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说荒山是基本农田可以向什么部门举报? 我有一块荒山讲是基本农田建养鸡棚违法吗?!
作者&投稿:贝娅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基本农田当成荒山野岭向外承包合理吗?~
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首先跟政府部门汇报,确保事实真相。当地农业部等职权部门如有神助请采纳
基本农田,荒山野岭,是质量不同的集体土地,不论哪一类土地,向外发包必须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才可以实施。张贴公告,招标竞争。村民可以抬标承包。基本农田当成荒山野岭发包,只要不是村干部暗箱操作,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就合理合法。
如果是荒山可以,河堤堆土区,要看一下自然资源局的现状图,图片显示是基本农田,是不能建养鸡棚的,基本农田是不可以改变用途的,是违法的,千万不可以占用基本农田搞建筑,釆沙、种树,搞养殖业等。
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首先跟政府部门汇报,确保事实真相。当地农业部等职权部门如有神助请采纳
《国土局说我占用基本农田,给我下公告,我应该怎么办?》
答:公告内容是什么,而你有没有什么违反的地方,对方应该下的是责令整改通知吧,上面会有提到,如果你有不服的地方,可以向哪个部门去申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