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热度问个涉税问题,专利权转让收益应该缴纳多少税? 我有一个专利现在要转让,如果缴税应该缴哪些税
一、企业转让专利权,可以免征营业税。1、根据“财税字[1999]27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纳税人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的书面合同应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将认定后的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文件报主管地方税务局备查。主管地方税务局要不定期地对纳税人申报享受减免税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要取消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追缴其所减免的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把转让费的部分给发明专利的员工,属于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要按工资薪金所得的超额累进税率交个人所得税。
专利转让要缴纳的税有:
1、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2、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
收入扣除缴纳的相关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后,区别不同收入分别处理: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20%
蹭热度问个涉税问题,专利权转让收益应该缴纳多少税?
这个问题很复杂,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
一、增值税方面:
依题意,2015年刘某力通过其控股公司将专利以8500万卖出,说明是公司转让无形资产,
按现行税法规定:销售无形资产的税率是6% 在无进项的情况下:
那么应交增值税为:8500W/1.06*6%=4811320元
城建税:4811320*7%=336792
教育费附加:4811320*3%=144340
地方教育附加:4811320*2=96226
印花税:85000000*0.0005=42500
如果有进项4811320应减去进项税额再纳增税
二、企业所得税
该笔收入应在当年确认收入,计入纳税所得额,按题意可能未开票确认收入,所以有人举报税务,如果当期亏损,减去亏损数,按适用税率纳税,如果该公司是一般企业按25%税率纳税
三、个人所得税
如果该人将所得款项转为已有2000万,如果超一年未还入公司账户,视同股息红利所得,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400万;
四、滞纳金及罚金
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算,罚金根据税务机关的具体处罚决定。
因不了解公司具体情况,仅凭题主所述内容给出如上意见,仅供参考!
1、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2、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
收入扣除缴纳的相关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后,区别不同收入分别处理: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20%
专利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是什么
纳税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20%。
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本条规定说明专利权不同于动产和不动产。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都是无时间限制的,但是专利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有效。专利权的这一特性是由其本质和目的所决定的。建立专利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保护和使用发明来鼓励发明创造,它必须谋求发明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平衡。从近十多年看,发明专利的保护期,特别是对药品等投资大,耗时长的发明的保护期有延长的趋势,例如美国规定对药品的保护期为自批准之日起17年,可以延展5年,欧共体也已作出了类似的决定,对药品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可以延展5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补充条约”和“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均明确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至少20年,敦*尔文本并规定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至少10年,为适应专利法国际协调的趋势,我国1992年专利法修正案延长了我国1984年专利法中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保护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