬,与许多迷信习俗交织在一起。自古以来,棺材葬在汉族人中就很流行。有一种隆重的葬礼,分为葬、丧、葬三个阶段。埋葬尸体意味着给棺材穿上衣服。人在开始死亡之前,应该唤醒灵魂,为死者沐浴。有两步:小和大。萧艺用衣服包裹他的身体,通常是布和丝绸,而富人用丝绸和一些...

《有谁知道客家人的殡葬习俗有哪些?》
答:客家人的丧葬方式多沿用古中原的传统,以土葬为主,多用棺葬,解放以后随着政府的倡导逐步实行火葬。 另亦有合葬、捡金、做生意、野葬等习俗。因笃信灵魂不灭的观念,旧时客家人对墓穴向来特别重视,一如生人起房,叫“阴宅”,犹重风水,凡筑墓葬必请风水先生选日子、时辰、选墓地、看朝向等。 丧葬礼可以说是客家...

《传统殡葬都有哪些习俗?》
答:荆楚民间旧时殡葬习俗,从亡者停止呼吸时始,即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它们依次为: 烧“落气纸”:即死者直系亲属,在已经确认死者亡故之际,便置一瓦盆于灵床前,在盆中焚烧冥钞或纸钱,意为让亡魂“持币上路”。 净身:由死者直系亲属打一盆清水,用一方白布帕给死者擦净躯体,通常以“三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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