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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作者&投稿:能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的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以及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活动的管理(以下统称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管理,依照国家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管理规定执行,并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是指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约定工程合同价,编制工程结算等测算、确定或者调整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以及建设工程造价的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活动。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指运用科学、合理的调查统计和分析测算方法,从工程建设经济技术活动和市场交易活动中获取的可用于预测、评估、计算工程造价的参数、量值、方法等,具体包括由政府设立的有关机构编制的工程定额、指标等指导性计价依据、建筑市场信息价格依据、企业(行业)自行编制的经验性计价依据以及其他能够用于科学、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第五条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和计价依据编制活动应当适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机构做好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指导、服务工作以及对计价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发展和改革、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工作。省和设区的市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的具体事务。工商、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与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八条 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监督,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可以受有关机构的委托,承担指导性计价依据编制等工作。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科学、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行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以及建设工程指导性计价依据的制定、修订和发布,适用本办法。
  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以及指导性计价依据的制定、修订和发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相关经费投入,督促有关部门和机构依法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部门(以下统称建设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建设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造价管理的具体事务工作。
  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建设工程的造价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专业建设工程造价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本办法规定职责,负责专业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有关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监察、审计、工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机关)和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相关管理或者监督工作。第五条 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独立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第六条 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第二章 指导性计价依据第七条 建设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指导性计价依据动态管理机制和市场调研机制,适时调整指导性计价依据和相关管理措施,科学引导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第八条 编制或者修订建设工程指导性计价依据,应当采取论证会、座谈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并充分听取工程建设各方以及有关专家的意见。
  编制或者修订建设工程指导性计价依据,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工程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反映建筑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工程建设领域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第九条 工程定额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编制与修订,报省建设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
  工程定额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必要时,提请颁布部门予以解释。第十条 为处理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需要对工程定额予以补充的,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编制、发布补充定额,并报有关审定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因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的特殊性,已编制的工程定额缺少对应内容的,施工企业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一次性补充定额仅适用于本建设工程。
  国有投资建设工程的一次性补充定额,建设单位应当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涉及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以及相应的工程合同价调整的,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造价基础数据库,定期采集、测算、发布建设工程价格要素市场信息价和指数、指标等相关信息。第十三条 鼓励开发和应用建设工程造价软件和辅助管理系统。
  软件开发单位开发和销售的建设工程造价软件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第三章 工程造价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遵循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工程结算的原则,实施全过程管理。
  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指导性计价依据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建设工程造价。实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其造价的约定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十六条 国有投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当根据施工图编制,不得作假。
  非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提倡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实行招标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报建设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作为建设工程结算的依据。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报送备案的同时,应当一并将有关建设工程中标价的材料报送建设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
  国有投资建设工程实行招标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招标控制价,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建设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控制价是建设工程招标中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科学、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行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以及建设工程指导性计价依据的制定、修订和发布,适用本办法。交通、水利、电力等...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的第一章 总则》
答: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以及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活动的管理(以下统称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交通、水利...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的介绍》
答: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该《办法》经2004年浙江省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4月2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公布。《办法》分总则、计价依据编制、计价管理、法律责...

《宁波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答: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促进有效投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确定、控制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一工程送审金额为100万,审定金额为60万,合同有规定审减率超过百分之5...》
答:你好:浙价服[2001]262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一律由委托方支付。其中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收 费,由基本费和核减追加费两部分组成。基本费按照项目送审造价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算,核减追加费率按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 计算...

《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与确定的原理 方式和内容?》
答: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的发展,指导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服务工作,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为和操作程序,提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水平,保证咨询业务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指导性操作规程。第二条 咨询业务是指咨询企业...

《跟踪审计收费标准》
答: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不得在标价外擅立项目乱收费。六、本通知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价服〔2001〕262号)和《关于建设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查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1〕285号)同时废止。

《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答:审计内容仅以查错防弊为主,不评价项目绩效由于投资领域的市场运作、建设管理尚不规范,发现和揭露建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仍然是投资审计的主要内容。审计人员审查重点在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概算执行、工程造价等方面,至于投资是否合理,经济效益、...

《浙江省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答:一、造价咨询费收取标准具体如下:1、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不足 5000元 时,按 5000 元收取;2、全过程造价控制若部分阶段的服务内容不实施,则扣减相应阶段的费率;3、根据项目管理、技术的复杂难度情况,可计取一点一到一点三的复杂系数难度调整系数。独立的土石方、软基处理、绿化工程等简易工程可计取...

《谁有浙江省建筑人工费、材料费调整的指导文件?》
答:这里有个浙江省建设厅发的关于人工、材料费调整的指导文件: 各市、县(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 近期,我省建设工程原材料(包括钢材、地方材料、有色金属等)及建筑劳务人工价格出现持续大幅度的波动,使工程造价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有些变化已超出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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