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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如何有效管理知识产权? 管理模式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

作者&投稿:啜韵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企业如何对其知识产权进行科技成果的转化~

您好,以下转自光明报,
首先,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是影响制约转化运用的核心问题。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严重降低创新收益的预期,从而降低创新投入和先进技术的引进。现行法律法规缺乏惩罚性规定,《专利法》规定专利侵权赔偿实行“填平原则”,《转化法》草案也规定对虚假欺骗转化行为实行“填平”原则,对权利人的保护力度较弱。知识产权实际侵权赔偿标准过低严重影响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的积极性。据统计,我国专利侵权实际赔偿额平均只有8万多元,商标只有7万元,著作权只有1.5万元,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的标准。
我国虽然建立了与世界一致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仍缺乏统一标准。在北京、上海、广州试点建设知识产权法院取得重大进展,但仍没有解决知识产权侵权审判标准不统一和赔偿标准不统一问题。同时,我国还缺乏高素质的专业化知识产权法官队伍,行政执法缺乏调查和法定处罚手段,而且行政与司法衔接不够。
第二,供需矛盾问题是影响制约转化运用的根本问题。科技成果不能有效转化,知识产权不能有效运用,其重要原因在于存在严重的供给与需求矛盾,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高校和科研机构原始创新能力不足,重大科技成果和核心知识产权供给不足,不能满足企业需求。企业也存在创新能力弱,对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需求不足的问题。但主要的问题是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供给不适应市场需求,很多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是国家战略、规划、工程、计划甚至是领导人指示的产物。
市场需求是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的根本动力,任何科技成果转化都必须识别市场需求和符合有效需求。实际上,现有的很多科技成果转化是通过合作或者委托研发合同方式进行的,如德国弗朗霍夫学会85%的研发资金来自于企业,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是主要的转化方式。
第三,缺乏有效转化运用模式是影响制约转化运用的突出问题。机构团队和能力是促进转化运用的重要条件,我国高校科研机构没有建立一家像发达国家那样,具有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技术转移和投资功能的技术转移办公室。知识产权权利分散是制约转化运用的突出问题,国外一些基于技术标准的专利池或专利组合运营企业,为企业提供一揽子许可协议,极大提高了转化运用的效率,而我国没有一家专利池或专利组合的许可企业。产学研合作是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的重要途径,而我国创新联盟、技术联盟等并未从根本上解决知识产权的有机组合问题尤其是专利池或专利组合许可、共享与收益分配问题。信息和风险不对称是制约转化运用的客观问题,而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大多是简单第三方模式,缺乏有效解决信息与风险不对称问题的手段和能力。创业难是制约转化效率的主要瓶颈,国际经验证明,知识产权转化的最好方式是对它进行投资,而我国绝大多数转化运用机构缺乏投资功能,投资基金又与转化运用机构分离,现有法律政策缺乏对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创业落地环节的支持。
第四,缺乏合理利益分配制度是影响制约转化运用的关键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必须对职务发明人和所在单位同时进行有效的激励。国外高校科研机构的收益分配政策兼顾了各方积极性,职务发明人基本可以分得扣除成本后收益的1/3左右。然而,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坚持合同优先原则,没有兼顾各方利益,没有规定奖励报酬上限,导致一些单位和地方给发明人的奖励比例过高,一些地方甚至高达95%,影响了单位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不利于转化运用组织机构、人才团队和能力建设。职务发明人的奖励和报酬实际上都是国有资产的流失,虽然一些法律允许给予职务发明人奖励和报酬,但这并不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本意,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建立根据职务发明人本职工作和实际贡献的职务发明权利共有制度。
第五,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完善是制约转化运用的重要问题。我国转化运用的有关法律可操作性存在不足,原则性和上位性规定较多,缺乏实施细则,而且大量使用政策性语言,缺乏限制和规范性规定。科技法、知识产权法之间存在交叉重复和冲突问题,概念各不相同、知识产权处置权不一致,职务成果奖酬比例也不一致。我国缺乏有效促进转化运用的政策体系,财政投入政策用纯投入方式促进转化运用会扭曲市场。允许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知识产权事务费的政策也不利于高校科研机构转化运用机构、团队和能力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知识产权服务业增值税税率实际高于以往的营业税税率,高校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收入营业税税收起征点过低,非职务成果转化收入一次性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负过高。缺乏支持转化运用的保险和再保险政策。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2011 年废弃后,最重要的需求端创新政策陷入困境。将知识产权作为国有资产要求实现保值增值,而忽视了其维持成本和价值时效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在价值评估、入股等方面均存在不少制度性障碍。简单化的科技评价导向机制导致大量低质量知识产权产生,国家科技计划等往往将知识产权数量作为验收指标,科技论文和知识产权数量已成为科研人员职称晋升与评聘的主要指标。
