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问题: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该怎么理解
作者&投稿:唐和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中级会计师考那些内容题,白瞎两年没考过,早知道选这个就好了~
法律主体就是有独立法律人格的法人等单位,比如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它作为一个法人(法律主体)肯定同时也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
但是,如果这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在外地另成立一个下属的分公司,那么这家下属分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它不是一个法律主体,它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要由它所属的那家股份有限公司来承担。但是,这家分公司却可能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要按照会计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并定期编制、提交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等会计假设同样适用于这家分公司。
所以,一个法律主体一定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一个会计主体却不一定是一个法律主体。
法律主体就是有独立法律人格的法人等单位,比如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它作为一个法人(法律主体)肯定同时也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
但是,如果这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在外地另成立一个下属的分公司,那么这家下属分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它不是一个法律主体,它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要由它所属的那家股份有限公司来承担。但是,这家分公司却可能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要按照会计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并定期编制、提交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等会计假设同样适用于这家分公司。
所以,一个法律主体一定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一个会计主体却不一定是一个法律主体。
法律主体必须是要有法人的,也就是有注册的法人机构才叫法律主体,如一个公司.会计主体就不一定非要是法人机构,比如在一个公司,分部门建帐,那么每个部门就是一个会计主体,但法律主体就只有公司一个,供参考.
法律主体:如公司、企业,都可以作为会计主体。
但是公司的其中一个部门,一个办事处,可以作为会计主体,但是在法律上,它没有法人的资格。(不能作为独立的原被告)。
一个单位的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可以独立核算成为一个会计主体,但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但是,如果这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在外地另成立一个下属的分公司,那么这家下属分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它不是一个法律主体,它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要由它所属的那家股份有限公司来承担。但是,这家分公司却可能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要按照会计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并定期编制、提交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等会计假设同样适用于这家分公司。
所以,一个法律主体一定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一个会计主体却不一定是一个法律主体。
法律主体就是有独立法律人格的法人等单位,比如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它作为一个法人(法律主体)肯定同时也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
但是,如果这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在外地另成立一个下属的分公司,那么这家下属分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它不是一个法律主体,它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要由它所属的那家股份有限公司来承担。但是,这家分公司却可能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要按照会计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并定期编制、提交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等会计假设同样适用于这家分公司。
所以,一个法律主体一定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一个会计主体却不一定是一个法律主体。
法律主体必须是要有法人的,也就是有注册的法人机构才叫法律主体,如一个公司.会计主体就不一定非要是法人机构,比如在一个公司,分部门建帐,那么每个部门就是一个会计主体,但法律主体就只有公司一个,供参考.
法律主体:如公司、企业,都可以作为会计主体。
但是公司的其中一个部门,一个办事处,可以作为会计主体,但是在法律上,它没有法人的资格。(不能作为独立的原被告)。
一个单位的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可以独立核算成为一个会计主体,但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该怎...》
答:一般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会计主体大于法律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