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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罗马法的主要内容

作者&投稿:福志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一、人法。人法是对在法律上作为权利和义务的主体的人的规定。(1)自然人。(2)法人。(3)婚姻家庭法。二、物法。物法在私法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物法由物权、继承和债三部分构成。(1)物权。(2)继承。(3)债。三、诉讼法。诉讼分为公诉和私诉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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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法。(1)自然人。罗马上的自然人有两种含义:一是生物学上的人,包括奴隶在内;二是法律上的人,是指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主体。自然人必须具有人格,即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奴隶因其不具有法律人格,不能成为权利义务主体,而被视为权利客体。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三种身份权全部或部分丧失叫“人格减等”。罗马法规定,只有年满25岁的成年男子才享有完全的行为能力。(2)法人。虽然没有明确的法人概念和术语,但有初步的法人制度。罗马法上法人分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两种。前者以自然人的集合为成立的基础,如宗教团体;后者以财产为其成立的基础,如慈善基金。法人的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具有物质基础;(2)社团要达到最低法定人数(3人以上),财团需拥有一定数额的财产,数额多少没有严格规定;(3)必须经过元老院的批准或皇帝的特许。(3)婚姻家庭法。实行一夫一妻的家长制家庭制度。古罗马所称的家或家族是指在家父权下支配的一切人和物的总和,包括家父、妻、子女、奴隶、土地。家的特点是以家父权为基础。共和国后期,家父的权力逐渐受到限制。二、物法。(1)物权。罗马法上所说的'物,范围极广,泛指除自由人以外存在于自然界,对人有用并能满足人需要的一切东西。它不仅包括:有形物体和具有金钱价值的东西,还包括无形体的法律关系和权利。物的分类主要有:要式转移物,略式转移物;有体物,无体物;动产,不动产;主物,从物;特定物,非特定物;有主物,无主物;原物,孳息等。物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行使于物上的权利(其范围和种类皆由法律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自由创设),其中所有权为自物权,其他的为他物权。物权的种类主要有五种:所有权、役权(地役权、人役权)、地上权、永佃权、担保物权(质权、抵押权)。(2)继承。罗马法中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早期采用“概括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了“限定继承”的原则。关于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以及遗嘱继承的方式等问题,罗马法上均有较完备的规定。三、诉讼法。诉讼分为公诉和私诉两种。公诉是对直接损害国家利益案件的审理;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私人利益案件的审理。私诉是保护私权的法律手段,相当于后世的民事诉讼。在罗马法的发展过程中,诉讼程序先后呈现出三种不同的形态:法定诉讼、形式诉讼、特别诉讼。

《高一历史:简述罗马法发展过程,并概述罗马法的核心内容?》
答:起源——由习惯法到《十二铜表法》 发展——由公民法到万民法 完成——《民法大全》 罗马法的核心是维护私有财产,其主要功能是调节社会矛盾、稳定统治秩序!人人生而平等是罗马法的思想基础,这也是法律普遍的价值所在。

《简述罗马法中人格制度》
答:罗马法的基本内容包括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人法是关于权利主体的法律,它包括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人的法律地位、各种权利的取得和丧失以及婚姻家庭关系等。人法的基本任务在于巩固社会各阶级的不同地位,调整自由民内部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确保奴隶主对奴隶的统治。权利主体有自然人和法人。罗马法...

《罗马法随着罗马国家的发展而演变呈现较明显的阶段性 简述各阶段发展演变...》
答:1.罗马共和国前期——公民法 公元前509年,罗马共和国建立。从罗马建国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它是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也是早期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公民法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缺乏灵活与变通,内容上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而涉及个人财产关系等问题的私法规范则...

《简述罗马法的基本特征.》
答:1、罗马法作为奴隶社会法律制度在其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深受古罗马奴隶制国家历史发展的影响。2、罗马法是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的法律体系。3、罗马法注重形式,注重法律程序。4、罗马法还确立了许多重要的法律原则。如疑罪从无、任何人均无义务指控自己有罪、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法官不得自动审判、...

《论古罗马法律制度对后来欧洲的贡献》
答:1、《查士丁尼法典》2、《钦定法学阶梯》(法学总论)(“公法是有关罗马帝国政府的法律,私法是有关个人利益的法律”)3、《学说汇编》4、《新律》简述罗马法学家关于公法私法的划分 公法私法的划分是罗马法分类的主要方法,是罗马法学家的首创。前者包括宗教信仰、祭司的法律地位、司法官吏的权利与义务...

《罗马法的影响简述罗马法的影响》
答:私法包括所有权、债权、婚姻家庭与继承等方面的规范。2、依照法律的表现形式可划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3、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可划分为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4、根据立法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市民法与长官法。5、按照权利主体、客体和私权保护为内容可划分为人法、物法、诉讼法。

《简述罗马法的分类。》
答:(1)根据法律所调整的不同对象,分为公法和私法;(2)根据法律的表现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3)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分为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4)根据立法方式的不同,分为市民法和长官法;(5)按照权利主体、客体和私权保护为内容,分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P57-P59)【...

《简述罗马法及其发展的四个阶段》
答:罗马的王政时期是从公元前753年拥戴罗慕路(Romulus)为王到公元前510年《十二表法》的制定时期。这期间,罗马法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习惯法。据说也曾制定过一些法律,特别是第六王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颁行过有关契约和侵权行为的法律50条,[2]但内容已失传,无从考证。第二时期是罗马共和时期,从公元前...

《简述罗马帝国前期罗马法的发展过程。》
答:【参考答案】罗马帝国前期,由于社会经济生活日趋复杂,要求在财产关系方面确切地规定权利与义务,法学家除协助国家进行立法和汇编法令的工作,还担负着答复法律上的疑难问题等事务。公元一世纪起,法学家纷纷著书立说,法学家拉比奥和卡皮托分别对罗马法进行整理、分类和注释工作,还形成普罗库路斯派和萨比鲁斯...

《简述罗马法中的三种私诉程序。》
答:简述罗马法中的三种私诉程序。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1)法定诉讼:亦称旧式诉讼,是罗马国家最古老的诉讼程序,盛行于共和国初期,只适用于罗马市民。(2)程式诉讼:是裁判官在审判实践中创立的诉讼程序。(3)特别诉讼:亦称非常诉讼,开始于罗马帝国时期,帝国后期成为唯一通行的诉讼制度。(P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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