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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的办事指南

作者&投稿:乐正促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年报是怎么来的~

  数据圈论坛上收录的是从2000年开始的,目前收录的很全是2000-2013年,2014年的暂时还没有出来

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批审批对象: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审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三)《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是否收费:不收费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3个工作日审批条件:(一)申请单位为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且有县级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实施的具体意见;(二)申请项目符合《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条件》(湘国土资办发[2009]152号)规定的条件;(三)申请项目经过了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组织的技术审查。审批程序:一、受理1、岗位责任人:厅政务中心受理人员2、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资料。对申办资料符合标准的即时受理;对申办资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不齐全的要求补正资料。3、时限:即时二、审查1、初审(1)岗位责任人:耕保处经办人员(2)岗位职责及权限:①按照审批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查;②根据申办材料是否符合条件,分别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初步审查意见。不同意的告之申请人,同意的报处室负责人审核。(3)时限:3个工作日。2、审核(1)岗位责任人:耕保处负责人(2)岗位职责及权限:①按照审批条件及标准,邀请相关处室进行行政审查;②根据行政审查意见,分别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审核意见。不同意的告之申请人,同意的报分管厅领导决定。(3)时限:5个工作日。三、决定1、岗位负责人:分管厅领导2、岗位职责及权限:①按照审批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进行审定;②对符合条件、标准的,签署准予许可的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3、时限:3个工作日。四、办结告知1、岗位负责人:厅政务中心受理人员2、岗位职责及权限:将决定情况告知申请人。3、时限:2个工作日。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厅纪检组、监察室窗口地点: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交通到达线路:105、140路公交省政府站下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或3:00—6:00(夏)申请人应该提交的全部材料:1、申请项目技术审查意见;2、 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立项申请;3、市州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审查意见;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摘要书;5、项目区位置图、大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 ;6、万分之一国际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7、可研报告附件等资料;8、项目涉及村的土地综合整治规划(附图件);9、县级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实施的具体意见;10、县级国土、财政、农业、林业、交通、水利、建设等项目涉及部门及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论证意见;11、县级财政部门对农业、交通、水利、烟草、建设等部门相关工程的配套资金承诺;12、产业化经营方案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意向书;13、项目涉及地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项目实施的签字表;14、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建方案、拆建资金预算文件(涉及房屋拆迁的),农户同意按县政府房屋拆建方案进行拆建的签字表;15、土地权属调整初步方案和协议(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

2005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保护节约资源、保障支持发展、维护合法权益、服务社会发展的思路,认真落实国务院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全面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等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为全省经济建设和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国土资源状况

(一)土地资源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2005年全省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面积1 793.17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4.64%;建设用地面积133.87万公顷,占总面积的6.32%;未利用地191.50万公顷,占总面积的9.04%。全省主要地类面积分别为:耕地381.59万公顷,园地49.75万公顷,林地1 189.18万公顷,牧草地10.45万公顷,其他农用地162.17万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05.37万公顷,交通用地9.15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9.34万公顷,未利用地191.50万公顷,见图1。

图1 2005年湖南省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规定,实行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建设占用耕地“六个不报批”等规定,严把土地审批关,遏制了建设占用耕地的过快增长,有力地促进了耕地保护。全省耕地减少趋势趋缓,耕地总面积与2004年相比仅减少0.01%。园地减少 0.19%,林地增加 0.01%,牧草地减少 0.10%,其他农用地减少0.076%,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增加0.51%,交通用地增加1.96%,水利设施用地增加0.076%,未利用地减少0.31%。

2005年度全省耕地减少6 994.52公顷,其中生态退耕2 337.46公顷,农业结构调整565.21公顷,建设占用3 629.98公顷,灾毁耕地323.73公顷,其他方式减少138.14公顷;2005年共增加耕地6 502.76公顷,全年实际净减少耕地491.76公顷(7 376.5亩),减小幅度比2004年下降97.15%。