必须进行转化运用体制机制的综合改革
一是要从体系化高度完善科技法律制度。要对相关法律实行系统修改,法律规定之间应不交叉、不重复、不冲突。法律要坚持市场决定原则,规定面向市场需求的转化运用模式并引导发展。规定政府、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国有企业转化运用的责任、义务。提高法律规范性,增强法律规范、限制功能,增加程序性规定和处罚性规定,尤其要加大对虚假转移转化行为的惩处力度。及时制定法律实施细则,重点解决在法律中没有解决的制约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的突出问题。
二是构建完善促进转化运用的政策体系。系统设计促进转化运用投入政策,主要以贴息和后采购等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支持方式。要有意识采购一批国内外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并推广应用。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创意服务业实行低增值税税率,并提高高校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收入应税起点额度。制定非职务发明人转化激励政策。将对新产品采购作为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替代政策,并恢复中小企业创新产品采购、首台首套采购和绿色采购。
三是推进转化运用组织机构、人才团队与能力建设。理工类大学和科研机构都应建立内部技术转移机构,支持将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管理和投资功能三合一。支持以技术标准为依托,以专利池或专利组合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科技中介发展第三方支付和担保功能。
四是加大对知识产权创业环节的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要加大对风投、保险和担保机构参与转化运用的支持。降低创新引导基金的政策门槛,发展专利混合质押贷款模式。制定支持转化运用的保险和再保险政策。
五是推动建立合理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法律要坚持遵循兼顾合同和各方利益平衡原则,对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个人、部门和单位共享利益制度,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探索建立职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按份共有制度。
六是引导加强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完善产学研合作政策,明确专利池或专利组合构建中知识产权声明、许可、收益分配和管理的措施。
七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应允许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有一定范围的浮动而不视为国有资产损失。主管部门要在备案中核查是否遵循了国内产业或中小企业优先原则。
八是完善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科技计划、能力评价、机构认定、人才选拔使用等知识产权评价政策,增加知识产权质量与转化运用指标,如专利实施率、许可合同数量与金额等。
(作者为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知识产权与科技法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

欧美高等院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及其启示在高校知识产权市场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的取得、转让和许可实施日益频繁,完善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就成为了高校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规范知识产权市场化行为的关键,成为了高校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各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不尽相同,也存在着不少问题。通过对我国高等院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现状进行分析,在对欧美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及经验的比较研究之上,提出我国高等院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中所存在的问题的解决之道。:二i.高等院校船识产权管理模式随着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大规模发展.高等院校作为拥有高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推广能力的技术航母.正在积极地发挥着它对技术进步和人类发展的重要作用。伴随着21世纪的到来,我国高等院校的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进人了空前高涨的发展时期。以专利申请量为例,截止到2008年我国高校累计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21 413if-,实用新型申请量为43 756件.外观设计申请量为11 977件.三种专利合计申请量为178 684件.