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还有效吗
作者&投稿:弓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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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于2009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有:房东没有获得行政许可修建的房子,与租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合同;房东或者租客以租赁合同没有备案,要求合同无效法院不予支持等规定。
你问的是哪一版?民法典出台后,制定了新一版的房屋租赁司法解释,老的解释对新发生的案件已经失效。
但是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合同纠纷的全部事实都发生在民法典出台之前,那么还适用老解释
你问的是哪一版?民法典出台后,制定了新一版的房屋租赁司法解释,老的解释对新发生的案件已经失效。
但是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合同纠纷的全部事实都发生在民法典出台之前,那么还适用老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