通过开发、整理、复垦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其他途径,全省增加耕地共6 502.76公顷。其中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6 267.28公顷,比去年增加10.06%,占增加耕地的96.4%,这其中,土地开发增加4 784公顷,土地整理增加1 069.71公顷,土地复垦增加413.57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123.77公顷,占耕地增加的1.9%,其他方式增加耕地111.7公顷,比去年减少0.97%,占耕地增加的1.7%。通过开发、整理、复垦新增的耕地6 267.28公顷,与建设占用的3 629.98公顷耕地相抵,净增2 637.3公顷,全省连续六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从耕地面积增减变动情况看,耕地减少速度趋缓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占用耕地得到有效控制,生态退耕力度减弱。2005年建设占用3 629.98公顷,比上年减少12.8%,占耕地减少总量的51.9%;同时生态退耕力度减弱,退耕面积2 337.46公顷,比上年减少86.23%,占耕地减少总量的33.4%;另外,灾毁和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323.73公顷和565.21公顷,分别比上年减少28.77%和86.04%。

(二)矿产资源

全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41种(含亚矿种),其中能源矿产10种,金属矿产55种(含2种亚矿种),非金属矿产74种(含19种亚矿种),水气矿产2种。已探明储量的矿产共101种(含18种亚矿种)。全省有特大型矿床8处,大型矿床105处,中型矿床277 处,小型矿床1 163处,矿点5 000余处。

2005年矿产资源勘查取得新进展。全省新发现矿产地11处,其中石煤矿1处,锌矿1处,钒矿1处,铜矿2处,钨矿2处,锡矿1处,钼矿1处,萤石矿1处,熔剂用石灰岩1处。

2005年全省新查明矿产资源8种,提交资源量金15 885千克(金属),铅锌60 172吨(金属),锰7万吨(矿石),钒65 000吨(五氧化二钒),锡3 180吨(金属),煤10 347千吨,萤石30万吨(矿石),熔剂用石灰岩43 206万吨(矿石)。

全省共有57种(含亚矿种)矿产的保有储量居全国前十位,34种矿种的保有储量居全国前五位,重要矿产中,钨、普通萤石、海泡石粘土、隐晶质石墨等居全国之首;钴、钒、锑、重晶石等居全国第二;金刚石位居全国第三;铅、锌、高岭土、铌、钽分别居全国第四、五、六位。国内已发现的全部有色金属矿种全省几乎均有探明储量,其中钨、铋、锑的保有储量在全国和全球均具优势,分别占世界总储量的34.81%、37.18%和9.34%。全省矿产资源潜在价值估为1.2万亿元,排全国第16 位,人均排全国第22 位。但全省矿产资源禀赋存在很大缺陷,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石油、煤炭、铁矿石、天然气、钾盐等15种大宗支柱性矿产大多短缺,主要矿产资源质量不高,低品位、难选冶矿产多。

二、国土资源开发利用

(一)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2005年,全省共完成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528个,涉及土地面积13 510.73公顷,总投资35 628.18万元,与2004年投资基本持平。增加农用地7 152.41公顷,其中增加耕地6 918.39公顷,比2004年增加10.42%;通过开发、整理、复垦增加建设用地123.37公顷,是2004年的5.82倍。

1.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项目415个,涉及土地面积6 098.17公顷,总投资18 739.25万元。增加农用地面积5 617.44公顷,较2004年增加11.65%,其中增加耕地5 617.44公顷,较2004年增加27.49%;增加建设用地13.02公顷,是2004年的2.89倍。

2.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项目97个,涉及土地面积7 042.14公顷,总投资15 695.57万元。增加农用地面积1 176.5公顷,比2004年减少26.08%,其中增加耕地1 266.88公顷,比2004年减少6.75%;增加建设用地109.38公顷,是2004年的25.55倍。

3.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项目16个,涉及土地面积370.42公顷,总投资1 193.36万元。增加农用地面积249.65公顷,比2004年减少52.82%;其中增加耕地1 266.88公顷,比2004年增加153.04%;增加建设用地面积0.97公顷,比2004年减少9.63公顷。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1.地质调查与勘查

受经济增长和能源、原材料需求增长和拉动,2005年全省矿产勘查活跃,地勘投资增加。地质勘查总投入 6 711.08万元(属地化单位地勘投入),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 403.53万元,比2004年减少60.24%,地方财政拨款1 833.3万元,比2004年增加967.11%,企事业资金投入2 588.29万元,比2004年增加13.76%。勘查的矿种主要有能源矿产2 177.46万元,比2004年增加40.73%,黑色金属矿产697.8万元,比2004年减少27.16%,有色金属矿产2 067.39万元,比2004年减少31.31%,金矿714.41万元,比2004年减少58.07%。