从1998年开始我国高校的专利申请量就以每年不低5=20%的速度在高速增长.。而2008年我国高校三种专利的申请量为45 145件,较2007年增长了38 I%。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30 808件,较2007年增长了33 9%.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为9 362件.比2007年增长了46 8%.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为4 97 5件.比2007年增长了50 7%”1。目前高校知识产权的市场化发展要求高校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更好地管理知识产权这一无形资盘一、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在知识产权的管理模式上,由于程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纳人学校原有的行政管理体系中是近几年的事情,犬部分高校仍处于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架构的创建过程中。目前.我国高校知识产权营理已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还需要进一步的改善。(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人才目前,稳国高等院校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仍然处在初级阶段,目前大约有40%的大学仍然没有建立知识产权管理的专职机构,以挂靠式管理模式为主。形式大于内在;而在其他采用独立管理模式(包括集中管理模式和分散管理模式)的大学,集中管理模式过于粗疏,执行力不足,很难将学校的知识产权政策具体落实到每个院系和科研单位,分散管理模式又呈条块分割.1办调力差,各部门耳;{能模糊。虽然有统筹管理韧.构.但其整体没有形成有机的管理体制。这导致工作效率低下、运作不畅。由于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科技主管机构往往会把知识产权管理局限在成果管理的层面,而不能对知识产权产生、评估许可转化等进行多方面、全方位的统筹考虑”1。有时这还会造成高忮知识产权流失等严重的同题。(二)高柱知识产权管理中技术转移工作不够完善技术转移工作已经成为国际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部分。然而,目前我国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并没有以技术转移作为工作重心.而是围绕着论文数量、专利申请量、职称评定、各类奖项{果趣申请等展开工作。这导致大量技术成果通过学术论文或学术会议被公开,丧失了获取知识产权保护的机会。在技术转移过程中也存在问题:高校的很多技术都没有体现出知识产权的价值.而作为技术转移的廉价附带技术转移了出去。(三=)高校的技术成果存在问题我国高校的技术成果存在“过高”和“过低”两个问题。“过高”可分为三个万面:一是指高校承担着很多理论性研究,形成的技术成果大多偏重理论,市场化条件差;二是指高校承担的技术研发多属于高、精、尖技术.企业的接受和转化能力不足.造成这类技术实施困难;三是指高校的不少研究项目都是综合技术.只有对市场非常熟悉的资耀技术转让人员.才能够提炼出适宜产业化的技术。所谓“过低1主要指高校的研发单位人员流动大,项目持续期短.很璀对一项技术进行持续的深入研究。正是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仍处于初级阶段,已不能适应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以及世界经济发展垒球化的需要,改革目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已是当务之急。在这方面,经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横式建设的发展和宴战为我们提洪了很好的经验。二、欧美国家高等院校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欧美各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都是以技术转移为主要内容。近年来.以技术转移为中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随着技术进步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管理范畴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欧美高等院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一般由三大部分构成,即行政决策机构、执行协调机构和校内纠纷解凌机构(详见圈一)。r-)行政决策机摘行政决策机构主要承担制定本枝知识产权管理基本政策的职能.如哈佛大学的知识产权管理政第就由“啥佛大学董事会”制定并承担修改和解释的权利,加州大学则由大学董事会授权校长制定井修改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政策[41。由此可见.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行政决策机构是高等院校的最高投利机构。知识产权作为高等院校的无形赍产,关系到高等院校的发展和综合竞争力,而知识产权管理所涉及的内容也十分复杂,包括研发需要的资金来源和组成方式,研究方向是否具有前瞻性、是否符合本校的发展方向.技术转移的比例和方式.科技成果的投属问题.技术转让和许可及收益的取得和分配,知识产权是否涉殛商业秘密,以及对发明创造承担单位的奖蹴制等同题。知识产权的重要蛙和所涉政策的高度决定了只有学校最高权利机构才能散出决定。为了确保知识产权政策制定及恪改的完善性.监督此类政策的实施,各高等院校还设立了政策监督咨询机构.这些机{勾是在高等院校的行政管理体系中独立设立的相关委员会,监督知识产权政蕞的执行.并提供政簟的修改和补充方面的建议。例如.美国乔冶城大学由校长任命成立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主管技术许可的副校长、校财务主管、枝法律事务主管以及11名教师组成,定期集中召开会议,鱼责对高等院校的知识产权政策的制定和悟改.以及解释提供咨询和建议“1。这些机构的成立及运营确保了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政策的客观性和专业牲.井保障了高校知识产权政策的持续性发展。