2.开发利用

全省已开发利用矿产93种,矿山企业6 955个,其中大型矿山12个、中型49个、小型2 262个,小矿4 632个,矿业从业人员38.04万人。2005年固体矿石产量2.01亿吨,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189.1亿元,加上非矿山企业的矿产品加工、冶炼产值,全省矿业总产值约占工业总产值的1/4。

全省能源矿产有煤、石煤、地热,其中以煤炭为主。2005年产煤4 849.278万吨,与2004年基本持平;黑色金属矿产有铁、锰、钒,2005年铁矿产量为283.54万吨,比2004年增加199%;锰矿产量为194.93万吨,比2004年增加8.5%;全省贵金属矿产资源丰富,2005年金矿石产量为117.82万吨,比2004年增加21.5%。有色金属是全省的优势,所探明的矿产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开发利用,其中锡、钨矿产量增长幅度较大。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2005年完成了全省存量土地专题调查,摸清了全省规划区内和规划区外存量土地的家底,掌握了闲置土地、空闲土地以及批而未供土地的情况,并提出了盘活存量土地的建议。加大了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力度。2005年存量土地供应达到5 357.56公顷,占全省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63%。制定实施了《湖南省土地市场管理办法》,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加大市场配置资源力度。完成了《湖南省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的制定工作。启动了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建立了预测、预警、预报分析制度。对全省土地市场中一些严重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和纠正。

土地市场日趋规范。全省100%的市州、县市区实施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较充分地发挥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全省土地出让总收入达到158.19亿元。

土地供应比2004年减少。2005年,全省供应土地总面积8 488.95公顷,比2004年减少了3.7%。其中:土地出让12 653宗,出让面积6 075.8公顷,比2004年减少了6.5%,占供应总量的75%,出让收入158.18亿元,比2004年减少14.6%;以划拨方式供地1 987.1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3%,单位面积出让价款平均为248.42 元/平方米,比2004年减少了8.5%;土地租赁788宗,面积73.12公顷,租赁收入473.28万元,比2004年减少14.06%;其他方式供地443宗,面积57.11公顷,供地收入8 291.46万元,比2004年减少91.71%。

历史遗留的经营性用地问题基本处理完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全面推行,所占比例稳步提高。2005年全省招拍挂出让土地面积和出让价款分别为2 790.9公顷和93.45亿元,分别比去年增加21.46%和16.61%。占总数的43.83%和59.07%,分别比去年提高9.13和15.77个百分点。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

出让用地用途,主要以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工矿仓储用地出让为主,三类用地宗数、面积、金额分别占出让总数的97.4%、96%和96.2%。其中:商服用地出让2 990宗,面积1 258.74公顷,金额422 912.85万元,分别占出让总数的23.54%、19.77%和26.73%;住宅用地出让7 604宗,面积1 751.19公顷,金额705 620.44万元,分别占出让总数的59.87%、27.5%和44.6%;工矿仓储用地出让1 777宗,面积3 103.79公顷,金额3 938.21万元,分别占出让总数的13.99%、48.74%和24.89%。详见表1。

表1 2005年湖南各类用地出让情况

土地交易比上年增多。2005年度全省国有土地转让28 687宗,面积2 028.41公顷,转让金额749 513.93万元,分别比2004年增加11.78%、2.67%、2.11%。

出租土地506宗,面积10.34公顷,收取租金1 315.35万元,分别比2004年增加13.2%、8.61%、13.71%。

抵押土地3 440宗,面积5 790.76公顷,抵押金额2 344 113.1万元,分别比2004年增加15.24%、10.82%、10.1%。

国有土地转让、出租和抵押主要以商服用地、工矿仓储、住宅用地为主。其中:商服用地、工矿仓储、住宅用地共计转让28 535宗、面积1 965.17公顷、转让金742 898.87万元,分别占转让总数的99.47%、96.88%和97.07%。

商服用地、工矿仓储、住宅用地共计出租506宗、面积10.34公顷、租金1 315.35万元,均占出租总数的100%。

商服用地、工矿仓储、住宅用地共计抵押3 389宗、面积5 624.22公顷、抵押价款2 281 939.51万元,分别占抵押总数的98.52%、97.12%和97.35%。

(二)矿业权市场

2005年,矿业权市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推行探矿权采矿权年度出让计划制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资源禀赋条件和矿产品市场需求编制采矿权年度出让计划,合理调控采矿权投放总量,对钨矿开采实行配额管理,全省19个钨矿企业下达钨精矿生产计划指标10 620吨,全省各地共上报采矿权出让计划项目553个,省厅批准出让计划项目216个,有效地扭转了资源无序开发的局面,促进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逐步规范采矿权交易行为。按照公正、透明、依法规范的要求,对采矿权委托出让,采矿权拍卖机构的确定,采矿权评估费支付标准、方式、期限,采矿登记资料编制单位的确定等作出明确规定,把采矿权交易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全面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大力推进招拍挂出让。

1.探矿权市场

2005年全省出让探矿权76宗(其中煤矿47宗、金矿11宗、铁矿6宗、锰矿5宗、铅锌矿2宗、锑矿1宗),出让价款7 335.26万元,宗数、价款分别是2004年的3.47倍、18.91倍。在76宗探矿权的出让中,申请审批2宗,金额702.94万元,拍卖2宗,价款640万元,挂牌72宗,价款5 992.32万元。招拍挂宗数与价款分别占总出让宗数和价款的97.37%和90.42%。

2.采矿权市场

2005年共出让采矿权2 959宗,出让价款184 477.91万元,出让宗数和价款分别比2004年增长53.48%和131.67%。出让的采矿权中,行政审批2 442宗,金额41 065.1万元;招标32宗,价款128.4万元;拍卖48宗,价款126 216.2万元;挂牌437宗,价款17 068.26万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517宗,占总宗数的17.47%,出让价款143 412.81万元,为出让总价款的 77.74%。招拍挂宗数、出让价款分别比 2004年增加 35.7%、122.02%,但行政审批宗数在采矿权出让中所占比例较大,采矿权市场建设仍须进一步规范。

2005年出让矿种主要以煤矿、铁矿为主,分别有1 571和21宗,价款达60 546.54万元和82 875.06万元,占总价款的77.74%。其中祁东铁矿区对家冲矿段10-18线、老龙塘矿段22-31线两个铁矿采矿权拍卖,以4.05亿元成交,创全国单宗采矿权拍卖最高价。

3.矿业权转让

全省探矿权转让15宗,转让价款1 369.8万元,是2004年的27.40倍。全年采矿权转让80宗,其中煤矿37宗、铁矿8宗、金矿7宗、有色金属10宗、非金属矿17宗;转让价款67 165.62万元,转让宗数和价款分别比2004年增加46.94%和64.01%。其中出售61宗,价款8 908.91万元,作价出资14宗,价款58 250万元,其他5宗,价款6.4万元。2004~2005年矿业权转让情况见表2。

表2 湖南省矿业权转让增长情况

四、国土资源行政管理

(一)依法行政

1.法规方面

研究出台了《土地市场管理办法》、《全省征地年产值标准》、《湖南省征地程序规定》、《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办法》,修改完善《湖南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暂行办法》,起草了《湖南省石墨保护条例》,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裁决工作,全年共办理案件47起。

2.依法规范方面

制定了2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程序性规定,完善行政程序。在代省政府拟制全省征地年产值标准时,受省政府委托组织了本系统的首次立法听证。国土资源部决定在2006年重点推广全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工作经验,我厅的政务公开工作,被省政府评为7家先进单位之一。

3.执法监察方面

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与监察部门建立了联合查处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机制,省厅直接立案查处醴陵市人民政府越权批地、临湘市人民政府非法用地等一批大案要案,公开立案和挂牌督办了12起重大矿产违法行为。

4.信访工作方面

本着“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原则,加大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与群体性事件工作力度,向市州专项小组交办的249件案件,已结案248件,结案率达99.6%,得到了省联席办的充分肯定。全面贯彻落实新《信访条例》,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全年共接待来访941起,3 224人次,处理来信940封,信访工作呈现出“四下降”、“一平稳”的态势。