通过政策监督咨I旬机构,高等院校董事会可以获得具体执行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了解井及时更新待解决问题的信息.因而可以做出更为积极有效的决策。(二)执行协溯怕执行协调机{勾主要承担贯彻实施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政策的职能,由于知识产权政策的实施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台.所以该职能往往由独立机构承担。目前主要有三种知识产权政箢实施执行机制的组织形式。1内设机构的组织模式内设机构组织模式包括内设统一管理模式和内设分散管理模式。(1)内设统一管理模式。有的高等院校在枝内设置了对相关知i}{产权事务进行统一管理的行政机{句.例如麻管理工学院内部设置的“技术许可Z^公室1,该办公室由贫责大学实施知识产权政策职能的校长或副校长直接领导.下设专利事务处、商标事务处和著作权毕务处三个部门.其职能几乎涵盖了全校的知识产权事务。这种管理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政镀的集中藩宴.宴现政策实施的统一性;缺点是机构规模会随着所承担的管理事务增多而日益庞大,从而增加了大学的行政成本。(2)内设分散管理模式。很多高等院校在校内设置不止一个行政机构,分别对专利、商标、著作权进行管理,例如杨伯翰大学设有“技术转移办公室”,处理专利申请、专利保护、专利转让和许可等方面的事务,还设有“著作权许可办公室”和“创作作品办公室”负责校内著作权的登记、保护与转让。这种分散的管理模式与上述统一管理模式没有根本的区别,但是容易造成各为其政的局面,这不利于工作的协调性和统—性。然而,内设机构是围绕着“技术转移”来设立的。根据美国专利法的“先发明原则”,不少大学要求校内人员将其发明创造对学校的相应部分进行“申报”,如果学校采取的分散式管理模式,那么这类管理机关应包含申报信息管理、技术评估管理、技术许可及转让管理、收益分配的管理等相应部门,以系统管理技术转移的各个方面:发明资金来源的审核、发明内容的解释和分类、发明实验验证的判断和搜集、发明的评估、专利申请的管理、技术许可或转让管理以及技术转移收益的分配等。这}羊管理的优点在于学校可以对本校的技术成果进行系统有效的管理,对技术转移的收益进行有效合理的分配和利用。针对具体实施中出现的各部门管理权限交叉环节,高校可以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操作规章,增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能力。2.夕h设机构管理模式外设机构管理模式包括外设基金会管理模式和外设公司管理模式。(1)外设基金会管理模式。这些基金会往往由大学校友和大学董事出资设立,实际上由大学控制和运作,大学通过它们对本校的知识产权事务进行管理。成立于1925年的“威斯康星校友基金会”是此类基金会的代表。大学知识产权决策部门对基金会的掌控能力、基金会自身的运作能力以及基金会与大学相关部门的协调能力是这种管理模式发挥应有职能的前提。这一管理模式的优点在于利用了原有的资源,减少了大学内部行政成本,加强了管理的专业性和时效性,有禾I}于技术海眵。(2)外设公司的管理模式。某些高校通过由高校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研究开发公司对本校的知识产权事务进行统一管理。该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剑桥大学设立的全资公司“剑桥有限公司”15】。这种管理模式的优点在于:研发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而存在,它在商业运作上具有先天优势,非常有利于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3.委托外部专业公司管理模式有的高校委托社会上独立的商业公司代为管理本校的知识产权事务。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的“学院许可公司”,这是一所从事商标管理和开发的专业公司,至今已有100多所高校委托其代为管理这些大学的商标转让和许可的事务。这种模式最具优势之处在于整合了最具商业效率的社会资源,利用一个现有的商业平台进行技术转移,这远胜于各高校各自为战的局面。实际上。外设机构和委托外部专业公司管理模式都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设置在学校以外。这两种管理模式是技术转移活跃的高校的首选。以专利为例,大学通过上述的外设管理机构以对外许可的方式将自己的专利技术市场化,美国大学专利许可的对象近70%是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中有不少是基于这项专利技术而成立的新仓Ⅱ公司,一般在技术许可的过程中,大学会给被许可方3-6个月的时间便于对方进行市场可行性调查,筹集资金并寻找合作伙伴,在这段时间内,外设管理机构可以利用自己丰富的市场资源为被许可方介绍风险投资,甚至介绍合作伙伴以协助完成技术转移。圈校内纠纷解决机构针对高校内部知识产权管理执行工作中必然涉及的政策解释、权属纠纷、技术转让或许可的奖励等方面产生的纠纷,欧美大学设立了纠纷解决机构,该彻构的组成包括两种模式。1.兼任纠纷处理职能的机构很多高校的政策监督咨询委员会同时兼任校内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机构,如哈佛大学的“知识产权委员会”同时也解决因政策解释引发的争议和纠纷。处理纠纷的机构本身就是制定政策的咨询建议单位,对政策的理解要优于其他棚构。2.专设的纠纷处理机构有的高校设立了专门的纠纷解决机构。例如,剑桥大学由大学董事会设立“大学技术仲裁员小组”并任命一名主席,对提交的纠纷由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进行听证并做出裁决,不服仲裁员的仲裁时,参与方可提出上诉,由教务主任、理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组成3-4人小组,做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判。专门机构的独立性确保了裁判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也对鼓励创新和建立公平合理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起到了保护和推动的作用。综上所述,欧美高等院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成熟严谨,设立了完善的行政决策机构、监督机构、执行协调机构和纠纷处理机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这对管理体系松散的中国高校而言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此外,欧美高等院校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十分重视技术转移工作,特别是内设执行机构更有利于当今技术转移活跃的高校。欧美高校知识产权市场化程度远远高于中国,其外设机构和委托外部专业公司管理模式能够增强高校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拓宽科研经费来源。三、对我国高等院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思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得到了全面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能力建设也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但是,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尤其是高校的知识产权工作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知识产权的总体状况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还不相适应。比较分析欧美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我国高校在知识产权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必须加强建设。针对本文提出的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在对欧美发达国家(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笔者认为,要完善我国目前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当务之急是要做到以下几点:(一)完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制由于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导致决舅誊阴构的管理过于制和经费的限制,不太可能仿效国外高校设立一整套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分散式的管理模式可能会长期存在。这就需要有一个比较“集权”的统筹部门来进行规划和协调。笔者建议,该部门的工作人员应有明确分工,按院系划分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范围,工作人员要做到深入一线,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同时可以将某些具体工作委托给外设的专业公司进行代管,但必须签署具体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二)将技术转移确定为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的工作重心目前,我国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并没有以技术转移作为工作重心,而是将提高专利申请量或专利授权量作为主要工作内容,这是由国家乃至高校本身的考核评价体系所决定的,在考评体系中,专利申请量或授权量是评定职称或获得科技成果奖项的主要考核指标。这一考体系制约了技术转化的发展,导致在技术成果形成的早期阶段,包括项目选题、研发方向、实验阶段、技术披露和专利申请以及专利权维护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在选题立项阶段偏重理论研究,较少考虑实际情况和市场化因素;很多专利技术都停留在实验室阶段,难以形成产业化政府在高校科研经费中的投入呈逐年上升趋势,而企事业单位的投入反而稳中有降。欧美高校的科研经费来自政府的投入不足30%,其他70%来自于企业、研究机构自身和社会民间的赠予。因此,大力提高高校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转移是增加科研经费投入的主要措施。(四)建立健全高校的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高校以专利技术成果为主体的知识产权要实现尽快转移转化,首先要在体制上适应这种需要,建立健全高校的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并且使这个平台与企业的研发中心接轨,使高校在研发上与企业研发建立有机联系。目前,国家在7所高校成立了国家技术转移中心1,这些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形成了各有优势和专长的技术转移平台,全国的高校可以通过这些平台进行广泛的技术开发、推广和孵化活动。

  高校、研究所等科研机构是科技成果的重要发源地,有统计表明,迄今为止影响人类生活方式的重大科技成果70%源于科研机构。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通常体现为论文和专利。但是在我国一些科研机构中,科研人员申请专利的积极性并不高,“重论文轻专利”、“重成果轻转化”,最终,付出多年心血才获得的创新成果被他人免费使用,自己得不到任何回报。而很多科研人员在进行科学研究时,对专利文献的检索常常不重视,导致重复研究,造成巨大浪费。
  目前,我国大部分科研机构主要靠国家的科研经费开展科研活动,经费和人员编制都比较紧张,不可能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进行知识产权管理。为帮助科研机构有效管理知识产权,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笔者提几点建议供参考。
  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首先,要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掌握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和实务技能的专职人员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该部门的主要工作可以包括制定科研机构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划;组织和跟踪专利申请、保护和转化的全过程;进行与专利相关的流程管理工作,向科研人员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建议,督促和协助科研人员申请专利;维护专利信息数据库、对专利申请和维持的过程进行跟踪和管理;积极促进科技成果的利用和转化等。