5.行政复议方面

全省2005年度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8件,比上年增加9.9%,受理47件,增加11.9%。本年审结45件,与2004年减少2.17%。申请行政复议中,涉及行政处罚的29件,行政许可的3件,行政强制措施的5件,不作为的1件,其他6件。本年审结的45件行政复议中,维持的35件,撤销的3件,撤回申请的4件。责令履行的1件,本年未审结的4件。

(二)土地行政管理

1.农用地转用

2005年省政府共批准建设用地总面积8 738.37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6 018.89公顷,耕地3 250.8公顷,分别比2004年增加1.82%、减少9.54%和15.78%。近年全省批准建设用地情况见图2。

图2 2000~2005年湖南省批准建设用地情况

在批准用地中,分批次建设用地6 898.54公顷,占78.95%;单独选址建设用地1 839.83公顷,占21.05%,其中,交通运输用地746.314公顷,水利设施用地868.07公顷。

2.土地征收

全省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共计征收土地7 315.03公顷,其中农用地5 157.91公顷,征地总费用为548 934.55万元,安置农业人口75 534人。

3.划拨土地

2005年全省划拨各类土地1 477宗,面积1 987.15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31.2%;划拨宗数较2004年(1 430宗)增加3.18%。

4.土地权属管理

全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2 362个乡镇、4.66万个村,共计动员5.2万人,筹集经费2 859.8万元。全省应发证数85 860本,已发证数78 529本,占全省应发证数的91.5%,调处土地权属纠纷2 806起。省厅对14个市(州)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情况进行了验收,随机抽查了59个县(区)的发证资料,从总体上看,基本上做到了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手续完备,资料齐全,达到了权属明晰,面积准确、界址清楚的要求。

5.土地资产处置

全省共处置改制企业1 877家(其中4家上市公司),处置土地4 347宗,涉及土地面积6 035.43公顷,总金额达382 858.8万元,处置金额比2004年减少了20.76%。

处置的1 877家改制企业中,授权经营的7家,处置土地8宗,土地面积17.97公顷,涉及金额1 741.76万元;作价出资(入股)4家,处置土地25宗,土地面积13.86公顷,涉及金额1 093.7万元;出让1 766家,处置土地4 082宗,涉及土地面积2 085.94公顷,涉及金额441 344.9万元;国家出租116家,处置土地1 793宗,土地面积5公顷,涉及金额846万元;保留划拨55家,处置土地138宗,土地面积23公顷。

6.基本农田保护

与省农业厅制定下发了基本农田保护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补划基本农田工作暂行规程,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了基本农田数据建库工作,部署安排了93个县开展建库工作,完成初步成果的有60多个。根据国务院《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代拟了《市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并报省政府审定。组织向部申报了安乡、平江、南县、湘潭、衡阳、慈利6个县为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三)地矿行政管理

1.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制订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目前,第一阶段工作进展顺利,得到国务院督查组的肯定。基本形成了新时期矿产资源行政管理的思路。①以矿产资源规划为基础,建立以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为区域调控特征,对重点矿种实行总量调控的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体系;②建立年度矿业权投放量计划管理体系,并由部门管理行为上升为政府综合管理行为;③将矿权审批纳入行政许可范畴,严格依法行政;④突破、创新原有政策框架,坚持以市场机制配置矿产资源为导向,大力推进矿权市场和产权制度建设;⑤突破“等、靠、要”的传统地勘投入思维,构建以矿业权国家收益投入为主的地勘项目投入新机制,促进矿产资源市场与地勘工作的良性互动;⑥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责任原则,建立以备用金制度为核心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汛期为主要时间段的地质灾害监测与群防危机管理体系;⑦通过试点,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矿业权收益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和矿区人民群众支持和维护矿产资源秩序的积极性;⑧着手构建科学的储量检测和储量评估制度,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和发布工作,严格规范储量评估机构管理。