  另外,由于科研机构常包括多学科多方向的课题组或者研发中心,还可以为每个课题组或研发中心指定兼职或专职的专利专员,来配合知识产权部门进行专利挖掘、评价和申请。
  创新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内部规章制度,明确科研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使得知识产权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要建立专利申请制度,确保专利申请先于论文发表,防止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资产流失;建立在开题前进行专利查新检索制度,防止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建立专利评价和经费保障制度,采用专利与职称评比、学术水平评价、项目申请等挂钩的机制,来鼓励专利申请。专利申请的经费来源,最好由科研机构统一提供,或者在科研经费中预先留出专利申请的费用。现阶段,国家为了鼓励科技创新,制定了许多优惠和资助政策,科研机构应充分利用这些政策,减少本单位的专利申请费用支出。
  要建立专利奖励制度,及时兑现对发明人的奖励。为了鼓励科研人员申请专利以及争取获权的积极性,要对专利申请过程中科技人员付出的劳动给予适当奖励,包括申请时的奖励以及授权后的奖励。另外,对于专利成功转化的发明人,除了专利法规定的奖励外,还可以适度进行其他奖励。例如,科研机构通过对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使用获得的相应收入,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之间进行分配。奖励制度重在落实,不要让其流于形式,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奖励制度的激励效果。
  要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制度,培养科研人员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例如,定期举办知识产权讲座和培训,加强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了解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还可以定期邀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利律师与科研人员座谈,由科研人员向专利律师介绍科研项目,由专利律师向科研人员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建议,挖掘可申请专利的科研成果。
  多措并举促进专利成果转化
  科研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生产和生活。作为我国科研创新主体的科研机构,要积极寻求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实现科技成果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保持可持续发展。例如,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专利转化:
  向企业主动推荐科技成果。例如,建立本单位的专利信息中心,对专利进行分类和整理,通过网络平台或者其他方式向企业和社会定期公布或者通报专利的主要方案、应用前景以及可能的经济价值。或者参加各种展览会和举办专利拍卖会,有针对性地向相关企业主动推荐,通过拍卖、许可、质押或转让等方式转移专利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等。
  其次,考虑到有些国内企业规模不大,资金实力不足,承担风险能力不强,对专利转化存在顾虑的问题,建议以资本化的方式进行专利转化,即利用知识产权作为股份入资企业,科研机构根据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按照约定的份额获取收益。对于技术水平有限、无法消化专利技术来实施成果转化的一些企业,科研机构可以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入驻企业,来指导专利实施,并为企业培训相关技术人员。
  当然,对于比较先进的有市场前景的专利,也可以鼓励部分科研人员自主创业。科研机构可以大股东的方式给科研人员提供一定的启动资金,创建隶属本机构的子公司来实施专利,取得效益后,反过来又可以将一部分收益作为科研经费,从而真正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也可以通过质押融资的方式以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贷款来获得启动资金。
  在知识产权管理中,经常涉及到许多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比如专利申请的流程、费用和时限管理,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审查意见的答复,专利成果的转化和交易等,鉴于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员紧张的现状,可以将这些工作委托给外部的中介机构,发挥行业分工的优势,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百度企知认证: 目前,我国大部分科研机构主要靠国家的科研经费开展科研活动,经费和人员编制都比较紧张,不可能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进行知识产权管理。为帮助科研机构有效管理知识产权,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笔者提几点建议供参考。
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首先,要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掌握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和实务技能的专职人员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该部门的主要工作可以包括制定科研机构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划;组织和跟踪专利申请、保护和转化的全过程;进行与专利相关的流程管理工作,向科研人员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建议,督促和协助科研人员申请专利;维护专利信息数据库、对专利申请和维持的过程进行跟踪和管理;积极促进科技成果的利用和转化等。
另外,由于科研机构常包括多学科多方向的课题组或者研发中心,还可以为每个课题组或研发中心指定兼职或专职的专利专员,来配合知识产权部门进行专利挖掘、评价和申请。
创新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内部规章制度,明确科研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使得知识产权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要建立专利申请制度,确保专利申请先于论文发表,防止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资产流失;建立在开题前进行专利查新检索制度,防止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建立专利评价和经费保障制度,采用专利与职称评比、学术水平评价、项目申请等挂钩的机制,来鼓励专利申请。专利申请的经费来源,最好由科研机构统一提供,或者在科研经费中预先留出专利申请的费用。现阶段,国家为了鼓励科技创新,制定了许多优惠和资助政策,科研机构应充分利用这些政策,减少本单位的专利申请费用支出。
要建立专利奖励制度,及时兑现对发明人的奖励。为了鼓励科研人员申请专利以及争取获权的积极性,要对专利申请过程中科技人员付出的劳动给予适当奖励,包括申请时的奖励以及授权后的奖励。另外,对于专利成功转化的发明人,除了专利法规定的奖励外,还可以适度进行其他奖励。例如,科研机构通过对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使用获得的相应收入,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之间进行分配。奖励制度重在落实,不要让其流于形式,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奖励制度的激励效果。
要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制度,培养科研人员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例如,定期举办知识产权讲座和培训,加强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了解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还可以定期邀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利律师与科研人员座谈,由科研人员向专利律师介绍科研项目,由专利律师向科研人员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建议,挖掘可申请专利的科研成果。
多措并举促进专利成果转化
科研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生产和生活。作为我国科研创新主体的科研机构,要积极寻求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实现科技成果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保持可持续发展。例如,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专利转化:
向企业主动推荐科技成果。例如,建立本单位的专利信息中心,对专利进行分类和整理,通过网络平台或者其他方式向企业和社会定期公布或者通报专利的主要方案、应用前景以及可能的经济价值。或者参加各种展览会和举办专利拍卖会,有针对性地向相关企业主动推荐,通过拍卖、许可、质押或转让等方式转移专利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等。
其次,考虑到有些国内企业规模不大,资金实力不足,承担风险能力不强,对专利转化存在顾虑的问题,建议以资本化的方式进行专利转化,即利用知识产权作为股份入资企业,科研机构根据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按照约定的份额获取收益。对于技术水平有限、无法消化专利技术来实施成果转化的一些企业,科研机构可以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入驻企业,来指导专利实施,并为企业培训相关技术人员。
当然,对于比较先进的有市场前景的专利,也可以鼓励部分科研人员自主创业。科研机构可以大股东的方式给科研人员提供一定的启动资金,创建隶属本机构的子公司来实施专利,取得效益后,反过来又可以将一部分收益作为科研经费,从而真正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也可以通过质押融资的方式以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贷款来获得启动资金。
在知识产权管理中,经常涉及到许多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比如专利申请的流程、费用和时限管理,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审查意见的答复,专利成果的转化和交易等,鉴于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员紧张的现状,可以将这些工作委托给外部的中介机构,发挥行业分工的优势,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科研机构如何有效管理知识产权?》
答:首先,要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掌握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和实务技能的专职人员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该部门的主要工作可以包括制定科研机构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划;组织和跟踪专利申请、保护和转化的全过程;进行与专利相关的流程管理工作,向科研人员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建议,督促和协助科研人员申请...