2.资源储量管理

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评审质量。建立了专家库评审制度;对全省储量评审备案工作进行了检查,下发了“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储量评审专家和储量管理人员进行了“地质矿产勘查规范”和“储量评审技术处理”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按国土资源部第23号令,省级完成查明储量登记22个、占用登记875个、压覆登记2个、地热矿泉登记5个。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汇交、保管保护、社会化服务的力度。①严把勘查许可、采矿许可内部会审关,使不履行地质资料汇交人不能获得勘查许可或采矿许可,实行项目跟踪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年度计划报告制度、项目登记审批会审制度办法,全年依法汇交成果地质资料845种。②提高地质资料数字化社会化服务,全年完成地质资料图文数字化1 321套、光盘170张、彩图26 493张、黑白7 370 张、文字133 178页;2005年地质资料借阅3 033人次,提供图文95 153件次。

3.勘查许可证批准登记

2005年全省批准登记勘查许可证423个,其中能源矿产102个(煤94个、地热7个),黑色金属矿产42个,有色金属矿产135个,金矿108个,非金属矿产31个,水气矿产13个,批准登记面积3 830.46km2,比2004年同期增加53.61%,收取矿业权使用费89.89万元,同比增加87.11%。从获得勘查许可证的企业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225个)和私营企业(106个)为主要勘查力量,分别占到持证总数的53.19%和25.06%,其他有限责任公司(35个)、股份有限公司(19个)、集体企业(9个)、股份合作企业(15个)、其他企业(9个)。

4.采矿许可证批准登记

全省批准登记采矿许可证6 766个,其中非金属矿产4 031个(占59.58%,其中化工矿产101个),能源矿产2 124个(占31.39%),黑色金属矿产240个(占3.55%),有色金属矿产281个(占4.15%),贵金属矿产68个(占1.01%,金矿66个),稀有、稀散、稀土矿产 6个(占 0.09%),水气矿产 16个(占 0.24%)。批准登记面积2 303.95km2,采矿权使用费2 592.12万元,比2004年(1 754.11万元)增长47.77%。

从开采矿产的企业经济类型看,私营企业(3 288个)和集体企业(1 765个)为主要类型,其余分别为国有企业(386个)、股份合作企业(340个)、股份有限公司(288个)、有限责任公司(198个)、联营企业(47个)、独资经营企业(94个)、外资企业(2个)和其他企业(87个)。

五、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

2005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 6 104件,涉及土地面积 1 103.68公顷(耕地295.64公顷),其中历年隐漏1 219件,涉及土地面积223.01公顷。本年立案查处4 126件,涉及土地面积954.55公顷(耕地238.2公顷),其中隐漏案件立案990件,涉及土地面积212.54公顷,本年发生案件立案3 136件,涉及土地面积742.01公顷(耕地184.55公顷)。较2004年相比,发生案件立案数减少了10件,下降了0.3%。

2005年共结案4 003件,涉及土地面积802.61公顷(耕地197.78顷),其中处理上年未结案件213件,占5.3%;处理隐漏案958件;处理本年发生案件2 832件,占70.75%。从查处的违法主体看,各级政府土地违法案件54件,比上年减少48.07%,其中市级机关6件,县级机关31件,乡级机关17件;其他单位和个人土地违法案件2 778件,比上年减少52.8%,其中村(组)集体121件,企事业单位380件,个人2 277件。2004~2005年立案结案情况见表3。

表3 湖南省土地违法案件

2005年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共拆除构筑物62.77万平方米,没收构筑物28.80万平方米,收回土地67.86公顷(耕地54.92公顷),收取罚没款3 169.22万元。全年通过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行为5 245件,涉及土地面积671公顷(耕地202公顷),制止违法行为3 713件,涉及土地面积471公顷,其中耕地150公顷,挽回经济损失4 700.45万元。全年行政处分3人,党纪处分12人,刑事处罚1人。

2005年处理的2 832件本年发生案件中,买卖和非法转让土地案件285件,占10%;破坏耕地案件167件,占5.89%;未经批准占地2 276件,占80.37%;非法批地案件15件,占0.53%;其他案件89件,占13.21%。

(二)矿产违法案件查处

2005年全省矿产违法案件共立案1 343件,比上年增加10.08%,其中勘查类违法案件14件,占1.04%;开采类违法1 306件,占97.24%;不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23件,占1.72%。从违法主体看,企事业单位230件,集体136件,个人977人。另有上年未结案件100件。本年结案1 313件,比上年增加20.35%,其中勘查13件,开采1 207件,不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15件,处理上年未结案78件。

全省吊销勘查许可证1个,收取罚款1万元,全年刑事处罚19人。

2005年立案查处的矿产违法案件中,以开采类违法行为最突出,全年共查处1 306起,占本年立案的97.2%,其中尤以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现象普遍,共查处1 188起,占本年查处的开采类违法案件的90.1%。其中个人违法案件956件,占全年查处案件总数的73.2%。究其违法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①由于煤炭价格持续走高,一些人受暴利驱动,不惜以身试法,非法开采;②矿产资源法律意识不强,非法转让采矿权案件时有发生。

六、国土资源机构队伍建设

(一)国土资源体制改革

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基本理顺。进一步理顺了区、乡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全省34个市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全部改为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设立国土资源分局,其机构、编制、经费由市人民政府管理。全省2 264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已有2 160个由县(市)国土资源局垂直管理。

(二)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

2005年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全省共有县级以上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139个,从业人员16 947人,行政编制人员3 474人,比上年增加8.83%。从业人员学历构成情况见图3。

图3 2005年湖南省国土资源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收入总额182 951.10万元,比上年增加45.1%,其中中央财政拨款61 638.99万元,地方各级财政拨款88 467.73万元,其他收入32 844.38万元。

全省共有乡级土地管理所2 229个,从业人员2 102人,其中专职人员2 068人,占98.4%。

(三)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培训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2005年共有1 745人次通过了管理及业务知识培训,其中党校培训649人次,各级行政学院培训170人次,其他培训926人次;学历教育972人,其中在读博士3人、硕士17人、本科436人、专科516人。本年取得学士学位27人。



《湖南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答:2005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保护节约资源、保障支持发展、维护合法权益、服务社会发展的思路,认真落实国务院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全面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等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为全省经济建设和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国土资源状况 (一)土地资源 根...

《湖南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答: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历史新阶段,对资源的需求特别是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再创历史新高。同时,国家为防止经济“过热”、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继续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对土地“闸门”把得更加严紧,国土资源部门面临的双重压力比往年更大、困难更多、任务更艰巨。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现状》
答:2009年起,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在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和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的组织下,在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娄底市、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和中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的大力配合下,经过近5年的建设,已初具规模,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测体系和较完善的监测网络。

《湖北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答:省级14个、市级100个、县级239个),土地复垦项目204个(省级22个、市级66个、县级116个),土地开发项目824个(省级50个、市级271个、县级503个),共增加土地面积10 432.85公顷(其中,增加农用地12 346.43公顷,耕地11 059.80公顷,建设用地64.84公顷),总投资额57 141.99万元,见表2。

《湖北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答:2006年湖北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同时,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贯彻落实国务院两个28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有力地规范和加强了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促进了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转变。 2006年,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取得以下进展:...

《农用地调查评价现状》
答:2001 年 4 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批准开展 2000 ~ 2001 年度〈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项目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33 号),决定在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湖南、广西、新疆 9 个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根据该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

《湖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答:为了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国家统计局于1987年8月批准同意,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表列入国家的正式统计年报,至年底全国矿山普查数据已汇总完毕。湖南省地质矿产局于1986年对全省1000多个矿山开展摸底调查,完成矿山定点划界和采矿登记试点工作,1987年底完成了全省矿山数据普查和综合分析工作,并提交了专题分析报告。

《国土资源局年度工作总结及来年工作打算》
答: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完成了xxxx年度部省发证矿山储量年报的编制及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年检和xxxx年煤矿企业采矿权价款统计工作。加大采矿权价款征收工作力度,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多次约谈欠缴采矿权价款的矿山企业,采取一对一服务等措施,积极宣传“一款一费”征收规定及相关政策,截至目前全市征收xxxx年之前的采矿权价款...

《2006年中国国土资源报告内容简介》
答:2006年的中国国土资源报告详尽剖析了当年的资源状况和管理情况。这份报告旨在提供关于土地、矿产、海洋资源以及地质环境的深入洞察,以支持对这些资源的调查、开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策略的制定。报告内容分为上下两部分,上篇涵盖六个部分,共八章。第一章概述了2006年在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重要成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答:2005年广西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保护资源、支持发展、维护权益”的职责,取得了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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