《知识产权管理有哪些技巧?》
答:第二,在我国知识产权执法处于分散管理的情况下,更要加大知识产权执法的协调管理,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机制,搭建具有信息服务、案件督办、数据分析、状况评价、监测预警等功能的平台,实现执法协调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保护机关工作的有机衔接。武汉市委、市政府成立武汉市知识产权...

《公司保护知识产权做法有哪些?》
答:2、加强员工的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我们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加强对公司的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增强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内部开设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课程,对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使其尽快熟悉和掌握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树立产权意识,懂得如何运用知...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第四章 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答:高等学校在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第十六条强调了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的建立和工作机构的逐步完善。学校可以考虑设立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制度,或指定专门的保护与管理机构,统一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暂无专门机构,科研管理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将承担相关职责。第十七条规定科研管理机构负责科...

《管理模式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
答:目前,稳国高等院校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仍然处在初级阶段,目前大约有40%的大学仍然没有建立知识产权管理的专职机构,以挂靠式管理模式为主。形式大于内在;而在其他采用独立管理模式(包括集中管理模式和分散管理模式)的大学,集中管理模式过于粗疏,执行力不足,很难将学校的知识产权政策具体落实到每个院系和科研单位,分散管理...

《青海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四章 专利管理》
答:管理部门强化对区域内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指导,鼓励他们建立完善的专利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以提升整体的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同时,管理部门对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指导和监督,注重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定期进行培训,确保他们提供合法、公正的专利服务(第...

《知识产权的管理模式有哪些?》
答:1 . 组织机构 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一般直属总公司经理管辖,是企业中技术与经营两个部门的支撑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技术部、经营部共同组成企业的核心,与生产部、财务部一道组建成企业最高层组织管理机构。如IBM 公司、三菱公司和富士公司均属于集权管理的组织机构。 ⑴ IBM 公司的集权管理组织机构 IBM 公...

《26.如何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答:二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在经济、文化和社会政策中的导向作用,加强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加强文化、教育、科研、卫生等政策与...

《科研就是硬实力!卓远品牌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答:在贯标团队的辅导下,对现存知识产权管理问题进行有效的排查、对企业知识产权事务系统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内部知识产权创造、维护、运用和保护有效机制,并通过实施、检查和改进,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用科研成果推动品牌发展。根据GB/T29490-2013《企业知识...

《国家建材局局属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有关规定》
答:第三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十四条 国家建材局科学技术司归口管理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其主要职责:(一)制定适用本系统知识产权保护规章,指导、监督、检查直属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二)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和交流经验;(三)依法调解及处理局属单位发生的专利纠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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